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疊壓與並立:從“爵—食體制”到“爵—秩體制”(第4/25頁)

可見《周禮》祭祀等級,與《國語》、《禮記》所記祭祀等級是同構的。由此我們猜測:《周禮》六冕等級,其實是取材於先秦等級祭祀制度,進而利用“某級祭祀用某級冕服”原則,而編排出來的。也就是說,《周禮》安排天子用大裘冕以下,是因為天子可祭昊天上帝以下;諸公用袞冕以下,是因為諸公可祭先王以下;諸侯用鷩冕以下,是因為諸侯可祭先公以下;子男用毳冕以下,是因為子男可祭四望山川以下;余類推。

結構分析表明,《周禮》六冕等級制,其實是以周代等級祭祀制為基礎的。“如王之服”來自“如王之祭”。周人有言:“國之大事,在祀與戎。”(22)祭祀權力和軍事權力,是早期政權的兩種最重要的權力。“政由寧氏,祭則寡人”(23)之類說法,表明祭祀是政權的最高象征,是國君不能放棄的最後底線。所以等級祭祀制,是等級君主制的重要內容。《周禮》九服或六冕具有“如王之服”特征,天子與諸侯、諸臣有共同的祭祀和共同的祭服,那就是周代“等級君主制”的一個折射。可見王夫之“故車服禮秩有所增加,而無所殊異……昭其為一體也”的論斷,獨具慧眼而富有卓識。簡單看上去,周爵只是一個縱向單列,但《周禮》各級爵位的祭服規劃所呈現的“如王之服”特征,透露了更多微妙信息,提示我們周朝的“爵本位”體制,是以“等級君主制”為基礎的。

周朝的品位安排中,還包含一個“爵—食”的結構。官吏等級分上下兩大段:上段是公卿大夫士爵,其下段是胥吏的“稍食”等級。

周代胥吏的生存狀況雖很曖昧,但古籍所羅列的等級中,還是有其位置的。《周禮》中稱之為府、史、胥、徒。《左傳》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在公、卿、大夫、士之下,是皁、輿、隸、僚、仆、台、圉、牧,這些稱呼應系職名,由此可以察知他們的大致職事。胥吏與庶人地位相近,是所謂“庶人在官者”(24)。賈誼稱為“官師小吏”,其《新書·階級》:“古者聖王制為列等,內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後有官師小吏。”把“吏”納入視野,周代等級制就完整了。

周代胥吏的酬報和定等方式是“稍食”。“稍食”就是發給胥吏的口糧及衣裝。《周禮·天官·宮伯》中有段話,簡練概括了“稍食”的特點:“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所謂“月終則均秩”,是說在每月月終,按等級和勞績發放口糧;所謂“歲終則均敘”,是說年終考課時,根據能力來確定其等級與職事。“掌其誅賞”則顯示,月底和年底都有考課賞罰之舉。《周禮·天官·小宰》:“以官府之六敘正群吏:……四曰以敘制其食。……月終,則以官府之敘受群吏之要。”孫詒讓雲:“此雲‘以敘制其食’,當專屬不命之小吏言之,以其在官前後之敘,制其稍食。”也就是說,不命無爵的群吏,根據等級和業績來領取稍食。

“稍食”使用“均秩”、“均敘”之法,這與貴族“爵祿”大不相同。其特點,第一是考課定等,第二是以口糧為酬報,第三是按月發放。那意味著什麽呢?意味著“稍食”是一種以“職”或“事”為中心的酬報和定等方式,胥吏的口糧數額,是根據職事、能力和業績而確定的。所以我們認為,“稍食”之制含有官僚等級管理制度的萌芽。可想而知,那些胥吏的口糧數額,就是他們的等級尺度;而漢代官吏的祿秩,恰好也須考課,恰好也是月俸,恰好也用糧食數額做等級尺度。無疑,“稍食”就是秦漢祿秩的歷史來源之一。

據此,周代品位結構又可以概括為“爵—食體制”,由“爵”、“食”疊壓而成。“爵”的段落,是貴族政治與等級君主制的集中體現;而“食”的段落,則蘊涵著稍多官僚政治的因素,或說官僚等級管理手段的因素,從而有可能成為一個新變化的起點。

總之,周爵是貴族身份和階層尺度,它是“等級君主制”的一個體現;進而著眼胥吏層次,“爵”、“食”在縱向上分為兩大段落。

二 戰國秦漢間祿秩序列的伸展

下面把視線轉向戰國秦漢的祿秩。我們首先將比較周爵、祿秩的不同命名原則,以此凸顯祿秩的特點和性質;進而敘述作為新式官階的祿秩,在戰國秦漢間不斷伸展,從而成為官階主幹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