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論戰(1)(第2/2頁)

文章作者或許沒有惡意,人家也承認胡同內容強大,但從普通話、方言、南北差異這個角度講,就有些新穎了。

符合主流觀念啊!

要知道,國家在文字和語言上經歷了非常激烈的改革和思考。

先說文字,單講建國後。

1964年,國家頒布《簡化字總表》,共2236字,也就是今天通行的簡體字。

又搞出個《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這根本就不叫字了,比如雪,沒有雨字頭,只剩下半部分。

蛋,變成了旦。

傅、副,都變成了付。

動亂結束後,二簡字很快被廢除。但國家想繼續改革,甚至某些幹部想直接廢除漢字,用拉丁化拼音代替——這是民國時期就有的說法,某些大名人就倡導過。

幸虧這些都沒成功,不然我們今天寫的可能是偏旁部首,或一些字母了。

文字和語言是一體的,1985年國家才統一思想:要大力推廣普通話;漢字是國家的法定文字;拉丁化拼音只作為語音符號使用。

同時重新發表了《簡化字總表》,共2235字,只對第一版中的6個字做了調整。

跟著在86年,推廣普通話活動在全國鋪開。

所以在這種大環境下,胡同的方言非常紮眼,只不過之前都被它的形式內容吸引,還沒人掰扯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