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編 中國國民性改造史 第十八章 胡適的漸進式改造路徑(第4/5頁)

這種以“群眾運動”來“運動群眾”的方式注定要失敗。從表面上,新生活運動立竿見影,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地紛紛匯報,運動開始不久,人民生活習慣立見改變。比如綏遠省匯報推行工作開始一周後,由指導員傅作義率同全體幹事及推行股職員,於某周日乘馬視察全市,“街市遊人甚多,車馬絡繹不絕,但秩序極為整齊,街市亦頗清潔”。湖北省“武陽漢三處,以前放浪於通衢,以及服裝怪異者,行將除盡”,住戶以及公共場所“汙穢之地,亦日見減少”。湖南“長沙市上如禁煙,禁牌賭,禁止行路吸煙,禁止空車在街上遊行,取締市招及不潔食物,整理墻壁廣告,清潔街道,行路靠左等均已見相當成效”。

但事實上,新生活運動中形式主義十分嚴重,雨過地皮濕,效果十分有限。大部分政府人員對待運動敷衍了事,上面催一催,下面動一動。他們虛應故事,匯報文章寫得十分漂亮,實際工作卻沒做多少。因此,運動收效甚微。正如時人指出:“用外力強迫一個人的行為改正,不但不能達到所期望的目的,而且往往會得到與原意向背的結果。”“即使收到相當的效果,那種效果也是暫時的。”這從馮玉祥的記述中就可見一斑。馮玉祥說:“其實,新生活運動是說著騙人的,比如新生活運動不準打牌,蔣介石左右的大小官員是打麻將,推牌九,押寶。新生活不準大吃大喝,普通人吃一桌飯只花八塊錢,蔣介石左右的大官吃一桌飯約六十元,總是燕窩席,魚翅席。不但大官是這樣奢侈,大官的女人奴才也是這樣。”這一點可以得到佐證。南昌新生活運動有“婦女不得袒胸露背、裸露大腿”等規定,但江西省主席熊式輝的太太把擦了粉的大腿和塗了蔻丹的足趾顯露在外,坐在藤轎上招搖過市,經常為群眾所見,憲兵警察只能視而不見。

對新生活運動,胡適自然持批評態度。他發表文章預測,官僚主義將使這場運動淪為一場演出,只能增長國民的虛偽性:“若靠一班生活習慣早已固定的官僚政客來開會提倡新生活,那只可以引起種種揣摩風氣,虛應故事的惡習,只可以增加虛偽而已。”他說,生活習慣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良好的生活習慣只能是空中樓閣:“我們不要忘了生活的基礎是經濟的,物質的。許多壞習慣都是貧窮的陋巷裏的產物。人民的一般經濟生活太低了,決不會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因此,政府要幹的正事,是先改善人民的生活,要搞什麽新生活運動,先讓人民衣食足了之後再說:“提倡新生活的人不可忘記:政府的第一責任是要叫人民能生活,第二責任是要提高他們的生活力,最後一步才是教他們過新生活。”

“新生活運動”操作過程顯示,在傳統文化中成長起來的蔣介石思維深處有著強烈的專制傾向。體制的約束和胡適等在野力量持續不斷地對他施加壓力,使他的專制傾向無法發展到極端。胡適是一個非常具有政治智慧或者說政治實踐感的人,他深知在中國這樣一個老大國家推進新型民主政治的艱難和曲折,因此他非常注意抓住機會,和蔣介石進行“有打有拉”的鬥爭:每當蔣介石表現出專制集權、思想鉗制的傾向時,他就不留情面地大力批判、毫不客氣。而當蔣介石迫於國內外壓力而進行一點民主建設時,胡適也會及時發表一系列政論,提供具體建議。這些政論很多都產生了切實的政治影響。除了公開發表政論外,胡適也常常直接致信包括蔣介石在內的國民黨要人,對他們的言行或直言指責,或委婉勸諫,並總是正面提出應該如何的意見。他的意見也經常被不同程度地采納。1934年4月,胡適托人帶給蔣介石一封信,批評蔣介石規定全國刊物不能用西方年號一事,要求蔣介石“明定自己的職權,不得越權侵官,用全力專做自己權限以內的事”。並說:“名為總攬萬機,實則自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之。”據沈寂先生研究,胡適的“這一直諫幾天以後即起了效應”,五天之後,蔣介石通過媒體向社會解釋,所謂要求“非必要不得用外國文字年號”事,是蔣以手令要求“行營政訓工作人員”,只針對呈送的公文,不想“而政訓處竟送中央全委通令全國,實屬荒謬。我蔣介石非中央黨部,非政府。我的手令如何能給中央宣委會,且通令全國,豈非笑話。望職員以後辦事,務須認清系統,明白手續,方能為在上者分勞,不致將事辦錯雲!”胡適在日記中對此事評論是:“各報所載文字相同,可見是他有意發表的,此事可見他知錯能改過。”沈寂說:“這細小的納諫,增強了胡適的信心。所以胡適處處維護這個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