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言論自由(第4/4頁)

子產一看,這事情只能自己來擺平了。

“這事情,說起來雙方都有過錯。既然這樣,就該地位低歲數小的來承擔責任了。”子產說,看一眼駟帶,再看一眼遊吉,兩人都沒有說話。

子產派人去把遊楚給抓來了。

“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五條罪?第一條,擅自動用武力,藐視國君;第二條,違反國法;第三條,子皙是上大夫,你是下大夫,卻不懂忍讓,這是不尊重高貴的人;第四條,年輕卻不懂得思考問題,不尊重長者;第五條,子皙怎麽說也是你堂兄,你不能團結親人。有這五條罪行,我不能不懲罰你。不過,念在大家都是兄弟的份上,你回去收拾收拾,準備流亡吳國吧。”子產現場編了五條罪名,算是給遊楚定了罪。

其實,子產的心裏明白這事情其實都是子皙挑起的,問題是現在還不是跟子皙算賬的時機,因此不如以流放的方式來保護遊楚。

沒有人有意見,有意見也沒有用。

“遊吉,你有什麽看法?”子產問遊吉。

“哈,我連自己都保護不了,怎麽能保護族人呢?何況,這件事情是法紀的事情,只要利於國家的,該怎麽辦就怎麽辦吧,我沒有意見。”遊吉表態,聽得出來,他有些不滿。但是也聽得出來,他知道子產應該這樣做。

以上三件事,反映出子產的胸襟、膽量和變通。這,才是真正的政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