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盧克:金發藍眼白皮一看就不是好東西(第2/2頁)

總之,蘭迪的成長經歷也算坎坷。

但和貧民區的孩子不一樣,他在物質上並不匱乏(所以討價還價的技能不怎麽樣,賣爹的時候都賣不出好價錢),相反,他完全是精神世界空虛。

想想吧,一個五六歲的小孩子,長期跟著一群胡作為非、荷爾蒙旺盛卻無處發泄的男人們(他爸馬特所在的搖滾樂隊)四處顛沛流離,從來沒體會過家庭的溫暖,每天目睹的都是這群傻逼抽煙、喝酒、泡妞、打架,在舞台上發瘋,幼小的心靈遭受了極大的摧殘。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般人大抵會有兩種反應。

第一種,同流合汙,慢慢就長成了和親爹一個德性的混賬;第二種,逆反心理作祟,對和親爹有關的一切事都持厭惡態度,從此,凡是親爹會做的事,堅決不做;凡是親爹的觀點,堅決不贊同,一輩子致力於做一個和親爹完全不一樣的人。

毫無疑問,蘭迪成了後一種。

他超級討厭自己的親爹馬特,發誓不讓自己變成馬特的樣子。

為此,煙酒不沾,養成良好作息,飲食健康,認真遵守這個國家所有的法律法規,每天還會去做適量體育運動。

並且,盡管自身有著超高的音樂天賦,卻並不想以此為職業,僅僅自娛自樂,目前正致力於成為一名廚師(據說是因為跟著他爹巡演,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導致從小就對永遠不缺食物的神秘廚師職業充滿向往)。

可以說,除了不夠孝順,日常賣爹外……

他稱得上是一名出淤泥而不染的十佳少年了。

但阿爾雖同情他的遭遇,卻更羨慕他的天賦,對他放棄自身天賦的行為十分心疼。

這感覺有點兒類似於三天沒飯吃的窮光蛋卻看到一個富翁把只咬了一口的面包隨手就丟掉了,而原因僅僅是不合胃口……

出於這點兒小心思,他忍不住和蘭迪多說了幾句。

過於早熟的性格,讓蘭迪很少有同齡朋友,而在看過阿爾有趣的劇本後,他也挺想和這個少年劇作家做朋友的,這麽一來,兩個人還真聊到了一起。

有一天,盧克跑來找阿爾,隔老遠就聽見了好朋友的笑聲。

他不禁想:“看來他心情還不錯,應該不會再生我的氣了吧?”可順著聲音走過去後,卻看到好友正和一個不認識的家夥聊得開開心心。

阿爾見到盧克,果然將之前生氣的事忘了個幹幹凈凈。

他還挺高興地幫兩人做介紹:“蘭迪,這是我最好的朋友,盧克;盧克,這是我新認識的朋友蘭迪!”

蘭迪就禮貌地朝著盧克伸出手:“認識你很高興。”

盧克滿臉狐疑地望著蘭迪,遲遲沒有伸出手,第一,他還從來沒有和人這麽正兒八經地握過手;第二,他從來沒見過有男人穿紅色襯衫……

蘭迪眯著眼,不動聲色地收回了手,掩飾地擡手,很自然地將金色的碎發往耳後一別。

然後,他若無其事地轉頭,繼續和阿爾說:“我們剛剛說到哪裏了,哦,對了,浮士德!你還記得嗎?他在碰觸瑪格麗特時,梅菲斯托菲勒斯就站在一旁看著,很多人說這是不懷好意。但我到是覺得,也未見準是什麽不懷好意,惡魔難道還會有人類的情感嗎?”

阿爾沒注意到兩個好友之間的古怪氣氛,還在琢磨梅菲斯托菲勒斯這個角色的性格特點。

他沉思著說:“有道理,但我覺得……”

“等等,浮士德是誰?你們這邊新來的演員?”

盧克不喜歡自家好友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那個金發藍眼白皮的小子身上,忍不住就插了一句話。

聽了這句話……

阿爾和蘭迪不約而同地笑了起來。

盧克立刻意識到這是在笑自己。

但他不明白到底有什麽見鬼的地方要被嘲笑?

浮士德難道不是一個人名嗎?

他說錯什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