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見過吧,這叫日式刺身!”“不就是切鲙嘛……”——葷食

穿越到唐朝當了個小京官的您,在休假不上班的日子裏,跟朋友同僚脫下官服,一起去逛東市和西市。逛累了,肚子也餓了,就近走入一家叫“張家樓”的食店,體驗一下大唐首都餐飲業的服務質量。

揀個靠堂口的食案坐定,您張嘴想說的第一句話是啥呢?

誰請客?穿成唐朝官員還這麽小氣,您不如穿越成嚴監生算了。

倒壺茶?估計沒有,麻煩您往後翻翻本書喝茶篇。

拿菜單來?謝謝,直到晚清民國時期,飯館裏都沒有現在的紙質菜單,頂多櫃上掛個水牌寫明今日特供。您要點什麽菜,全憑跑堂的口報菜名,相聲藝術那是來源於生活。

小二!上五斤牛肉、十碗好酒!

過來倆彪形大漢,先打量您幾位的長相—不是熟面孔,再瞅瞅店外街上人來人往一片平和,似乎也不像埋伏著梁山好漢,相視一點頭,伸出蒲扇般大手,揪起您衣領,我丟—

踉蹌出店,您又滿頭霧水了吧?這開飯店還怕大肚漢?就算說得哪裏不對了,過來糾正就是,怎麽又隨隨便便踹人啊?唐朝人做生意這麽不講究和氣生財嗎?

唉,唐朝人比較兇殘有個性是真的,不過正常情況下,做生意的也不會這麽得罪客人。您慘遭驅逐的原因是說了當時很忌諱的話,人家食店主人怕被釣魚執法。

什麽話犯了忌諱呢?

《唐律卷十五·廄庫》:“主自殺馬牛者,徒一年。”主人殺掉自己養的馬或者牛,要服一年苦役,也就是國家禁止殺死這兩種大牲畜,當然更禁止吃牛肉。您那句“上五斤牛肉”,一不小心就要把食店主人送去服苦役啦。

所以,您穿越到唐朝以後,不用指望在飯店裏能看見水煮牛肉、杭椒牛柳、燈影牛肉、香辣肥牛、西紅柿燒牛腩、幹煽牛肉絲、土豆燉牛肉、腓力牛排……統統不供應哦。

什麽?您說您吃巨無霸長大的,非牛不歡,沒牛肉吃,活不下去?這都是慣出來的毛病。好吧,如果拼了性命也要吃牛肉,唐人倒也不是沒有變通的辦法。

最簡單的方法是去鄉村私下買點兒牛肉,或者自己家養幾頭牛,趁黑夜裏偷偷殺掉,關起門來自己弄熟了吃,別讓別人看見。就算有鄰居聞著味道不對,一推門進來了,現場抓到您家吃牛肉,您也能強詞奪理地辯駁:“我殺了牛沒錯,不過是誤殺!誤殺!一時失手而已!”

唐律明文規定,殺自家牛馬徒一年,但是“誤殺,不坐”。至於怎麽證明是過失殺,而不是故意殺,趕緊把煮好的牛肉盛一盤送給鄰居,那就肯定是誤殺啦……

如果您的廚藝水平跟作者鹿差不多,那麽就不建議自己在家烹飪牛肉,八成會糟蹋了這好不容易弄來的珍品,順帶毒死自己。拎出門去,交給相熟的食店整治吧!注意,一定要是相熟的,跟店主交情特別好才行,否則人家沒準兒會向官府告發您。

普通的食店,整治牛肉的方法大概就是清水煮,放些蔥姜醬之類的調料。再高級點兒,在院子裏生一堆火,烤(當時叫炙)牛肉至八成熟,焦香味道飄出來後,再撒些胡椒,就是罕見的美味了。

要說唐朝的牛肉名菜,給您鄭重推薦一道“牛頭褒”。

這道名菜主要在南方地區流行,天高皇帝遠,長安管不著的地方才有牛肉名菜的生存空間嘛。制作過程如下:

取皮光肉嫩的小牛頭,先在火上燒一下去掉毛,再用開水燙洗,把毛根都去除幹凈。鍋裏下酒、豆豉、蔥、姜,把牛頭煮熟,剝下肉切成手掌般大的肉塊,跟酥油、花椒、酸橘等一起調好味,塞進瓶甕裏,用泥封住甕口。最後把肉甕埋進火塘,用微弱的火力慢慢加熱烘出風味來。

這種菜品在唐朝叫“褒”,也不知道跟現在嶺南地區的煲仔飯有什麽關系沒。總之,唐朝人想吃到牛肉挺困難的,所以瘋牛病也傳染流行不起來。

那麽,唐朝人最經常吃的肉類是什麽呢?

說錯了吧,不是豬肉,是羊肉。

忍不住又要羨慕嫉妒恨一下皇親國戚達官貴人,這些家夥只要做官做到了五品以上,那麽每個月公家就給免費發好多肉吃。親王以下到二品大官,每個月供給二十頭羊、六十斤豬肉,三品官每個月只給十二頭羊,四品五品官每個月給九頭羊,都不給豬肉,可見羊肉要比豬肉普及得多。

您嫌羊肉膻味大嗎?沒關系,我們在烹調方式上多注意點兒,精益求精,高手是能把羊肉做得很好吃的。

普通唐朝人吃的炙羊肉、蒸羊頭、羊肉面條,就不多說了。單說某天您的同事請您去家裏吃飯,說宴客主菜是“過廳羊”,這可是當世名饌,您千萬別錯過這個機會。

到了宴會的日子,您和其他被請的客人齊聚主人家裏大堂上,一番推讓以後,德高望重的主客坐了上位,是在靠近堂口的食案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