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讓人震驚的鹽政革新

說實話,建州女真雖然是漁獵民族,可對於大海,他們還是畏懼的。因此,前往尚可喜軍中擔任監軍,那將來肯定是要出海的。雖說能作福作威,可天威不可測,就算是建州女真,說不怕那也是假的。

因此,這個監軍差事並不是好差事,然後,圖爾格身上有恥辱在,最終就落到了他的身上。

他得到旨意,皇太極又召見了他,遣開他人,私底下交代他一些事情之後,才讓他押解著糧草物資,隨著大軍一起前往金州。

他們都不知道,原本以為天不知地不知的事情,遠在明國京師的崇禎皇帝,卻是知道得清清楚楚。

崇禎皇帝結合圖爾格身上甲級竊聽種子信息,以及鄭芝龍和盧象升身上的甲級竊聽種子所傳來的消息,便不難推出目前在遼東那邊的情況,大概是什麽情況。

事實上,他所了解到的情況,比起盧象升也好,還是皇太極也罷,都要清楚得多。

為此,他很快下了一道旨意給剛上任的薊遼總督洪承疇,讓他下令,塔山那邊的祖大壽所部做佯動,鬧出一些動靜來,給滿清那邊添堵。

你們不是要去打金州麽?沒問題,錦州這邊也來湊湊熱鬧。

相對來說,崇禎皇帝如果在京師的話,他獲悉消息之後,做出決策,速度反饋去寧錦的速度,要遠快於傳旨到旅順那邊。

然後,他又派人,給登萊巡撫陳弘緒傳旨,讓他盡快把後續的物資,持續不斷地送往旅順。畢竟旅順那邊要想站住腳,沒有足夠的物資是不行的。

另外,登萊水師隱藏起來的戰船,也可以出動了。等到遼東的時候,就差不多到水師決戰的時候,到時候,再給滿清和朝鮮水師一個驚喜好了。

這些事情忙完之後,崇禎皇帝就暫時把遼東的戰事拋到一邊,開始正式推行鹽政革新之策。

大明的鹽政,其實可以說是非常失敗的。

鹽的專賣,基本上是固定模式。從嘉靖十四年之後,制定的價格就基本沒有再變過。鹽道衙門的官員,從來不知道其財稅收入有多少來自於鹽課,有多少來自於余鹽銀。

鹽政管理,說起來是戶部尚書監官,底下還有六個都轉運鹽使司和八個鹽課提舉司,由每個都轉運鹽使司控制一個主要的鹽產區,每個鹽課提舉司控制一個略小的區域。可實際上,每個鹽道衙門,其實都歸地方所管轄,有的是當地知府管轄,也有的是布政使司管轄,甚至還有的,是軍隊將領管轄,比如山西地靈州鹽課司就是。這其中,也有巡鹽禦史監官。

大明最開始的時候,是會發口糧給灶戶,讓他們專心產鹽。可到了後來,糧食發不出來了,就允許灶戶把多余的食鹽賣給有鹽引的商人,以此來換取口糧。

於是,這裏就開始有腐敗了,也有江湖中人存在。有手段的,就控制其他灶戶,成為了豪灶。這些人要賺錢,除了剝削其他灶戶之外,自然不可避免地侵吞原本屬於朝廷的鹽銀。

除此之外,灶戶和巡查的鹽丁,還有那些官吏相勾結,私下販賣食鹽,也就是私鹽,這個情況特別是到了明末之後,就非常地普遍。有些勢力大的,比如樂慶生這種大鹽商,幹脆就自己成立私鹽隊伍,自己產鹽,沒多少成本的當官鹽來賣;而後呢,他又會勾結官府去盡量打擊別人的食鹽,以此來保證他的壟斷。

不止如此,食鹽的價格,在大明最開始的一段時間內,每噸食鹽的價格大概在3.345兩白銀左右。可是,到了大明後期,食鹽的價格,竟然到了每噸五十六兩,漲了將近二十倍。之所以如此,是官鹽價格,由官府來拍腦袋決定,而不是市場決定。這麽高的鹽價,讓老百姓負擔,在糧價低的那些時期,是占了家中開支非常大的比重。

由此可見,大明的食鹽,高得離譜,百姓難以承受之重;可是,朝廷卻沒有得到大部分好處,這大部分的好處,都被大鹽商和他所勾結的那些官吏給貪了。

如今,崇禎皇帝就借這江南大鹽商樂慶天通虜案的東風,開始了整頓鹽政。

至於有的明白樂慶天通虜案底細的人,會覺得是皇帝故意誘導,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即後世所謂的釣魚執法,崇禎皇帝覺得這是誤會,根本就不是。

因為在皇太極的計劃中,他就是派了伍忠到江南來尋求和他通商的對象。就算崇禎皇帝不派李若璉前去,最終江南這邊,能和伍忠勾搭上的,不是這些大鹽商,就是那些走私商人。也只有他們才有這個實力,能力以及野心去和伍忠及伍忠身後的滿清做生意。

在這個事情上,有點不巧的是,這個被皇太極委以重任的駙馬,其實是大明錦衣衛密探,因此,這個事情才會在朝廷的掌控之中。這和原本是安分守己的人,卻被引誘犯罪從而進行抓捕,還是有所區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