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1章 考察(1)(第2/3頁)

早已經做足了功課的張越,對此一清二楚。

漢人蓄奴,不僅僅是想要驅使奴婢為自己勞作。

更主要的動力,來源於對財富的渴望和對家族興盛的期許。

眾所周知的一個事實是——秦漢兩代,提倡的是一夫狹五口而治百田的小農散戶經濟社會。

國家千方百計的拆散和肢解任何可能的大家族。

當今天子的弟弟,中山靖王劉勝一生生下了一百多個兒子,私生子不計其數。

但,除了其世子劉忠嗣位,僅有其嫡系的十三子得以用推恩令封侯。

其他人,統統要去自謀生路!

歷史上巫蠱之禍後的丞相劉屈氂,就是劉勝的兒子。

連諸侯王的兒子們,天子的親侄子們尚且如此。

其他人當然不能免俗。

但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小而單一的家庭,很難應付各種徭役。

而漢室的徭役,又特別多。

僅僅是中央規定的,每一個始傅男丁每年都需要為國家無償服務三天,一生要入伍兩年。

一年番上中央,一年在邊關戍邊。

地方上其他大大小小的各種徭役和差事,就更多了。

普通的百姓,哪來這麽多精力來應付這麽多繁瑣的徭役征發?

特別是北方郡國,地廣人稀,產出不多。

武將們立足於本土本鄉,既要訓練子侄習武,又要想方設法,照顧鄉黨,庇護自己的宗族,還得拉攏佃農和自耕農,為自己的子侄的子弟兵。

這樣,他們就不能自己的鄉親太厲害。

佃租通常約等於無,只是象征性的收一點。

遇到天災,甚至還得拿出積蓄,救濟鄉黨,贍養宗族的親戚。

不這樣做的武將世家,最多只能興盛一代。

然後就後繼無人。

那麽問題來了,這些軍功貴族,是怎麽維系他們家族的興盛,滿足庇護鄉黨以及宗族的需求?

答案就是蓄奴。

大量的蓄奴,極盡一切可能的蓄奴。

越強盛的軍功貴族家庭,奴婢越多。

他們驅使這些奴婢,耕作和服務於自己家族。

同時,很多時候,他們都將這些奴婢,拿去服役。

在漢室很多時候,當國家要營造某個工程時,征發民夫,然後……

朝廷派下去監管的官吏,會愕然發現,實際上應征而來的所謂民夫,大部分都是戴著鐐銬,被豪族的狗腿子們押著來此的奴婢。

然後,這個官吏就會拿著花名冊,一個個點名。

這個時候,他就會發現一個更可怕的事情——花名冊上應當來此服役的民夫,幾乎全部由這些奴婢頂替了——特別是當應征的民夫是來自北方郡國,特別是關中、隴右地區的時候,尤其如此。

你喊一個名字,就有一個豪族的狗腿子押著一個奴婢到你面前告訴你——那個人不來了,這個奴婢頂替他!

之所以如此,就是秦漢兩代,都允許百姓出錢請人替自己服役。

而且,這個制度受到法律保護,有國家背書。

按照國家規定,服役的人,假若不去應役,每一個徭役月需要繳納兩千錢。

稱為踐更錢。

官府拿到這筆錢後,就會去雇傭其他願意去的人,頂替應役之人前去服役。

而豪族們賺的還不止是這個錢!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秦漢兩代,服役的民夫,並不像後世宋明,是免費的勞動力,還要自帶幹糧。

事實上,秦漢兩代的一般性政府工程,服役民夫都是有錢拿的。

漢律之中就明確規定了:有罪以訾贖及有責(債)於公,以其令日問之,其弗能入其償,令其日居之,日居八錢,公食,日居六錢。

這條法令的意思就是,假如有人有罪打算拿錢贖罪或者欠了官府的錢,那就要他繳納,若不能繳納,就要他去工程的工地做工還債,一天八錢,若吃公家的一天六錢,直到他把欠債還清為止。

這反過來證明了,徭役民夫有錢拿,還可以吃公家的飯食。

且這飯食還是有標準的。

後世出土的無數漢簡也證明了這一點。

這等於說,假如你有奴婢,那麽可以賺雙份的錢。

一邊可以拿別人的踐更錢,一邊還可以從官府拿到奴婢的工錢。

兩兩相加,利潤巨大。

以至於,幾乎很少有人能按捺得住自己蓄奴的沖動。

於是,漢代的北方,有一句民諺,幾乎人盡皆知:以末致富,用本守之,以武一切,用本持之。

自耕農、商賈、地主、貴族、軍功武將,人人競相蓄奴。

蓄奴的好處,不僅僅可以使自己可以免除可能被征去服役,更可以在其他時候,用奴婢去賺錢。

對於精明的漢人來說,蓄奴的好處如此明顯,傻子才不蓄奴!

沒看到那些史記上記載的大富豪們,太史公形容他們的財富時,都會說一句:富至僮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