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六章 荒唐之言

本屆福建布政使司各府縣院試主考官劉丙,算是非常負責任之人。

汀州府院試第一場結束後,當晚他就找人將所有糊名的考卷進行謄寫,第二天就開始批閱試卷。

與劉丙一同批閱試卷的,並不僅僅只限於汀州府地方儒學署教諭、訓導、囑托以及致仕的名士,尚有從江贛地區請來的名流大儒,這也是為了確保在兩天的閱卷工作中,每位考生都會有兩名以上閱卷者批閱,並寫下評語。

劉丙在福建提學上為官三年,批閱的考卷不計其數,他自己對於考生的選拔要求很高,不但要求文章做得好,人品同樣要出色。

因而他對於那些請托送禮的人,一向抱著的是不理會的態度,但他也不會刻意去刁難誰,因為他清楚如今這士子風氣並非朝夕之間形成,若就此而埋怨其中一兩個被風氣所汙染的考生,對考生來說未免苛責。

閱卷者若是覺得好,會在試卷上畫個圈,若是覺得不好,會畫個叉。若是一圈一叉,將會找第三人來進行評閱,只有雙圈的考卷,才會送到劉丙手上。

劉丙並不負責閱所有的卷子,只有在兩名閱卷者都覺得文章不錯,一張試卷上有兩個圈,被推舉上來後,劉丙才會批閱試卷,從中選擇文章相對較好,並且論點論據都符合他心意之人,準許通過。

就算論點略微偏頗,只要文采好,劉丙也會酌情讓其通過。畢竟這才是院試第一場,標準相對寬泛,怎麽都得取足一百人。

第一輪閱卷下來,劉丙擇優選擇了七十人左右,然後再一點點增補到一百人。

對於增補的人來說,都是劉丙覺得文章尚可,可以再給其一次復試機會。但對於這些人,劉丙並沒抱太大期望。才學好,一次考試就能見真章,何必要多次考試?他寧可就著一次考試來選秀才,這樣他省事,其實對考生來說也更直接。但朝廷的規矩便是如此,他也不能違背。

就這樣,劉丙選擇了九十五名考生作為第一場通過之人,然後他開始在那些一圈兩叉,只有一名閱卷人賞識的考卷中挑選,配合上之前沒被錄取之人,綜合選擇了幾人,增補完成最後五個名額。

到此時,沈溪仍舊是落榜者,因為沈溪的試卷,早就被兩名閱卷者給判了死刑。

到六月二十二入夜後,劉丙已將一百名考生全部選定,他沒有刻意去讓人把糊名打開,確定其中是否有縣案首未通過的情況。對他而言,你既然是縣案首,說明你有才學,那就靠自己真本事來進學。

至於縣案首保送秀才的做法,其實是為了防止一府之內教育資源不平衡,保證每屆院試,每個縣都有一兩名考生中秀才。府試案首就沒保送資格,就是因為保送會形成地域的不公平。這讓士子出身的劉丙覺得不太公平,憑什麽一些教學質量差的地區,每年必須要有人中秀才?而那些真才實學的就要忍受落榜的淒楚,繼續為來年的考試準備?

就在最後一晚,府儒學署的正堂裏,一眾閱卷人正在為原考題開封,以比對文章是否謄寫正確,府儒學署的教諭,會把所有通過第一場考試的人全數列於案紙之上。

劉丙沒去看那種雙叉考生的試卷,在他看來,既然被兩個閱卷人同時否定,那這考卷也就那麽回事。

等校對結束,連發案的案紙都寫好,劉丙才終於松了口氣。

因為六月二十四才進行復試,那六月二十三這天劉丙會休息一日,畢竟復試他要監考,而復試結束後,他將親自批閱所有的府試試卷,以確定最後五十名中秀才者的出案名單。

出案,等於是縣試和府試中的“長案”,會以考生的姓名籍貫來發榜,而出案的第一名,則是院試案首,這算是極高的榮耀。

因為院試案首,等於是確保在來年初的歲考或者科試中被補錄廩膳生員,這也算是一種變相的保送。

第二天早晨,也就在發榜的當日,汀州府教諭把第一場錄取的座號與考生姓名詳細對比後,告知劉丙關於三名縣案首落榜的事情。劉丙冷聲道:“縣案首又如何?就算是府案首,若學問停步不前,本官同樣可讓他不中。聽聞你們汀州府,頭年裏有位十歲即點為府案首的考生,他可在頭三十名之列?”

府儒學署教諭有些驚訝,為何劉丙不問是否錄取,而直接問是否在頭三十名裏?他不知道,因為沈溪去年得府案首的事情很轟動,身為福建提學,劉丙自然會留意到,他當時讀了沈溪的文章,也拍案叫絕,在他看來,沈溪這個汀州府府案首得的是實至名歸,這樣本身有才學的少年郎,將來前途不可限量。

因而他覺得,以他對士子的選拔標準,沈溪不可能連第一場都沒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