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必須死

宋金和談重啟,完顏宗弼對趙構、秦檜二人明確提出:“你們朝夕請和,嶽飛卻正想圖謀河北,必殺嶽飛,才可議和。”

紹興十一年(1141)七月間,秦檜開始了對嶽飛的迫害。秦黨的右諫議大夫萬俟卨首先上章彈劾嶽飛。萬俟卨首先彈劾嶽飛爵高祿厚,志得意滿,生活頹廢,不思進取。誰都知道嶽飛根本就不是這樣的人。後來,秦黨又給嶽飛強加上了“不戰”和“棄地”的罪名,彈劾堅持抗金的嶽飛不抗金,要求罷免嶽飛的樞密副使職務。秦檜控制的禦史台官何鑄、羅汝楫等是接連彈劾嶽飛,要求盡快處分。嶽飛因此被罷官。秦檜要置嶽飛於死地,還需要尋找更大的罪名。“消極抗金”的罪名是“殺”不死嶽飛的。於是,一場政治謀殺展開了。

嶽飛有個部下叫作王俊。王俊在紹興五年(1135)就擔任了湖南安撫司統制。嶽飛進駐湖廣的時候,王俊調入嶽家軍,只擔任前軍副統制。此後數年,王俊因為無功,嶽飛一直沒有給他升官。秦檜看出王俊對嶽飛有不滿心理,夥同張俊以觀察使的職位引誘王俊,指使王俊出面“告發”張憲與嶽雲謀反。

謀反是大罪。現在有官員出面檢舉,張憲、嶽雲立馬被逮捕入獄。嶽飛隨即受到牽連。十月,朝廷張榜宣布張憲一案“其謀牽連嶽飛,遂逮捕歸案,設召獄審問”,將嶽飛逮捕入獄。嶽飛入獄時長嘆道:“皇天後土,可以證明我嶽飛對朝廷的忠心。”

嶽飛入獄後,趙構派大臣出使金朝,希望締結和約。宋朝使臣在宗弼面前再三叩頭,哀求議和。宗弼同意講和。十一月,金朝使臣蕭毅到江南冊封趙構為宋國皇帝,並帶來了最後的和議文本。宋朝向金稱臣,趙構向金熙宗發誓:“臣趙構蒙大金朝恩典,才能夠成為大金朝的藩屬,臣世世子孫都謹守臣節。”每年金帝生辰或元旦,南宋都向金朝遣使送禮祝賀;宋朝每年向金朝進貢的白銀和絹增加到二十五萬兩、匹;邊界線從黃河南移,兩國以東起淮河中流、西至大散關一線為界,地跨邊界線南北的唐、鄧、商、秦四州的大部分土地劃給金朝;南宋不得隨意更換宰相。

蕭毅還帶來了宗弼的一個“口信”:嶽飛必須死!

趙構和秦檜加快了嶽飛案件的“審理”進度。最開始負責審理工作的是大臣何鑄。開堂審理時,嶽飛撕開自己的衣裳,露出背上“精忠報國”四個大字給何鑄看。何鑄看到四個字字字深入膚理,又遍閱案宗沒有發現確實的證據,知道這是一個冤案,頂住不辦。秦檜馬上撤掉何鑄,改命萬俟卨審理嶽飛案件。萬俟卨隨即整理出了嶽飛的“罪狀”:嶽飛和張憲等人虛報戰功,窺探朝廷虛實,意欲謀反。萬俟卨還逼迫孫革等“證人”指證嶽飛時常抗旨。但是嶽飛一案始終缺乏確鑿的證據。

已賦閑的韓世忠跑去質問秦檜:“嶽飛到底是犯了什麽罪?”秦檜敷衍道:“嶽飛和兒子嶽雲、部將張憲的罪過雖然尚未查明,但事體莫須有(或許有,也可能沒有的意思)。”韓世忠憤憤地說:“朝廷以‘莫須有’三字處置嶽飛,何以服天下?”

十二月,趙構下旨:“嶽飛特賜死,張憲、嶽雲並依軍法施行。”當天,大理寺執法官遵旨逼嶽飛在供狀上畫押。一生光明磊落的嶽飛在供狀上寫下八個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嶽飛服毒酒身亡,時年三十八歲。

民間傳說則有所不同:轉眼就到了寒冬臘月,秦檜一天獨自在書房裏吃橘子。他用手指劃劃橘子皮,若有所思。秦檜妻王氏看出秦檜想殺嶽飛又不敢下決心的心思,訕笑著說:“老漢怎麽一直沒有決斷呢!捉虎容易,放虎難哪!”秦檜聽懂了王氏的意思,寫了一張小字條交給獄吏。當日監獄就回報:嶽飛、嶽雲、張憲三人已死。

嶽飛死後,嶽家被抄,家屬流放嶺南。幕僚六人株連被殺,多名部將罷官,支持嶽飛出兵的李若虛也被羈管。和談終於成功了,兵權也收了,內部基本穩定了,趙構大大松了口氣。

無論是從個人作為、品行,還是從宋朝的法律各方面來說,嶽飛都是冤死的。

嶽飛不僅精忠為國,個人品行也毫無可批之處。嶽飛出身寒微,飛黃騰達之後依然清廉自守。朝廷將嶽家抄沒後,僅得到金玉犀帶數條及鎖鎧、兜鍪、南蠻銅弩、鑌刀、弓、箭、鞍轡等軍裝,家用財產只有布絹三千余匹,栗麥五千斛,銀錢十余萬貫,書數千卷而已。而地位相當的張俊擁有田產六七十萬畝,年收租米六十萬斛。有一次,趙構駕臨張家,張俊設宴接駕,飯桌上僅上等酒食果子等就有幾百種;張俊又進獻多種玉器,內有金器一千兩,珠子六萬九千余顆,瑪瑙碗三十件,各種精細玉器四十余件,綾羅緞綿等一千匹,大批名貴古玩、書畫等。另一個將領楊沂中,在西湖建造豪華住宅,竟然引西湖水環繞宅院四周,院裏有私人歌手和舞女。武將大臣們競相奢靡,嶽飛可謂是個醒目的特例。大將吳玠見嶽飛生活樸素,連個像樣的女用人都沒有,就挑選了幾個漂亮的姑娘送到嶽家,想結交嶽飛。嶽飛不接受姑娘,說:“現在難道是大將安樂享受的時候嗎?”他又對那幾個姑娘說:“我嶽家生活清苦,你們如果生活不慣,可以自行離去。”吳玠聽說後,更加敬佩嶽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