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神佛滿長安 第十三節 得理,當然不饒人(第2/2頁)

“不錯,不錯,是個好辦法,但是在你禍害我之前,我已經把合同賣給了另外一個人,比如盧公,我被禍害了,合同還是要執行,你死的沒有意義,這是最蠢的法子,拿自己的命去拼,不一定能夠達到好的效果,說不定就白死了,陛下,娘娘還有疼愛你的哥哥都會傷心,你的一個疏忽,讓所有人都跟著受罪,無辜陷害我,這是不仁,讓陛下,娘娘傷心,這是不孝,給國家造成麻煩,這是不忠,你出事以後,房遺愛那個蠢貨一定會找我報仇,結果還不是我的對手被我弄死了,這是不義。”

“我只不過犯了一個小錯,幹嘛就成了不仁不義,不忠不孝的貨色,我沒有想到,沒有想那麽遠,我只想把毛料快快的賣出去,這樣做難道也錯了?”

李恪抱著坐在地上大哭的高陽對她說:“犯了錯確實沒什麽了不起,我們都犯過錯,只要再不犯就好,以後做事情要多動腦子,硬碰硬的做法,只會讓你吃更大的虧,嘿嘿,咱們是皇家,天下最尊貴的人家,怎麽可能輸給雲燁,即使他是世間最聰明的人也不行,你站起來,看哥哥怎麽對付他,讓他乖乖地更改合同,我們還一個銅子都不付給他。”

高陽對李泰和李恪的智慧從來都是信服的,聽都李恪說有辦法,一軲轆就站了起來,擦幹了眼淚,惡狠狠地盯著雲燁看,似乎要從他身上咬下一塊肉來。

雲燁非常囂張的把手裏的合同晃來晃去,高陽的眼神就隨著合同轉動,看她的樣子很像撲上來搶奪,李恪把妹子拉到身後,從腰裏拿出一把折扇,緩緩的搖晃兩下說:“雲兄說今日您是得理不饒人啊,那小弟就和您說說誰有理。”

“哈哈哈,小恪,你就算是說道大天上去,我也不會改變主意,這個虧你是吃定了,除非你能把紙上的字說的消失不見,現在長安的神佛滿天飛,你可以祈求一下那一路神靈幫你,就是不知道神靈有沒有空。”

“那倒不必,我大唐律法森嚴,有他們在,我何必去求那些木胎泥塑,書院的格言就是求人不如求己,你以為你的合同就沒有絲毫的瑕疵麽?這個合同是你夫人和高陽簽訂的,所以漏洞必然會有,如果是你簽訂的,我就會直接給你錢,買回合同,不費那個神,既然是你夫人簽訂的,那這裏面就大有文章可做。”

雲燁笑了,示意李恪繼續說。

“雲兄我這兩天一直在長安縣查找多年來的判例,尤其是關於合同方面的判例,結果皇天不負有心人,還真的被我找到了一個,這就說給雲兄聽聽。”

雲燁有點狐疑,長安縣的判例那是可以借鑒的,只要前面有現成的判例,而兩級司法官都沒有推翻的話,以後遇到同樣的案子,就會有同樣宣判,絕對不會有意外。長孫聽到李恪說的這麽肯定,也放下茶碗,準備好好聽聽李恪如何辯解,最後推翻雲燁手裏的合同。

“崇寧坊有一個老婆婆,家裏只有他和一個傻兒子相依為命,日子過得艱難,這個兒子雖然有些傻,但是按照大唐律,他依然是一家之主,有一天家裏實在是沒有米了,傻兒子無意中從家裏翻出一塊玉玨,決定把這塊玉玨賣給一個商人,得些錢財,好買米回家充饑,渡過難關。

他遇到了一個黑了心的商人,一塊戰國時期傳下來的玉玨,就賣了三百文錢,商人為了敲定腳跟,還專門和這個半傻子簽訂了自願買賣的文書,等傻兒子回到家中,告訴母親自己把玉玨賣了,得了三百文錢。

老婆婆大驚,這是祖傳的東西,怎麽可能賣掉,就算出賣,又怎能只賣三百文,最少價值百貫才對。可是玉玨已經被自己的傻兒子賣掉了,找商人想要贖回來,商人不肯,還拿出文書,找來保人對質,說明自己當時確實把話說得明明白白,不存在欺詐。

老婆婆無奈之下抱著最後的一線希望,告了官,官員也很為難,這個商人手裏的文書是真的,也沒有強迫那個傻子按手印,傻子也是一家之主,不管怎麽判,商人都沒有錯,但是這麽判案,律法上沒問題,但是人情上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