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63章 無限自衛權

常遠感覺現在自己的身體都在顫抖,口幹舌燥,只能用力的悄悄掐了一下自己的手心,好叫自己放松一些。

而在常遠對面的桑鈞和陳萬年,就更緊張了。

悄悄的拿眼瞥了一下門外站著的人影,桑鈞拿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然後輕聲道:“面試人常遠,請在一刻鐘之內,將面前的公文的整理一遍……”

這是新豐公考面試的第一個題目——考驗面試者的實際辦公能力。

常遠看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案幾上那幾卷被打亂了順序的竹簡,拿起來看了看,似乎是新豐鄉的公文,講的大約是冬季水利修葺之事,只是順序已經亂了,需要他整理。

這個當然難不倒他,很快就將這些公文整理完畢,然後恭身拜道:“學生整理已畢!”

陳萬年聞言,便上前察看了一下對方整理的成果,然後對著一側的貢禹等人點了點頭,示意對方常遠整理正確。

然後,由貢禹、王吉和楊望之組成的考評組則低下頭,在竹簡上記錄下此子的印象評分。

桑鈞清了清嗓子,隨即從自己面前的竹簡所列的問題裏隨便選了一個問道:“假公為吏,奉命捕盜,時至夜幕,得盜賊匿入民居之中,公何以為之?”

這個問題的意思很簡單,翻譯過來就是,假如閣下當官,奉命追捕某個通緝犯,到了晚上才找到了對方的行蹤,但此刻對方卻逃入一戶民居之中,閣下怎麽辦?

這個問題,若是在後世任意一個王朝都是送分題。

但在西漢,卻是一個天大的陷阱!

也是面試環節上,刷人最多的題目之一。

常遠沉思片刻,答道:“民居之中可已燃燈?”

桑鈞微笑著道:“已燃……”

“那吾守其宅邸,命吏圍之,再回報上官,同時使人曉瑜民居主人,其宅入盜賊,令其開門迎吏!”常遠正色道:“如在此過程中發覺賊人挾持主人,則令吏舉火而攻之!”

桑鈞聽了,滿意的點點頭。

就連在門口旁聽的天子,也是暗暗點頭,問著左右:“此子何人也?”

張越連忙答道:“啟稟陛下,據說此子乃故漢室常公諱惠子,陛下恩義,養之於上林苑,學得文武之藝,乃來新豐參與公考!”

天子一聽,據說是自己收養的孤兒,立刻笑的更開心了,臉上都帶著得意。

而在一側,張越也是感慨萬分。

西漢王朝,絕對是中國封建歷史的異類。

不獨是因為西漢王朝承接了秦帝國的余暉,屬於古典中國的尾巴。

更因為,這個王朝獨創了很多無論之前還是之後都沒有規矩。

其中一條就叫‘私人住宅神聖不可侵犯’。

依照漢律規定:禁吏毋夜入廬舍捕人,犯者其室毆傷之,以勿故入人室律從之。

這條法律是根據《周禮。小司寇。朝士》中的記載而制定的。按照周禮的說法‘凡盜賊軍、鄉邑、家人殺之無罪’。

東漢大儒鄭玄在注解這條時特別提到了‘若今時無故入人室宅廬舍,上人車船,牽引人欲犯法,其時格殺無罪’。

這說明這個制度,到東漢王朝時,依然在執行,並且執行的很徹底。

很神奇對不對?

這個制度是不是很像鷹醬家那條‘擅闖家宅格殺勿論’的法律?

但說出來你可能不信,在西漢王朝的這個法律中,連官吏也不能在入夜後擅入他人家宅。

不然,打死可能有事情,但打傷就是自己認倒黴吧。

所以,漢人形容某地治安良好時,常常會用夜不閉戶來形容。

為什麽是夜不閉戶?

因為沒有犯罪分子,百姓不需要通過關閉門戶來保護自己。

不過,這條法律此時剛剛誕生不過三十來年。

在這以前,並無明文規定,只是一個約定成俗的潛規則。

直到公羊學派上台,就和法家聯手,搞出了這麽一條律法。

出發點也很感人——公羊學派認為,三更半夜,偷偷跑去抓人的官吏,不是心裏有鬼就一定是想做什麽壞事。

正人君子,自該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去抓捕犯人。

至於那些三更半夜在外溜達的家夥?

在漢人眼裏,不是盜賊就是強盜,殺了非但無罪,反而應該得到表彰。

這是為民除害啊!

所以,在秦漢社會,百姓在自己的家宅車船等私人領地,享有無限自衛權。

這也是漢室地方豪強貴族官吏和富商酷愛蓄養打手的緣故——這與米帝的土豪,總愛在家裏面儲存大量槍械和彈藥是一個道理。

不過這條律法太年輕了。

所以,基層官吏在實際執法中,經常無視了它。

然後,就被那些知道這條法律的豪強打成了豬頭。

但同樣的道理,很多人也嘗到了甜頭。

半夜三更,黑燈瞎火的時候,跑去別人家家門口打著抓私酒的旗號,敲詐勒索那些不懂法和不知法的小地主,素來是漢室基層的創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