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怎麽做到的

1980年代的湖人正處在他們的全盛時期。

11年時間裏9進總決賽5奪總冠軍,在西部所向披靡,能夠擊敗湖人的往往是他們自己而不是對手。

畢竟他們的陣容太豪華,只要上下團結一心,整體實力一般的西部球隊根本不是湖人的對手。

那個年代,他們是真正的黃袍國王,統治西部半區一個時代。

要不是魔術師因為艾滋病提前退役,以他們1991年時的陣容,在西部依舊可以有所作為。

面對這樣的湖人,李良這次任務賽想要贏球真的不太容易。

不過李良又一想,既然是普通級的任務,肯定不會難到哪兒去。

而且系統很貼心的給安排了1982年的比賽,那時候有三分線了。

有三分線,對李良來說就有了生命線,贏球的難度就不算太大。

主要問題還是在10次助攻上。

去年夏天李良在進行傳球類任務時就感受到了這類任務的困難和樂趣。

它不像得分、籃板、防守類的任務那樣簡單粗暴,自己一個人幹就行了。

你要傳球形成助攻,必須要了解自己所在球隊的戰術風格,了解隊友的打球特點,和他們形成默契。

尤其是想要刷助攻,必須要對隊友Sweet Zone,也就是所謂的甜蜜點。

他在哪個區域接球出手,是容易得分的。

比如以後李良要去了快船,小喬丹站在三分線外一個大空位,你傳球給他也是沒有用的,他不會投三分。

所以傳球類的任務需要用腦子,前兩次基本是沒有辦法順利通過和完成的。

因為,李良做好了打一個禮拜把這個任務通過的覺悟。

可是比賽一開始,李良發現,這個任務好像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麽難。

因為丹佛掘金的進攻風格,說實話比較奔放。

掘金的首發陣容是中鋒丹·伊賽爾——李良學習吊傳的老師。

大前鋒範德維奇,雖然是大前鋒,但範德維奇的打法明顯更偏向小前鋒,他有著很強的外線投射能力。

小前鋒李良·英格利什,兩個後衛是肯尼·希格斯和TR·鄧恩。

這是一個非常輕型化的陣容,伊賽爾是大前鋒的身材和打法打中鋒,範德維奇小前鋒頂大前鋒。

掘金主打的就是快速進攻,這個賽季他們做到了每場比賽的得分都破百。

NBA歷史上兩只球隊單場得分最高就來自這只掘金隊。

他們在一年後的1983年,和活塞隊的比賽中,兩邊戰成了186:184,總共得到了370分。

足以見得掘金隊是一支怎樣的球隊,就是瘋狂的進攻,防守隨便來。

這場比賽,對手湖人一樣是一個超級進攻強隊,魔術師約翰遜本賽季在排擠走保羅·韋斯特海德後,繼任的帕特·萊利將球隊徹底打造成了Show Time球隊。

所以兩隊一開場就是瘋狂的對攻。

1982年的NBA,常規賽打得節奏相當快。

陣地進攻的套路並不多,而兩只球隊又都不是很喜歡磨陣地,一有機會就沖沖沖。

魔術師約翰遜是NBA最強的快速反擊發動機,在韋斯特海德被約翰遜排擠走後,上位的帕特·萊利完全依照約翰遜的風格為湖人打造戰術,就是瘋狂跑起來的快速反擊。

而掘金的主教練是道格·莫,是掘金歷史上最偉大的教練,從ABA時期擔當助理教練。

ABA被並入NBA後,開始以主教練的身份執教馬刺,1980年磚頭掘金,給掘金帶來了瘋狂進攻的基因。

這樣的比賽節奏,倒是很合李良的胃口,反正就是跑嘛,拼命的進攻嘛。

在【基本控球】提升到70點後,李良已經可以像模像樣的自己持球推反擊了。

兩邊打得像腳上裝了輪子一樣,來來回回,來來回回。

李良一開始對位賈馬爾·威爾克斯——就是綽號“絲綢”,上個賽季在湖人主場退役球衣的54號。

打著打著,李良開始對位魔術師。

兩個人身高差不多,在場上開始直接對話。

李良防守端利用自己的跟防、貼防技巧,想要限制約翰遜。

但他很快發現,約翰遜不是靠簡單的緊逼防守就能遏制住的。

他的傳球視野極其寬廣,他的運球也是相當好,總是能夠出其不意。

僅僅依靠李良一個人的緊逼,沒有隊友的配合切斷傳球線路,防守效果並不好。

不過李良這個人學習能力還是挺強的,他依葫蘆畫瓢,學約翰遜那樣推快攻。

當然,他的傳球做不到約翰遜那樣騷氣,但也送出了好幾次助攻,把掘金的進攻給打起來了。

掘金這邊除了李良,丹·伊賽爾、希格斯、範德維奇的發揮都很出色。

掘金是典型的開放式進攻,球員們都有獨立處理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