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2章 人權(第2/3頁)

以前皇上大手一揮,賞某某大臣幾十上百女婢,這些都是終身制,賞你的就是永久屬於你的,除非你也變成了罪犯,但是這些女婢也只是換了一個主人,這就是一件貨物,但是現在不是了,皇帝也不能輕易賞女婢了,如果這些女婢是罪犯的妻女,那麽皇帝賞給大臣,後面還會加上一個期限,服刑期限一到,她們就能恢復自由身了。

這看似好像是女人的地位低,其實不然,至少很少殺女人,因為女人對於皇帝的威脅微乎及微,所以皇帝犯不著去殺女人,為奴為婢總比砍頭要好吧,很多男人徒刑多少年,或者判以死刑,那日子過得更苦,所以從這一方面來說,這其實也是對女人的一種保護。

女人保護法一出,趙楷立刻升為全民男神,那些女人都將趙楷視為救世主。

就在第二日早上,東京九成歌妓齊聚東華門前的日不落旗下,高唱國歌,歌頌趙楷,久久不肯散去,直到趙楷親自來到東華門前,讓人宣讀聖旨,贊揚大宋女人的美德,又是再三勸說,那些歌妓才依依不舍的離開。

但是士大夫不答應了,因為普通男人哪裏養得起私妓,一般蓄養私妓者,都是士大夫家族,他們有才有錢,這私妓是他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辛辛苦苦培養的私妓,你一句話就全部自由了,我還得付她們工錢,那我豈不是虧死了。

還有一些不合法的青樓,她們的歌妓都是一種強迫性質的,所以這律法一出,他們很難控制住手下的歌妓了,因為她們都恢復自由身了,你必須得花重金聘請,否則,她們可以跳槽,反倒是迎春樓那些又名的青樓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因為迎春樓的歌妓工資本來就高,也沒有人會離開,因為這些女人就是靠才藝吃飯的,不幹這行,她們也不知道該怎麽辦,修改下合約就行了。

但是普通百姓卻是一致叫好,這些叫好的都是養不起私妓的人,他們當然開心,你們一個家蓄養這麽多私妓,我這連老婆都找不到,這太不公平了,私妓的人權化,我們這些單身人士就有機會了,特別是那些寒門才子,因為歌妓喜歡有才華的人,所以歌妓人權化,他們的機會就多了,雙方爭吵的也是非常理解。

這可能是宋朝建國以來,士子和士大夫內部鬥爭最激烈的一次。

立法院再度被推上風口浪尖。

正如李奇所言,如果立法院能把這事辦好,那麽立法院的地位將提升到一個非常高的位子,畢竟連士大夫都得屈服在立法院之下,這可是非常高的公信力,那說句話就算是一句話。

趙楷心裏也明白,這條律法要麽不出,一旦頒布,必須得嚴格的執行,不然立法院那就失去了公信力,誰也還會相信律法。

在朝堂上,趙楷站出來為立法院撐腰,嚴令群臣必須執行這一條律法。

但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士大夫不肯就範,視若無睹,你弄你的,我弄我的,我的歌妓就是我的人,這也是在宋朝,讀書人的權力太高了。

立法院雖然在風口浪尖上,但是頭疼的不是毛舒,而是李綱。

立法院立法出來,但是執法的是司法院,也就是說這得罪人的事是李綱幹的。

但是李綱也是一猛人,當初他都敢跟金國使臣單挑,對此他是一點也不虛,而且他也有理由,這是立法院頒布的律法,又不是我司法院搞的,針對你們的是立法院,我們只是奉命行事,這冤有頭債有主,你們要怪就怪立法院去,但是誰若阻礙司法院執法,那就大理寺見吧。

其實在立法院對此研究的時候,李綱就已經在準備了,這律法一出,司法院立刻出動所有衙差,去各個士大夫家中幫那些歌妓登記。

有些大家族,甚至還包括一些開國功勛之後,死活不肯就範,公開跟司法院對著搞,連門都不開,李綱是惱羞成怒,親自帶著人去,直接命人將大門給拆了下來,將人全部帶去司法院,然後向大理寺起訴他們妨礙公務。

這回就輪到大理寺頭疼了,這起訴的人個個都是功勛之後,有頭有臉的人物,勢力非常大,但是他們也沒有辦法,上面有立法院監督著,你大理寺是否依法判決,下面司法院也盯著的,我證據確鑿,你若不公平判決,我就把你們也抓進司法院來,禦史台也在暗中行動,他們是專門負責調查官員是否徇私舞弊,也盯著大理寺審判官。

據說大理寺的審判官在房裏大罵立法院和司法院,而且罵了整整一日,最後罵的氣短就直接病倒了,將任務交給了副審判官。

最後還是皇帝趙楷親自出面,按人頭點數,每個人罰除一百貫,督促他們一定要配合司法院的工作,再犯者,可就沒有這麽便宜了,說不定你們的妻女就變成了別人的侍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