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央蘇區的政權

(1)蘇維埃政權的建立

中共是一個有理想、有目標、有組織的革命政黨,一開始就將建立新型政權作為革命的不二法門。國共合作領導的國民革命果實被蔣介石奪走後,面對國民黨的武力鎮壓,中共別無選擇地走上了武裝革命之路。對於共產主義革命的倡導者而言,革命並不僅僅是控制權力的轉移,而是社會政治的全新革命性轉換,因此,建立新政權,實現社會結構的改造,是革命的題中應有之義,其懸揭的革命政權模式就是當時世界唯一的蘇俄式蘇維埃政權。共產國際代表描述了中國初期蘇維埃政權的狀況:“試圖躲在自己的區域內,用萬裏長城將自己同外界隔開,建立一個擺脫賦稅、擺脫地主統治等等的國家。”[56]如果撇去其中的批評性表述,這一判斷大致還是反映出中共蘇維埃革命的追求。

傳統中國社會政治組織松散,政府對地方控制力有限,紳權在地方社會影響重大,晚清紳權尤為伸張。民國時期這種狀況仍基本得到延續,地方豪紳依然相當強勢。根據抗戰時期對78位縣長的調查,他們最感困難的幾件事中,財政困難居首位,其次即為土劣猖狂,有31人選擇,占總數的39.74%,[57]可見地方土劣勢力的強盛。中央蘇區的贛南、閩西在各自的省份都處於較為偏僻山區,離行政中心省會較遠,行政控制力不足,紳權尤為強盛。民國初年,廣昌“一切縣政,多有操在縣紳之手”,縣機關“大都有名無實,為私人分肥機關,絕少有為民眾興利除弊,實事求是者!甚有於民十五年,當革命軍興,適縣長田瑞璜在任病故,由其承審員萬某代理之時,一般縣紳,以為千載一時之良機難得,乃糾集黨羽,大開會議於某祠內,蜂擁縣府,搶奪縣印”。[58]當時,地方官員如不能取得鄉紳的背書,施政十分困難,甚至有遭到驅逐的可能。即使離南昌不遠的東鄉縣也有鄉紳因反對新任區長而將支持新區長的鄉紳打傷,致該區長“難上任”。[59]為保持自身權位,大部分地方官員到任後都選擇和鄉紳妥協,或則各守分際,或則沆瀣一氣,時人記載:“民國以來,任上猶縣長者,雖不敢謂盡屬壞人,但一經與土豪劣紳結合,即不壞者亦壞。”[60]雖然這些對紳權力量的描述不一定全面反映紳權的真實運行狀況,但其負面效應的存在應屬無疑,南昌行營曾判斷:“一二匪黨,不逞之徒,因緣時會,煽其共產邪說,誘惑裹脅,成今日燎原之勢,推窮其故,豈民眾生性好亂,毋以土豪劣紳之厲耳。”[61]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地方治理秉承孫中山的地方自治原則,這與積極的行政控制在理論上有所抵牾。而且,無論是傳統中國既有體制還是當時對中國有著深刻影響的西方社會政治理論,都不傾向過於嚴密的行政控制,這對南京政府不能不有所影響,所以,在南京政府內部,自治、均權和民主的力量始終不可小覷。同時,國民黨作為新興的以革命自命的政治力量,顯示力量、舍我其誰的集權呼聲高漲,蘇俄體制乃至德意國家的集權發展模式,對蔣介石及南京政府也形成相當刺激。由於此,南京政府建立後的相當一段時間內,來回拉扯於兩種趨勢之間,政治定位並不十分清晰。一面是經歷十數年分裂狀態的國家,一面是缺乏有效凝聚力的社會,國民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未在地方自治和中央集權之間找到平衡點。從江西、福建兩省看,共同的特點是行政控制軟弱,被賦予地方自治功能的縣級行政機構一般只設五個局、科,公務人員很少。1930年代的統計,江西統計的43縣有1237名公務員,平均每縣不足30人;福建統計的45縣只有公務員1134人,平均每縣只有25人。江西44縣中,縣長兼辦司法者36縣,不兼辦者8縣;福建45縣中,縣長兼辦司法者33縣,不兼辦者12縣。[62]大部分縣份司法和行政混淆,體制之有待健全毋須多言。

由於政治形勢混亂及控制不足,當時江西、福建兩省縣長平均任期不到一年,江西1930~1934年間更動縣長265人,平均任期328日,最短的只有9天。[63]福建同期更動縣長289人,平均任期284日,最短的只有4天。[64]多數縣長任期在半年至一年間。這樣頻繁地更動地方官,使其無法真正了解、管理地方事務,地方權力更多落入士紳和胥吏手中,這對於地方政治和社會進步造成十分不利的影響。所以,南京中央政府成立後,在江西、福建兩省幾乎看不到地方政治的真正變化。

中共在贛南、閩西建立根據地後,其強大的政治、宣傳組織動員力量迅速顯現,地方政治結構在軍事力量的支持下以階級原則進行重組,地方豪紳很快遭到毀滅性打擊。中央蘇區如毛澤東所言,是槍杆子底下出政權,大多數政權都經由紅軍占領而建立。通常是先建立革命委員會,待政權鞏固以後,再成立蘇維埃。如下的報告基本可以代表紅軍到達後政權推進的基本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