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 記

感謝讀者閱讀本書。

這是一本講述具體歷史案例,希望從微觀歷史入手來反映宏觀歷史的圖書。這裏的案例既有橫向的歷史事件,又有縱向的制度、現象和規律性的內容,橫縱結合,就像一張疏疏漏漏的網絡,希望可以勉強把中國古代歷史罩了起來。我還希望這些微觀案例能夠引起讀者思考歷史的興趣,進而對宏觀歷史有一個大概的了解。每篇文章的末尾,我設置了一個“擴展思考”的欄目。該欄目從文中提煉若幹問題,既對該文進行總結,也適當延伸,希望可以引起讀者進一步閱讀和思考的興趣。一本書的篇幅是有限的,十八件事的選擇也是有限的,但是引發的思考可以是無窮的。如果能以點帶面,讓讀者思考整個中國古代史,那麽善莫大焉。當然,這些都只是我的希望而已。實際效果如何,就要讀者諸君的評價了。

我一直很困惑,如何整體把握中國古代史?從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角度入手,是一種思路。這個思路的關鍵詞,比如生產力、所有制、生產效率、階級、鬥爭等,像火炬一樣能照亮幽暗的歷史。隨著閱讀與生活的推進,我感覺這種思路的解釋力存在限制,並不能照耀整個歷史天空。徜徉在那些歷史的偶然、人文的發展、個體的命運之中,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思路並不能幫助我們徹底解惑。之後,我嘗試從人性的角度、從個體活動的角度入手,觀察整個古代史。人類活動創造了歷史,人性給歷史塗抹上了溫暖的色彩。一些改變歷史的偶然性也能從人性角度得到解釋。但人又是活在時代背景之中,身負歷史文化傳統的,受到很多強大的隱性力量的制約。

最近兩年來,我嘗試以“權力”為關鍵詞,來觀察中國古代歷史的變遷。遵循權力的視角,我寫作了《泛權力》一書。這本書揭示古代公權力泛濫的問題,是我觀察古代歷史的一個小結性的產物。該書能夠揭示古代政府運作和一些現實問題。書出版後,我看到有些讀者運用書中的概念和觀點來分析現實問題,比如分析某個腐敗官員的衍生權力、揭示某個事件的泛權力規律。可是,《泛權力》的解釋力更多集中在政府和公權力領域,對其他領域的作用有限。之前,我有些想當然地認為公權力泛濫是中國古代歷史的一個持續現象。之後,我對這個觀點進行了深入和反思,覺得並非如此。

古代歷史存在“大政府小社會”的現象嗎?初看起來,讀書人蜂擁向仕途,城池建設以衙門為中心,官吏衙役在很多事務上都能插一手,似乎都支持大政府小社會的觀點。但我的一位大學老師指出了一個歷史現象,簡單就反駁了:蘇東坡在杭州當官的時候,白天去山上找老和尚品茶聊天,晚上泛舟西湖,很少有正兒八經辦公的時候,怎麽能說公權力泛濫呢?而蘇東坡並非個案,像他那般在任時醉心山水遊樂、埋首詩詞唱和的,不在少數。我們後人看到的文化古跡、古代遊記和詩詞,多數作者都是官員身份——而他們的名聲都還不錯。這似乎表明,古代公權力遠沒有泛濫到其他領域。同時,公權力也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約:

第一,宗法制度和觀念牢牢支配著古代國人,制約公權力的作用。宗法制度確定於周朝,根源於人的血緣,具有天然的合理性。它講究嫡長子繼承,將家族分為大小宗,要求小宗以大宗為尊、晚輩以長輩為尊。宋朝以後,宗法制度擴展到全社會。不僅是豪門大族,就是普通人家也修家譜、立祠堂,家族勢力日益增強。他們選族長,有族產,興建私學,撫恤貧寒族人,有宗族內完備的規矩制度。同族之人,都不敢違抗宗族法規。這就和官府的公權力相平行,相抗拒了。尤其是宋朝以後,朝廷放棄了鄉裏政權,縣政府成了最基層的政權。君權不下縣,自此開始。在廣大的鄉村,發揮作用的是族長耆老,人們遵守的是“宗法”,而非“王法”。鄉間農夫,一輩子都可能看不到父母官,族長耆老們卻是天天照面打交道的。

同樣,儒家思想觀念、傳統道德等也和宗法一樣,在精神和現實上都制約公權力。一邊是公權力,是官府和王法,一邊是宗族和宗法,是儒家思想觀念,是傳統道德,就看身處兩者之間的人們,覺得孰輕孰重,進而指導言行了。

第二,中國社會長久以來是一個人情社會、關系社會,人情關系等也束縛著公權力的發揮。《泛權力》中的衍生權力,很多就是根據人情關系衍生出來的,比如血緣權力、地緣權力等。人生而受制於人情關系,即便掌握了權力也不能改變。相反,隨著權力的增長,一個人身受的人情關系更多、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