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唐太宗 新政治

貞觀八年(634),帝國發生了一件怪事。一個名叫皇甫德參的中牟縣丞上書朝廷,歷數皇帝的三大錯誤:修宮殿勞民傷財,收地租與民爭利,宮女梳高髻帶壞了社會風氣。縣丞只是從八品的小官,皇甫德參的話也未免過分,於是太宗勃然大怒:這家夥什麽意思!難道要朕一個人都不用,一分錢都不收,宮女都剃光頭,他才稱心如意嗎?

據此,皇甫德參該按譏諷和誹謗定罪。

出來說話的又是魏徵。

魏徵說,自古以來,上書都是言過其實的,因為非如此不能引起君主的注意。唐太宗也馬上明白過來。他說,朕如果治這個人的罪,以後誰還再敢說話?

於是,賜皇甫德參絹二十匹。

魏徵卻說:最近陛下的心胸好像不夠開闊。

唐太宗又明白了,幹脆一不做二不休,將皇甫德參提拔為監察禦史。監察禦史正七品,而且是專職監察官員,享有不必請示匯報就可以直接進行彈劾的獨立監察權。任命皇甫德參為監察禦史,表明皇帝是真心願意聽取意見。[36]

門窗一開,清新的空氣便吹進朝廷。

這其實並不容易。畢竟,皇權的使用沒有法律限制,輿論的監督也沒有制度保障。在這樣一種前提下,要造就“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環境和風氣,為君者固然需要氣度和雅量,為臣者更不但需要勇氣,還需要技巧和智慧。

對此,魏徵有著清醒的認識。

貞觀之初,有人向唐太宗打小報告:魏徵為人處世不拘小節,影響不好。魏徵卻說:君臣應該同心同德,存公道而去私跡。如果都拘泥於小節,國家是興是亡就不好說了。

唐太宗馬上回答:我明白了。

魏徵趁機說:願陛下成全魏徵,做良臣不做忠臣。

太宗很驚異。

他問:忠與良,有區別嗎?

魏徵說:當然。忠臣是只管提意見,不考慮對方能不能接受,結果自己丟了性命,人君也背上惡名,並不可取。正確的做法,是讓君主成為明君,自己成為良臣。

太宗說:很好!

接著他又問:怎樣才能成為明君?

魏徵答:偏聽則暗,兼聽則明。[37]

太宗點頭稱是,於是兩人一起努力。魏徵的原則是:所有的批評和建議都出於公心。技巧和智慧則是:所有正確的決定都歸功於皇帝,包括貞觀年間相對寬松的輿論環境和政治局面。他曾當眾回答太宗的表揚說:臣等暢所欲言,全由陛下引導。否則,魏徵又豈敢屢犯龍鱗?[38]

這不是拍馬屁,反倒實事求是。

畢竟,在皇權時代,帝王才是決定性因素。

但即便如此,魏徵也差點就掉腦袋。有一天,唐太宗下朝回宮,氣呼呼地對長孫皇後說:魏徵這家夥老是當面給朕難看,總有一天朕要殺了這鄉巴佬。

皇後聽了一言不發,換了朝服向太宗禮拜。

太宗大吃一驚,問:皇後這是幹什麽?

長孫皇後回答:臣妾聽說,主明則臣直。如今魏徵這樣耿直,豈非因為陛下是明君,臣妾又豈敢不賀?

這件事當然未必屬實。但長孫皇後在他們兩人之間曾經起著調和作用,是事實。太宗耿耿於懷,魏徵擔著風險,也是事實。於是我們要問:魏徵這樣置生死於度外,除了報答唐太宗的知遇之恩,還要幹什麽?[39]

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

魏徵的抱負又是什麽?

建立理想的君主政治,它包括以下內容:

首先,承認人民是君主存在的前提和理由。用唐太宗的話來說,就是“君依於國,國依於民”。因此,可以“以一人治天下”,不能“以天下奉一人”。[40]

其次,強調君主必須有道德,尤其要尊重民眾的生命權和生存權。同樣用太宗的話說,就是“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損害人民利益滿足個人欲望,那是自殺政策。[41]

第三,主張君臣一體,共治天下。唐太宗說,沒有人真能日理萬機。而且就算能,也不能保證不犯錯誤。如果所有的決定都出自一人,那麽,只要一天犯一個錯誤,十天就是十個。日積月累,不亡國又更待何時?[42]

所以,只有君臣同心,天下才可望有治。

民為邦本,君道有德,共治天下,這就叫“理想的君主政治”,是魏徵和太宗的共同追求。

實際上,這也是當時的最佳選擇,甚至是唯一選擇。在我們這樣一個古老而又早熟的農業民族中,以及在這片廣袤而又開闊的農耕土地上,不可能自發地產生民主政治,也不可能自發地產生資本主義。我們只能選擇君主制,並從“三級分權”的邦國制(封建制)走向“中央集權”的帝國制。

在此前提下,開明專制便是理想。

但這絕不能寄希望於某個開明的君主。君主的個人魅力和道德品質都是不可靠的,人治也從來就不是中國傳統政治的主旋律。個人政治的特點是人亡政息,根本不能保證長治久安。因此它只適用於動亂時代(如三國)和雄主時期(如漢武帝),承平之世卻只能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