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二章 順利解決

把生意擴展到汀州府城,惠娘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沈家老太太李氏那裏“買人”。

周氏回家跟沈明鈞商議,在征得丈夫的同意後,兩口子帶著惠娘一起去沈溪大堂伯家攤牌。

沈溪年紀小無法隨行,留在家中,心癢難耐,暗自揣測這次談判是否會跟上次與姑姑、姑父商量入股楊氏藥鋪一樣談上幾輪……關鍵是看老太太是否願意放人,又或者說老太太放人的心理價位。

好在李氏還算通情達理,在惠娘上門拜訪後,當即就松口同意了,不過卻提出兩個要求:首先是惠娘得一次拿出八十兩銀子的安家費,其次是沈明鈞夫婦在藥鋪和印刷作坊的收入,要按照以前的規矩,每個月都得送回來交到她手裏,中間不能過小兩口的手。

老太太怕抓不住兒子和兒媳婦,所以把經濟大權看得死死的。

以前沈家一大家子在桃花村,唯獨沈明鈞在縣城做工,管束起來很容易,但現在五房人分居幾地,甚至小兒子夫婦還要前往府城,那裏已經不是李氏夠得著的地方,老太太覺得只要拿捏住錢財,就不會出問題。

李氏嚴重低估了周氏在惠娘藥鋪和印刷作坊的地位,之前半年時間,印刷作坊的收入遠遠超過藥鋪,而印刷作坊周氏又是大股東,兩邊合起來分得的紅利甚至比起惠娘這個東家還要多,而這次拿出來的八十兩銀子也是周氏從自己的份額中劃出的,所以從一開始李氏的打算就落了空。

只要不在一個地方,李氏想繼續控制這對夫妻就非常困難了。

人到底是自私的,就好像老太太心裏只有能光耀門楣的長子一樣,周氏早就渴望著分家了。但這種事由她這個兒媳婦說開無異於忤逆不孝,告上官府甚至有可能被判浸豬籠,所以事情只能一步步慢慢來。

在周氏看來,這次到府城就算無法分家,自己一家總算是脫離老太太的掌控,可以安安穩穩過日子了。

李氏願意放人,事情算是開了個好頭……雖然花掉八十兩銀子,但姐妹二人通過一年多經營藥鋪和印刷作坊積攢下近三千兩銀子,並未傷筋動骨。

至於沈溪,原本按照老太太李氏的意思,沈明鈞夫婦跟著惠娘去府城,不如把孩子留在寧化讀書,以後逢年過節回來看看即可。

但惠娘知道做生意必須要有沈溪這個智囊在身邊,她寧可多給老太太一些好處換得沈溪同行,最後惠娘答應,離開寧化後把沈明鈞一家住的院子給老太太住,而且不需要付租金,這才讓李氏松口。

出於對沈溪學業的重視,惠娘和沈明鈞夫婦帶了禮物去蘇雲鐘那裏說明情況,退學之事商量完畢,還讓沈溪給蘇雲鐘磕頭,意思是即便沈溪將來有出息,也不會忘記蘇雲鐘的啟蒙之恩。

至於沈溪以後找哪個先生繼續學業,要等到了府城安定下來再行決定。

惠娘買回來的五個丫鬟中,秀兒、寧兒和小玉無家可歸,無從選擇,只能跟惠娘進府城,對於她們來說,到大城市是非常令人期待的一件事。

綠兒和紅兒則有所不同,家人就在寧化本地,雖說賣身投靠,但惠娘是明事理的人,不想人家骨肉分離,但也不願把之前買丫鬟的錢白白打水漂。惠娘讓紅兒和綠兒找人捎話回家,若兩家人不想讓女兒去府城,可以把之前賣女兒的錢退回來。

但顯然惠娘想多了,人家既然會賣女兒,就是因為家裏窮得揭不開鍋,現在賣人的錢早就花光了,怎會有贖人的念頭?所以得到的答復無一不是拒絕領回,甚至還詢問是不是女兒在主家做得不好,要不要他們來城裏代為教訓,讓女兒懂規矩。

綠兒和紅兒心灰意冷之余,忽然覺得在惠娘這裏不但吃穿不愁,平日裏工作也不是很忙,最重要的是人多熱鬧,彼此之間一視同仁沒什麽歧視,很有家人的感覺,就此把藥鋪當成自己的家。

人的事情解決了,接下來就是如何處理藥鋪和印刷作坊。

在惠娘想來,寧化這邊的藥鋪早已打響名頭,生意不能中斷,將來完全可以作為藥鋪總號繼續經營,不過離開前得聘請個掌櫃代為打理。

但在寧化同時開兩家藥鋪似乎不太合適,本著節約人力物力資源考慮,惠娘和周氏簡單商量後決定把生意紅火的新鋪子停下來,把店面盤出去,只留下原來的小藥鋪。

沈溪卻覺得這樣做太虧。

如今兩家店鋪生意都很好,而且作為汀州府藥鋪商會的大當家,如果惠娘自身僅僅經營個小門臉的藥店,會嚴重損害她在商會中的威望。

別人之所以信服惠娘、讓她一介女流來做藥鋪商會的主事,首先是惠娘有經營思路和為各家鋪子開源節流的能力,最重要的卻是她同時經營兩家藥鋪,營業額在整個汀州府都算得上首屈一指。如果關掉一家,盈利能力大降,別人自然會說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