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歷書第四

過去,在遠古的時候,使用正月安排在孟春的歷法。正月時節,冰融河開,冬眠的蟄蟲蘇醒,大地上百草萌發,最早鳴叫的子規鳥發出鳴啼。萬物生長一年一循環:從春季開始,依次經過夏季和秋季,結束在冬春之交。雞叫三遍稱作“明”,為一日的開始。正月為寅月,是一年的開始。經過十二個月,最後一個月是醜月。年和月的概念很清楚,容易明白。“明”即“孟”,有生長的意思,“幽”有孕育的意思,“幽明”合在一起為陰陽,陰陽交替,孕育生長,四季循環再回到正月是有規律的。日落在西方,升起在東方;殘月逐漸消失在東方,新月初見在西方。當政的不按天時行事,又不順應民心,就會把事辦壞而不能鞏固自己的地位。

君王改朝換代接受天命,必須謹慎地制訂最初的政令,修改歷法,改換朝服的顏色,推算歷法的起始點歷元,順應天時,上承天意。

太史公說:神農以前年代太久遠的歷法說不清楚了。自黃帝起,開始根據星體的運行制定歷法,建立了表示五個時節五氣運行的五行,季節氣候交替作物消長的陰陽,確定用余分設置閏月的方法,於是依事物分五類命名官員,設立了天、地、神、癨、物五類官,叫做五官。他們各自掌理分屬自己的事務,按照時節順序不會相互混亂。民眾因此而能夠適時地從事生產活動,神明因此而能夠不錯過時日享受民眾對他德澤的感激。民與神各盡其職,民眾對神禮敬而不褻瀆,因此神明就賜給民眾大好的收成,民眾的生活有了物質保證,沒有災禍,不缺衣食。

少皞氏衰落,有九黎部族作亂,民與神都受驚擾,失去依托,災禍接踵而到,神得不到祭祀,民無好的生活。直到顓頊承受天命登臨帝位,才任命重擔任南正官職,負責歷法和主管祭天和祭祀的事宜,任命黎擔任火正官職,負責歷法和主管人民農作的事宜,使一切又恢復到原有的常規,不致於相互侵擾混亂。

後來三苗部族又像九黎一樣擾亂了歷法,南正與火正二官都放棄了自己的職守,無人負責編算歷表,也不置閏月,失閏造成各月太陽所在星次錯位,正月不與節氣相合,攝提星方位與月建也不一致,歷法混亂,時序失順。直到堯帝登位,又起用天文世家重黎後人中還能推算歷法的人,讓他們擔任歷官主管歷法,設立羲氏、和氏官,推明時令,校正歷度,使陰陽調和、風雨適時,農作豐收,民間沒有瘟疾流行。當堯年事已高禪位給舜的時候,在祖廟告誡舜說:“按天體運行規律制定和頒行歷法,是事關社稷的大事,這責任在你身上啊。”以後舜也以同樣的話告誡禹,由此可見,歷法是帝王所注重的大事。

夏歷有它自己的正月安排,殷歷的正月在夏歷的十二月,周歷的正月在夏歷的十一月。這三種不同正月安排的歷法各自循環,至一歲而回歸。天下有道的時候,有歷可循,不失時序;天下無道,則統一的歷法就不能在各諸侯國通用。

周幽王和周厲王以後,西周王朝衰微,大臣執掌國家大權,史官記事無年月日,君王因歷法混亂不再於每月朔日舉行告朔祭典,服務於周王朝的天文家、歷算家紛紛離開周都分散到各諸侯國去謀求自己的發展,有的在中原,有的去了邊遠的夷狄地區,各自樹立門派,沒有統一的天文星占理論去占蔔吉兇。周襄王二十六年魯歷將閏月設在三月,《左傳》的作者認為不該設在三月。歷史上一部好的歷法,首先要確定好歷元,安排年中各月並注意十二個月與年長相差的閏余,當余分積累到一個月,就要在年終置閏。確定好歷法的起始點,時序有據而不亂;百姓按月安排農事不會錯過時節;該置閏時加入閏月,這樣的歷法就不違背天體運行的規律。

這以後,戰國諸雄並爭,他們只關心建立強國,戰勝敵國,或是替他們的盟友救急和解除糾紛,哪裏會想天文歷法的事情!當時只有鄒衍潛心研究,創立五德循環學說,提出五行相勝,陰陽消長的理論,受到各諸侯國的重視。當強秦在征滅六國時,戰事頻繁,它建立統一的國家以後,也因建國時間還短,顧不上制定新的歷法。但他們十分相信鄒衍的理論,並按他的理論推斷出秦國獲得了水德的瑞兆,命名黃河為“德水”,沿用以夏正十月為正月的歷法,崇尚黑色。而他們歷法的具體推算和閏月安排是否準確妥當就不仔細考慮了。

漢朝初興,高祖劉邦就說“是北方黑帝助我奪得了天下”,也自認為是獲得了水德的瑞應。雖然大臣中有像張蒼等學過天文歷法的人,但他們都附和漢高祖的看法。當時天下初定,首要的任務是建立國家的基本規章制度和法令。不久呂後又當了政,都顧不上歷法的事情,所以仍承襲秦的歷法和朝服的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