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冷處理?

先公開的是絕對主演柳亦非的合約,主要是工作內容。

演員的合約,一般包括是否涵蓋影視作品的籌備期、拍攝期、後期制作期、宣發期,如果未約定明確,演員有權拒絕後期制作的補拍、補錄,以及宣傳階段的宣傳工作。

一般主演的合約,肯定包括這些,所以,按照影視作品的制作階段,對演員的工作內容進行明確約定。

在籌備期,演員應該配合試裝、試鏡、拍攝定妝照等;

拍攝期,服從導演和制片人的安排,盡職盡責地進行拍攝;

後期制作期,演員應該配合補拍、補錄;

宣發期,演員應該配合制片人的宣傳計劃,參加線上與線下的宣傳活動……

此處會將宣傳活動明確列出,並寫明演員的參加次數,以及超過次數後的約定。

很細致的,甚至包括後期制作期、宣發期,演員是否有額外的酬金,其來回的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由誰承擔,都在合同中寫明。

所以,《擺渡人》,梁朝偉片酬4500萬,不是假的!

——你丫拍了十個月!

如果真的按月算賬,梁朝偉已經很友好的給了折扣價……

韓更的片酬是180萬,片酬排第二,僅次於柳亦非,比黃博的80萬多了100萬……

接下來就是劇組不能接受的地方了:助理、司機甚至還有跟組的家人也要求劇組提供五星級住宿條件!

這個就叫耍大牌!

演員們辛苦,待遇要求高點可以理解,為什麽助理、司機也要這種待遇?

導演、制片、攝影住的也只是標準間而已。

不止如此,還有後期宣傳的一堆要求,其中最醒目的就有誤工費,一天八十萬!

那要是,你故意在宣傳期接了一部電影,劇組邀請你宣傳,二十天宣傳期,是不是要賠償1600萬?

那你說,這麽多苛刻的條件,為什麽還要請他?

因為他紅啊,而且這是合作的最後一部電影……

夢溪官方微博解釋:

“夢溪公司、唐仁影視自成立以來,合作過的演員無數,從沒有跟任何演員發生過矛盾,演員們無論咖位,從無特殊化,更別說住著五星級還抱怨不能養狗,連助理的待遇也要超過導演,實在欺人太甚,我們堅決抵制這類耍大牌的演員!”

“此外,我們建議韓更先生更換一個專業點的經紀團隊,勿謂言之不預也!”

好吧,攤牌了,就是要抵制!

這個事,韓更團隊如果第一時間出來解釋,根本稱不上大事……

但他們就是盼望事情鬧大!

韓更昨天還在美國發了條微博——人到美國,第一餐是肯德基……

整個夢溪公司都被惡心到了!

然後呢……

一堆影視公司老總、制片人還有導演出面了,紛紛在微博上寫起了藝人耍大牌故事集!

王海林寫說:“我之前合作過的演員,也耍大牌,有一場洗澡的戲,必須要用某品牌的礦泉水……”

王長田來湊熱鬧:“我們之前拍一部電視劇,演員是韓國的張瑞希,她來中國拍攝《庚子風雲》,不配合采訪,擅自離組33天……”

《孔子》的制片人劉榮:“我覺得最大牌的是發哥,連路上堵車都算錢!”

然後有一堆電視台工作人員爆料:“《鎖清秋》首映禮,安亦軒團隊要住五星級酒店,並且要求將酒店名稱告訴她,她先在網上查查是不是五星酒店。帶了4位助手,要求住一晚上1700元的套間。到了現場,安亦軒還在車上不下車,要等我們給她報賬了才肯下車,遲到了一個多小時。”

“唐笑因2006年參加《超級女聲》而意外走紅!出名後開始擺譜,耍大牌!大罵門衛是‘看門狗’,還用腳踢人家大腿,後來被武警扇耳光教訓……”

“我見過最奇葩的藝人,紙巾和礦泉水只用高級品牌,甚至連酸奶甜度都要指定。”

沈夢溪也加入了進來:“要說耍大牌最有名應該是德國演員克勞斯金斯基,金斯基是個什麽樣的人物呢?演舞台劇的時候因為對台下觀眾不滿,直接把一個燭台扔向觀眾席,差點把戲院燒掉。在片場因為嫌工作人員吵,拿出槍亂放,結果打傷一名群演。這是耍大牌嗎?這是神經病!”

“這樣的藝人遇到兇狠的導演,也就慫了!德國大導演赫爾佐格跟金斯基合作《天譴》的中間,金斯基撂挑子不幹了,他不是說笑的,他真的不幹了,一部戲拍了一半男主角不演了。像金斯基這種人你跟他講合同、契約精神、法律,不扯淡嗎?於是赫爾佐格找到金斯基,很嚴肅的說‘我有一把槍,要是你敢走,我就自殺,但是在我自殺前一定先弄死你。’金斯基嚷著要報警,赫爾佐格告訴最近的警局離片場也有三五百公裏,最終瘋的敗給了不要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