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變臉 魔戒(第2/3頁)

◎建立告密制度至武則天稱帝前重要案件一覽表

年份 年號 案件 案發原因
687 垂拱三年 宰相劉祎之被賜死 下屬告密
草民楊初成謀反案 事敗
宗室李孝逸謀反案 被人誣陷
都督馮元常案 酷吏誣陷
688 垂拱四年 郝象賢謀反案 誣告加酷吏陷害
宗室起兵案 事敗
宰相騫味道案 誣告加酷吏陷害
689 永昌元年 宗室十二人謀反案 事敗
紀王李慎案 被株連
宰相魏玄同案 酷吏誣陷
將軍黑齒常之案 酷吏誣陷
690 載初元年 宰相韋方質案 酷吏誣陷
舒王李元名案 酷吏誣陷
某地民眾謀反案 地痞流氓誣告
都督王安仁謀反案 酷吏謀殺
李上金、李素節案 酷吏誣陷
宰相裴居道案 酷吏誣陷
宗室李潁等十二人案 不詳
殿中監裴承先案 酷吏謀殺

很清楚,這十九個案子,除劉祎之一案事出有因,李穎等宗室十二人被殺情況不明外,只有三起謀反案屬實,其余十四個都是冤假錯案。其中,被株連的一起,被他人誣陷的兩起,誣告加酷吏陷害的兩起,酷吏謀殺的兩起,酷吏自己誣陷的七起。冤案與告密和酷吏的關系,不言自明。

那麽,這些家夥為什麽能頻頻得手?

刑訊逼供加威脅利誘。他們發明了一系列酷刑,甚至編纂了名叫《羅織經》的實用手冊,人手一本。其基本原則有兩條:只要動刑,一定讓人犯生不如死;如果認罪,就確保對方不吃皮肉之苦,舉報他人還可以爭取免死。結果,不少人一進審訊室就編造供詞,案子也雪球般越滾越大。

比如徐敬真案。

此案發生在聖母神皇自名武曌的三個月前,由於案情復雜而未列入前表。簡單地說,就是徐敬業的弟弟徐敬真在逃亡途中被捕。為了活命,他誣陷了一大批朝廷大臣,包括平定揚州兵變的功臣魏元忠。這就明擺著是冤案,因此行刑之時神皇便派出使者赦免其死罪。使者害怕來不及救人,又派騎兵飛馳刑場先行傳遞信息,刑場上一片歡呼。

魏元忠卻安坐不動。他說:虛實未知。

使者氣喘籲籲趕來,對魏元忠說:大人請起!

魏元忠又說:還沒宣讀敕令。

使者趕緊宣讀,魏元忠這才慢慢起身謝主隆恩。據正史記載,原本陰雲密布的天空,這時突然艷陽高照。

事後,神皇問元忠:為什麽總是有人告你的狀?

魏元忠答:因為獵人總在等著鹿肉下鍋。[25]

其實他只說對了小半,如果不把太後算進去的話。實際上酷吏不過獵犬,真正的獵人是武則天。她的獵物也不是魏元忠,而是帝位,那才真是逐鹿問鼎。然而她不可能像漢高祖或唐太宗那樣馳騁疆場,因此沒有戰士只有打手,酷吏集團及其代表的特務政治也就存在和延續了十一年。[26]

然而十一年來,打破的是魔戒,放出的是心魔,這就是人性中潛在的惡。這種惡原本被天地良心和倫理道德關進了牢籠,卻被武則天放了出來。那麽請問,這是什麽聖母神皇?這是什麽彌勒出世?分明是老巫婆和女魔頭!

釋放了心魔的神皇卻決定變成女皇,因為隨著魔戒的解除,所有的障礙都被掃蕩。剩下的事情,就是撕下那若隱若現半遮臉面的薄紗,以便正式換上皇帝的新衣。[27]

只不過,這要用別人的手。

[20]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二月己未條。參加聚會的飛騎是天子禁衛軍,駐防玄武門。

[21]以上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垂拱二年三月條。

[22]見兩《唐書》之酷吏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垂拱二年三月條。

[23]司馬光在表述這一事實時,所舉酷吏之名是周興和來俊臣,系年則在垂拱二年三月。但據兩《唐書》之酷吏傳,來俊臣上書得召見在“天授中”,故此處暫不提來俊臣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