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1章 土地政策

趙楷聽得是眉頭緊鎖,道:“你繼續說下去。”

秦檜又道:“其實這一現象,很多人都知道,我朝每每針對土地變法,均告失敗,臣以為其根本原因並非全是法之失,而是在於地主們的反抗。然而,地主也是民,與農夫無異,為什麽這不到一成的百姓竟然能夠反對朝廷造福其余的八成百姓,原因很簡單,就是在地主中間,絕大部分都是朝中大臣,即便不是,也與這些人有著莫大的關系,這些官員在朝中的地位斐然,正是因為他們的勢力,才造成變法的失敗。”

趙楷嗯了一聲,道:“你說的很對,朕曾也親眼見到過。”

秦檜道:“而如今在皇上英明的決斷下,以前的舊官僚已經全部伏法,他們的田地也全部歸還朝廷所有,他們雖然是官,但同樣也是我朝名列前茅的地主,如果此時針對土地變革,無疑似乎是最好的時機。”

這道理很簡單,就是趁著這些新上任的官員還沒有鞏固自己的權力,趕緊開始變法,越往後拖,變法遭遇的阻力將會越大。

秦檜又再繼續說道:“樞密使以前曾說過,土地能夠產生利益,那麽可以將其視為貨物,在新法當中,提倡的是貨物的自由買賣,強行抑制土地兼並,等於是阻礙貨物的流通。”

趙楷轉目望向李奇。

李奇點頭道:“我是這麽說過,現在同樣是這麽以為的,合法的土地買賣可以增強貨幣的流通,我絕不贊成抑制土地兼並,這是一種違反經濟自然規律的錯誤做法,也是很難阻止的了,但前提是要在公平的環境下,而非巧取豪奪。”

秦檜道:“對於樞密使的看法,微臣也深表認同,但是地乃民之根本,沒有土地的百姓,他們就好像沒有紮下根,這也是民變的主要的原因,所以,臣覺得對於土地的兼並,朝廷還是要加以限制,朝廷可以制定一套規則,在規則範圍內,你可以買賣土地,但是在規則以外,你若想要兼並土地,就必須付出高昂的代價,將最終的選擇權還是交給百姓和地主去自行處理。”

趙楷道:“你說的規則就是增田稅?”

秦檜道:“正是,這增田稅雖然已經漸漸在我國推行開來,但是由於當初朝中始終有反對的勢力,故此,推行的不夠徹底,而且當初的增田稅也不夠完善,還存在的許多漏洞,但是微臣以為,這增田稅將大有可為。”

趙楷點了下頭,道:“那你快詳細道來。”

“微臣遵命。”

秦檜道:“關於增田稅,簡單來說,就是地稅隨著土地的增長,而成倍遞增,如果按以往的算法,一畝地的稅收是十文錢,那麽十畝地就是一百文錢,但是采用增田稅的話,那麽十畝地的地稅可能會是一貫,甚至十貫錢,在這種稅制之下,地主在兼並或者買賣土地的時候,就會更加慎重的考慮清楚,當他們手中的土地達到一定的數量時,再多的土地對他們而言,就成為了毒藥,因為成倍遞增的稅收,會讓他們入不敷出。

朝廷可以將增田稅作為平衡地主和農民的主要手段,土地越多就意味著稅收越多,錢還是流入了朝廷手中,而朝廷可以拿著這一部分多出來的錢,去彌補農民的損失,以求達到兩邊平衡。

另外,微臣建議在增田稅當中,添加兩個新內容,其一,就是應該將田和屋分開來規劃,因為如果將增田稅用於屋地上,這會阻礙新法,在新法的規劃當中,將會采用大量的非耕地,打造成工業區、商業區,在這方面,朝廷應當多多鼓勵商人利用這些荒蕪的土地,故此,當放寬地稅,而且如果某一個地主雖然握有大量的土地,但其中只有少部分的耕地,多半都是沙地的話,不能產生利益,增田稅對這種人也不公平。

其二,就是關於朝廷近來收回的土地,微臣建議當將這些土地租借給附近居住沒有土地農民,但是對於這些歸朝廷所有的土地,若是采用增田稅的話,那對於雙方都不公平,因為朝廷就是地主。所以,微臣想了一套新的稅制,以前我們都是按畝數來抽稅,也就是一畝地必須得少繳多少糧食上來,如此一來,如果碰到天災,百姓將會面臨雙重打擊,於民於國都不利,為了避免這一點,朝廷可以按照每年每畝的收入,抽出稅收,例如,如果某一人今年的糧食收入是一百石,朝廷就抽取十石的稅收,明年是五十石的話,朝廷就抽入五石的稅收,這樣的話,稅收將會變得靈活起來,也方便調控,當然,朝廷也必須設定一個最低限額,鞭策農夫耕地,但是這限額不需要很高,而且在天荒的時候,也可以給與補助。”

秦檜言罷,不少大臣們紛紛點頭,很明顯,秦檜的這一系列建議,都是造福窮人,而如今站在這殿上的大臣們,多半都是寒門子弟出身,他們不僅贊同秦檜的意見,而且心裏也對秦檜生出不少好感,覺得這宰相非常有遠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