第212章 晴天霹靂(第2/2頁)

當時,菲爾·奈特正要離開波特蘭市中心最繁華地段的高档酒店、伍德洛克酒店的宴會包廂,他的女秘書神色慌張地拿著幾張傳真就堵在門口。

“老板,出事了——剛才我不敢進來打擾,是怕供應商也聽到這個噩耗,是重大質量事故。”

菲爾·奈特是耐克公司的創始人,一個63歲的老人。他年輕時也算是個運動員,在俄勒岡大學念書的時候,是練長跑的體育特長生,那是60年代初的事兒了。

不過菲爾·奈特作為運動員的生涯並不出彩,最好成績也只是在大洋國國內的大學生運動會上,取得了一些名詞,算是為俄勒岡大學爭過一丁點光。至於為大洋國這個國家爭光的機會,他根本就沒資格撈到。

但是退役之後沒幾年,他跟一名合夥人搞跑鞋起家,做運動品牌創業,倒是挺成功的,這才有了耐克後來的家業。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耐克的歷史底蘊真的是比阿迪達斯要淺薄很多——連耐克創始人菲爾·奈特本人年輕時還當運動員時,他就是穿阿迪的跑鞋訓練和參賽的,後來才半路出家搞的耐克。

只是大洋國的國籍對品牌時尚潮人程度的文化加持,以及後來的經營路線和設計理念確實可圈可點,讓耐克超越了老前輩。不過耐克在質量上確實沒有阿迪的極致追求。

其實稍微用腦子想想也知道,大洋國的貨色,要跟德國貨比皮實耐操,那不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長麽,大洋國人才不會那麽傻跟德國佬比質量呢。

時尚和潮流本來就不是非常需要質量,關鍵是潮。對質量的要求,只是比奢侈品稍微強那麽一點點,也就是你運動的時候不能誤事,別比賽的時候壞了就行。(奢侈品是完全不需要質量,越容易破越引以為榮)

菲爾·奈特也是創業30多年的老油條了,對於公司有可能遇到的各類突發事件,也算是見慣風雨,所以女秘書剛開始一驚一乍的時候,他也並不太驚慌。

“凱特,不要急,慢慢說。”他一邊氣度雍容地找沙發坐下,還好整以暇地抿了一口餐後咖啡。

女秘書深呼吸了一口:“是我們獨占贊助奧運會的泳衣,被世界冠軍、破紀錄最多的顧鯤,在比賽時撐破了,事件最初是發生在下午4點多。”

奈特擰著眉頭想了想:“撐破了一件泳衣,這是偶然事故,並非不能糊弄,就算顧鯤確實是頂級體育名人,也可以給他一筆安撫,讓他承認使用過程中有不當操作,比如因為嫌衣服緊,提前拉扯過多老化了……”

女秘書欲哭無淚:“可問題是,事發後僅僅一個半小時,我們公司還沒收到危機響應呢,悉尼那邊顧鯤因為急著下一場比賽,讓他的領隊、也就是蘭方文體觀光部的羅海莉羅部長,按照奧委會公開的贊助商違約條款,付了47萬美元罰金、買斷後續比賽都可以不穿耐克!”

“什麽?他寧可付47萬美元,買‘不穿耐克’?!”菲爾·奈特砰地從沙發上蹦了起來。

饒是他縱橫商界35年的資歷,都沒抗住這個震驚。

特麽的簡直是活久見啊!

這特麽完全就是“巴菲特活到88歲時還沒有足夠的閱歷見識八熔八恥和原油負價”的翻版。

這對耐克的商譽得是多大的打擊。

短暫的驚呆之後,菲爾·奈特幾乎是暴跳如雷地抓狂:“那個顧鯤是不是想學我!他是不是開了一個自己的運動品牌?就跟李寧一樣?所以為了商業競爭想踩我上位?這狗曰天殺的!FACK!”

誰讓奈特本人就是不入流運動員出身呢,人都是容易以己度人的。他當年以退役運動員轉行的身份,彎道殺入跟阿迪達斯競爭,自然而然此刻也會懷疑顧鯤是一樣的人。

可惜女秘書的回答讓他再次失望:“對不起……我們公關部門的同事第一反應也是這麽懷疑的,還緊急查了一下,但至今為止沒有發現顧鯤有經營任何自有運動品牌的跡象,也沒有在任何已有主流運動品牌持股的記錄。”

菲爾·奈特雙目失神地跌坐回沙發裏,怔怔地瞪著前方。

如果這一切真的都沒有,對耐克的商譽打擊就更大了,連狗咬狗的回旋余地都沒了。

怎麽可能抓不到顧鯤跟阿迪達斯事前勾結的證據呢?

事後補償,估計肯定是有的了,不過應該是風頭過去之後,到時候也沒法咬回來了。

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