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秦故事一:兩個大饃(第2/4頁)

周邊的小國一個個被消滅,穆公卻有些煩躁起來。為什麽煩躁?就像一個發了財的土老帽一樣,單單有錢已經不能滿足,要混進上流社會啊。

這麽多年了,秦國就像是一個被遺忘的國家,一個被扔進狼群裏的孩子,中原國家幾乎都忘記還有這麽一個國家了。

“怎麽辦?咱們有地盤了,有人馬了,有女人了,可是,咱們沒文化啊,說來說去,還是一幫土包子。我想跟中原正統混一混,長長見識,扮扮斯文。兄弟,你還去過中原,也算咱們秦國的文化人了,你有什麽辦法?”這一天,秦穆公把公子縶(音執)給請來了。公子縶是誰?秦穆公的異母弟弟,秦國的庶長。庶長是個什麽東西?

原來,秦國長期與中原國家隔絕,也沒個什麽正規的官制,除了國君之外,最大的官就叫庶長,直譯就是“老百姓的頭兒”。庶長什麽都幹,和平時期當總理,戰爭時期當將軍,反正就是他了。至於什麽上卿啊、太傅啊、司空啊這些職位,秦國人聽都沒聽說過。

“我看,咱們不妨先從婚姻開始,不是離著晉國近嗎,就向晉國求婚吧。”公子縶出了這麽個主意,其他的也想不到。

“好啊好啊,這活就派給你了。”秦穆公覺得這個主意好,當時就拍板了,“除了求婚,有那素質高的人才,撿大號的弄幾個回來。”

就這麽著,公子縶帶著一車狼皮就去了晉國。

秦國國君來求婚了,晉國卿大夫們都覺得好笑,這不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嗎?

也沒等獻公提問,卿大夫們你一言我一語就討論開了,基本上沒有一個人支持。

“好吧,你回去告訴你們國君,我願意讓他做我的女婿,秋收之後來迎親,我把大女兒嫁給他。”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也出乎公子縶的意料,獻公很爽快地答應了。

獻公派人送公子縶去國賓館休息,卿大夫們嘰嘰喳喳,對獻公的決定表示不理解。

“你們知道什麽?你們看見那一車狼皮了嗎?那得多少頭狼?這充分說明秦國國君很有誠意。既然這麽有誠意,我女兒去了一定會很受寵。你們知道嗎?一個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被男人寵。”獻公高聲說。其實,他還有一個理由沒說出來,那就是自己的大女兒伯姬,也就是申生的同母妹妹,那時候已經二十一歲了,再不嫁出去,就砸手裏了。這麽大歲數,要嫁給中原諸侯是不大可能的,也只有秦國這樣沒什麽講究的國家還能接受。

不管怎樣,獻公覺得挺好,至少把女兒嫁掉了。

【人才難覓】

公子縶非常高興,沒想到這麽順利就把婚事搞定了,這個功勞可不小。

除了求婚,公子縶還有一個使命,那就是挖幾個人才回去。公子縶心想,晉侯的女兒都到手了,高薪誠聘幾個人才應該也很簡單吧。

公子縶沒想到的是,人才還真不好找。

人才太少?不是。找不到人才?也不是。

公子縶在晉國住了三天,第一天還打聽打聽哪個大夫是人才,然後上門拜訪,盛情邀請前往秦國,條件都開得很好,封邑面積至少是晉國的兩倍,高額安家費,十二個美女,此外,只要幹得好,半年之後就可以擔任庶長。

“庶長?庶長是什麽東西?”晉國人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麽玩意,就憑這個滑稽的名字,誰也不肯去。

沒辦法,第二天,公子縶把目標放在了士的身上,成功人士不願意去,士總會願意吧?誰知道,士也不願意,說起秦國,大家都說那裏遍地野狼,老百姓都吃人肉。盡管公子縶再三解釋,誰聽他的?

第三天,公子縶沒辦法了,在大街上看見誰就問誰去不去秦國。誰去?還是沒人去。到晚上,公子縶甚至動員國賓館燒開水的大爺去,也被斷然拒絕了:“我老了,還想多活幾年,秦國的狼太多了。”

公子縶感到自己很失敗,很沒有面子。

第四天,公子縶失望地上路回家了。出了絳城,一路向西。走不多遠,看見前面有一個流浪漢。只見這個流浪漢長得高大魁梧,一臉的胡子,一身衣服破破爛爛,遮不住渾身的肌肉。流浪漢的手裏拿著一個破碗,抖抖索索等著施舍。

俗話說:鄉下人心腸好。公子縶看見這個人可憐,心說幹脆在晉國做個好人吧,也顯示秦國人沒有傳說中那麽差勁。

“喂,過來,給你一個饃。”停了車,公子縶對流浪漢喊。

流浪漢瞪了他一眼,一動不動。

公子縶一看,這人還挺有骨氣。語氣溫和一點,說:“請過來,我這裏有饃吃。”

流浪漢又瞪他一眼,還是不過來。

公子縶心說,我這已經夠客氣了,他還不肯過來?這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再想想,猛然想起來,別看這流浪漢是個流浪漢,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個士。為什麽呢?因為士農工商四大社會類別中,後面三者都是有恒產恒業的,都是有正當職業的,如果放棄正當職業來流浪,那是屬於犯法的。只有士沒有正當職業,才有流浪的權利。你再看這個人的長相,盡管可憐兮兮,眼睛裏卻還有一股傲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