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卷【亂世豪雄篇】第6章.成事在天 第21節

大漢國興平二年(公元195年)十二月。

十二月初,天子車駕到達臨汾。

此時天氣已經轉冷,大司馬大將軍李弘有意督請朝中大臣暫時放下政務,轉而集中精力趕路,先把天子和朝廷遷到晉陽再說,但他的建議遭到了否決。朝臣們在修訂官制的問題上發生了激烈的爭論,天子車駕不得不在臨汾大營停了下來。

本朝官制雖然遵從三公九卿制,但這個三公九卿是指外朝官,也就是外廷。三公九卿的府衙都在皇宮外面。

孝武皇帝雄才大略,需要詔令決策迅速上傳下達,但由於公卿權力過大,孝武皇帝受到了很大掣肘,皇權無法如臂指使,於是他開始重用中朝官。所謂中朝官就是設在皇宮內或與宮內有關系的官吏,一般是指尚書、侍中和大夫。他們負責收發文書奏章,位卑而職微,外朝官一般不拿正眼看他們。孝武皇帝於是以“加官”的名義把一些心腹大臣調進了皇宮,並任命外戚擔任的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主掌尚書事務,以便與外朝官抗衡,這樣就逐漸形成了以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為首的中朝官體系。

皇帝一般與尚書、加官的朝臣商議大計,而公卿大臣卻不能參予。所以中朝官對朝政有更大的決策權,很多政事都是中朝官議定後由皇帝下詔執行。

到了光武皇帝時,三公沒有實權,尚書成為出納王命的顯要官職。此時尚書台有尚書令、尚書仆射和六曹尚書,時稱“八座”,地位非常尊崇。

中朝官權重,同樣對皇權形成威脅,於是禁中內朝官便開始介入政務。

禁中是指皇帝和後妃居住的地方。內朝官多是宦官。孝武皇帝晚期時,考慮到尚書只能在宮中殿閣奏事,不能到禁中傳達政務,於是任命宦官為中書謁者令,負責傳遞詔令奏章,從此中書令開始牽制尚書令。

到了光武皇帝時,宮禁區別更為嚴格,士人不能隨便出入禁中。禁中宣布政令,接呈奏章等事皆由設在禁中的侍中寺(由侍中、黃門侍郎等士人官僚組成)、東寺(由中常侍、小黃門等宦官組成)和西寺(宦官組成的禁中武裝)負責。孝章皇帝時,侍中郭舉與後宮私通,拔刀驚嚇皇帝。結果侍中寺被遷到了宮中,禁中成了宦官勢力的天下。本朝後期由於皇統屢絕,太後和太皇太後臨朝稱制,不便和公卿同堂議事,於是宦官上傳下達,成了“手握王爵,口含天憲”的實際掌權者。自此宦官幹政,社稷陷入危難之中。

當年孝武皇帝為了爭奪相權,牽制外廷,大力重用中朝官。等到了光武皇帝之後,為了防止中朝勢大,又以內朝官掣肘。皇權是無限制擴大了,集中了,但由於權力缺少有效制衡,社稷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敗亡。

七年前,在武人和士人的努力下,內朝和內朝官被徹底消滅了,宦官絕跡於禁中。但大漢隨即就迎來了長達七年的權臣禍國之期。七年的征伐歲月,幾乎把大漢徹底摧毀了。

今天,同樣在武人和士人的齊心協力下,天子被救了回來,大漢開始走向了中興的希望之路。

中興的路很漫長,而中興的基礎就是國政方略,國政方略的基礎就是官制。官制不能建立和完善,大漢中興就是一句空話。

幾十年來,朝臣們飽受宦官、外戚、權臣禍國之苦,對官制中的權力制衡有一種近似瘋狂的欲望。制衡成為此次官制修改的重中之重。

權力制衡的基礎其實就是權力分配,權力分配牽扯到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利益,所以激烈的爭論是必然的。

官制的修改要著眼於將來,所以內朝、中朝、外朝三個官僚體系必須要健全,缺一不可。徹底消滅內朝顯然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切實際的。

內朝要建,內朝的宦官要嚴格依從大漢律,禁止參政,否則將予以嚴懲。而要做到這一點的關鍵就是要制衡皇權,也就是說,天子要把奪去的相權還給三公,還給外朝。宦官和外戚幹政的主要來源是因為皇統繼承一事隨著皇權的增大,逐漸變成了皇帝的家事。皇統繼承不是皇帝的家事,而是國家之事,應該由皇帝和外朝共同處理。只要外朝權大,則宦官和外戚幹政的可能將大大減少。

外朝權大,最不利的情況就是君弱臣強的時候,強臣往往會演變為權臣,而權臣禍國,自古以來比比皆是,所以外朝的相權必須要得到強有力的制衡。制衡的關鍵就是中朝權力的擴大。孝武皇帝時,昭宣中興時,光武中興時,都是中朝權大,皇權集中,繼而天下安寧,國家強盛。所以外朝若再想象過去大秦朝或者本朝早期一樣擁有強大的相權,也是不現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