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西部都尉(1) ( 3126 )(第2/2頁)

董玉的目光很復雜,輕聲道:“若真有那麽一天,我一定會親手殺死他。殺不死他,就是他殺死我……北宮,這世上的事情其實就是這麽簡單,就好像綿羊總會被狼吃掉一樣。這次回去,你必須要下定決心,再猶豫的話,只能害了大家。”

“讓我再想想,再想想!

北宮伯還是猶豫不決的樣子,董玉嘆了口氣,不再勸說下去。

她太了解這個丈夫了,是個好人,一個很好的人。可好人不適合生活在這裏,西北荒蕪,想要生存下來,就必須要和那西北兇殘的野狼一樣,否則遲早被人吃掉。

北宮伯如果生活在中原,或許能成為一個名士。

他是個羌人,卻仰慕中原文化。每每中原那些名士有詩詞流傳,他總是會花大價錢求購。這是件好事,可在西北這塊土地上,董玉更希望北宮伯握起他那把大刀,而不是整天的捧著書卷。有時候,董玉覺得自己,比北宮伯更適合生存。

而且,這些道理北宮伯真的不懂嗎?未必,他可是在這塊土地上出生、成長。

也許他比董玉更清楚這裏的法則,只是卻不願意承認,不願意面對這種殘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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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和二年末的第一場雪,來的比往年任何時候都要早。

幾乎是一夜間,西北飄起鵝毛大雪,把個天地映襯的是白茫茫一片,景色好不壯觀。

那雪花,在凜冽的寒風中打著轉兒,忽而下落,忽而又漂浮起來。

行走在雪原上,那風,那雪呼嘯而來,讓人甚至睜不開眼睛,更別說在雪地中前進了。這場突如其來的大雪,足足持續了兩天兩夜。待天氣出現好轉的時候,地上的積雪已經到了小腿肚子深。馬兒行進起來,格外吃力。更別說那一輛輛拉著物品的牛車,更是在雪地上吱吱扭扭的晃蕩,讓一行人的速度不得不放慢。

董俷獨愛這雪原景色。

十二年在家中苦讀,雖說不上有什麽才學,但這情操卻培養了出來。

想要在這時代生存下去,首先就必須學會適應這個時代的一切。從前學的那些東西,在這個時代究竟能有多少用處?只怕沒有來到東漢末年的人是無法體會到。

二十天的路,足足走了四十多天。

當遠遠的看到金城郡的影子時,所有人都如釋重負的長出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