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趙之平:我這一輩子 (我的幼年時代)初稿(節選)(第2/3頁)

二、清水河特寫:附“大蓮”憤跳清水河的悲劇(略)

三、“外火器營”的組織建制(略)

四、“旗兵”的生活來源和影響、結局

外火器營官兵每生一男從當月起就由档房發給一兩五錢銀子的生活費和口糧,大小口數量不記得了。生女只有糧無銀,出嫁後口糧可轉入男家,故有重男輕女之風。男15歲可考三兩,過去為弓、刀、石,即先射三箭,再練大刀,後舉石擔子(形如舉重的杠鈴),後改射三發步槍。至宣統年間,只在軍工廠射三發氣槍,中不中靶也得三兩。早先有門路的鉆進軍工廠學會技術,餉銀就更多。餉銀為50兩一個的元寶,糧米由嘎侖達派人從內務府領回,嘎侖達同“兌房”相勾結以減去銀子成色為名,克扣中飽(這是公開貪汙的秘密)再換成兌房印制的“鈔票”和“加另”銅圓(官鑄的有大清某帝或北洋造幣制),分一枚、兩枚。每十枚合京鈔一吊,按人冊發放。口糧從內務府糧庫領回缺斤短數大米都是發黴的大米(原從江浙運河到京儲存,積壓多已發黴了),在我記事曾見過糧車拉來大米按戶分送,以後就吹了。人們在年節想吃面粉,要去私商糧店不等價地以米換面,再受剝削。每三個月發一次“季鼠糧”,多為黴米,只喂雞畜。據傳老罕王(可能是清太祖努爾哈赤)行軍被困絕糧,偶掘鼠洞得糧賴以生存,立朝後不忘“鼠恩”之說,但老鼠只擔其名不符其實,要大罵罕王忘恩負義了。

由於旗兵專靠清廷豢養,不勞而獲,月領糧餉,所謂“鐵杆莊稼”,所以大都遊手好閑,不學無術。有的提籠架鳥,終日閑逛,有的尋釁鬥毆,仗勢欺人。正如營外人們所說的“飽飯撐得惹是生非,是旗人的特性”。

我曾親見一次“出鷹殯”的奇事。某旗堆子頭“專達”廣某綽號“野人廣”,他生性霸道,好養獵鷹,臉上橫著“大蝴蝶”(鼻煙),呼朋引類,橫行亂闖,人人側目怒不敢言。某次,野人廣臂架獵鷹至營西北郊獵取鳥兔,忽發現一個兔子,就放鷹追上去啄住。可巧正有個老農鋤地,誤認為是野鷹抓兔,忙上去一鋤頭連鷹帶兔一齊打死。拾起要走時野人廣趕到,打了老人並勒令賠償活鷹野兔。一些路人從中勸解,本系一件小事,大家說說也就完了。野人廣見人們多為老人講情,不敢違眾,就悻悻而去。不料他又糾集一夥惡棍找到老農家裏,打傷老人,並搗毀不少東西。當知道此人原是威鎮四鄉臭名昭著的野人廣時更不敢惹。經再三講情,這夥無賴提出,必須租用杠房,一副四人擡(一種用兩根長杠中綴方椅,多為死者放遺像用的)和一幫清音樂隊(三者都由杠房代辦),老人還得穿孝服為死鷹頂喪架靈,在“外火”遊一圈(周),否則,決不甘休。大家為了息事寧人,忍氣吞聲照此辦理。出鷹殯日內外轟動,萬人傾巷。大都咒罵這夥畜類欺壓鄉裏。我在上小學時“躬逢其盛”,永志不忘。幾年後,清政府倒台,“外火”勢衰,野人廣之流“背私酒”(手執武器去遠外酒廠販私酒以逃稅)為業。某次深夜他獨過北山,被人打死,屍棄荒野,因他是單身漢無人收入殮。生前養鷹,死由鷹啃食。據傳有人替那位老人報了仇。野人廣身喪野地,也算死得其所也。

有的人只顧享受,不計將來,吸鴉片、紮嗎啡、酗酒、濫賭,傾家蕩產,身無衣,肚無食,先賣家具後扒住房。進而成為盜賊,直至鬻妻賣女,最後倒斃於街頭者屢見不鮮。當地也有多數人,預感到好景不長,早自為計挺身勞動去了。種菜、養牲、擔挑、販賣、拉洋車(人力車)、當警察、搞小手工業等。我父親靠勞動維持數年生活後,因日寇侵華難以度日,才逃到河南找到我直到解放。有文化者報考小學教師或郵電交通等職業。原軍工廠一些老技工們當了鐵、木、瓦匠,自食其力,賴以溫飽。還有些愛好文藝音樂人士組成二黃(京劇)、說唱(類似曲劇),三五人著簡易戲裝,手打竹板邊打邊唱,不計場所,隨地可演。還有什不閑、蓮花落、五音聯彈(輕音樂合奏,多系杠房樂隊組成)等組成各自的“票房”。“外火”票社有聲望的是“普樂韻天”,原系正紅旗一位演老旦的名票(名不記)成立的,人才濟濟,角色齊全,還有半份戲箱,他死後由一位演刀馬旦的庚秀峰主持,晚期由我父親(他原演老生後改花臉)接辦。平日彩排,星期(天)公演,成員有當小工的,有瓦木匠、警察、攤販、人力車夫、小學教師和各類公務員,其中有一位演小生的世俊廷,原是內行德俊如門徒任導演。我兄弟三人也是演員。這個票社頗負盛名,不斷有營外村鎮來邀請演出,每次給予酒飯招待和一切開支。後因內戰外侵生活日迫人員星散,只有須生趙繼青和趙有智(拉胡琴)能入戲劇界成為內行借度日活。什不閑、蓮花落(社名忘記)也因內憂外患散了攤子,只有部分演員轉入各廟會演野台子維持生活。五音聯彈社名“八音會”,後因杠房沒活兒幹,有的改當“臨時和尚”(子弟和尚),為喪家念“音樂經”,即念經當中加入八音會,賴以糊口,最後喪家連吃飯都成問題了,“死了一埋”完事,誰還花錢找他們,也就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