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陳勝造反 為什麽是楚

陳勝的造反,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這個“蕭何”,就是楚。

楚,是陳勝曾經借用的名義。起義之初,他的旗號叫“大楚”。稱王之後,他的國號叫“張楚”。所以,陳勝也是楚王。只不過,為了區別項梁所立之楚懷王,以及西楚霸王項羽,史家多稱陳勝為陳王。

稱為陳王並不錯。陳勝姓陳,國都也在陳。

其實陳王就是楚王,因為陳一度是楚的國都。公元前278年,秦將白起攻陷楚國郢都,頃襄王不能抵抗,只好遷都到陳。之後,楚都又繼續東遷。前253年,遷都钜陽;前241年,遷都壽春。

顯然,陳之於楚,意義非凡。

意義在哪裏?

看看地圖就知道。郢,在今湖北省荊州市;陳,在今河南省淮陽縣;钜陽,在今安徽省阜陽市;壽春,在今安徽省壽縣。這說明什麽呢?

很清楚,從郢到陳,是往東北走;從陳到钜陽,再到壽春,則是一步步走向東南。

這是一個曲線圖。

曲線圖標志的,正好是楚的國運。

事實上,楚國遷都钜陽後,勢頭就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然而都陳之時,卻一度挽回頹勢。頃襄王收復了失地十五城,考烈王也滅了魯。如此說來,陳豈非“復興之都”,可以建成“反秦復楚”的基地?

陳的豪紳賢達、父老鄉親,大約就是這麽想的。

所以,他們主張陳勝在陳稱王,他們的“勸進表”則高度評價陳勝“復立楚國之社稷”。陳勝也從民所欲,號為“張楚”,即張大楚國的意思。

可惜,這並非陳勝的真心。

實際上,陳勝號稱“大楚”或“張楚”,不過“借殼上市”再加“收買人心”。因此,他並沒有恢復楚國社稷。相反,誰要是當真立個楚王,他就把誰殺了。[21]

這當然讓人失望。

陳勝的失敗,也被認為是活該。

說這話的人叫範增。

範增也是這段歷史中的重要人物。他原本是一個隱士,同時也是策士,出山的時候已經七十歲。正是由於他的建議,項羽的叔叔項梁,才到田間地頭找回了楚懷王一個名字叫心的孫子,立為楚王,也叫楚懷王。

結果,項梁威望大增。

相反,後來項羽殺了懷王,則人心盡失。

這,又是為什麽呢?

範增的解釋是:秦滅六國,楚最無罪。楚懷王是被騙到秦國,軟禁客死在那裏的。因此楚人耿耿於懷,揚言“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因此,誰興楚,誰就能成功。陳勝不立楚王後代而自立為王,當然“其勢不長”。[22]

這話有問題。

什麽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難道其他五國是有罪的?都沒有。如果有,那也是狼在上遊喝水時,羊兒不該喝了下遊的水。是啊,春秋尚且無義戰,戰國的戰爭還講什麽道德?罪與非罪,不是原因。

那麽,為什麽“亡秦必楚”的說法會廣為流傳,起兵反秦者也多在楚境?這裏面難道沒有原因?

當然有。但,在秦不在楚。

換句話說,真正的原因,是人們對秦恨之入骨。他們痛恨秦始皇,痛恨秦二世,痛恨秦的軍官和地方官,更痛恨秦的制度和政治,恨不得秦制和秦政早早滅亡。

秦政和秦制,為什麽就這樣可恨呢?

因為秦制是專制,秦政是苛政。這種制度和政治能夠在秦國實行,有它的歷史原因和特殊原因。簡單地說,就是富國強兵乃秦人共識;而在當時的條件下,強國就得集權,強兵就得專制,富國就顧不上富民。集權、專制再加聚斂,執法勢必苛嚴,國民也只能克制自己作出犧牲。是的,熊掌與魚,不可得兼。國為熊掌,民就是魚。魚,也可以對政治說三道四嗎?

何況犧牲是有補償的。物質的補償,是加官晉爵,分享侵略戰爭的戰利品;心理的補償,則是可以在他國面前以“大國民”自居。所以秦王國的苛暴,秦國民可以忍受。這一點,想想軍國主義時代的日本,就不難理解。

但是天下一統後,物質和心理的補償都沒有了。沒有了兼並戰爭,就沒有了戰利品;沒有了國際社會,就無所謂大國民。這時再過苦日子,誰幹呀?

原來六國的國民就更不幹,他們以前過的可不是這種生活。六國雖然也變法,但多半“寓封建於郡縣”,沒那麽集權,更沒那麽專制。尤其是楚,山重水復,地廣人稀,人民是比較自由散漫的,哪裏受得了秦那一套?

顯然,秦制和秦政即便適用於秦(即便而已),也不適用於天下。因此,漢的高、惠、文、景四朝,便都放棄法家主張,推崇道家思想,無為而治,與民休息,武帝更把秦制改為漢制。所有這些,都可謂事出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