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正版天下(第2/2頁)

“好!”待他唱完,陳恪連聲叫好,從袖中摸出一角銀子,拍在案上道:“把你唱的九樣果子,各撿三兩新鮮的送我家去。”

“可用不了這些錢。”王瘸子道:“給小人收攤都夠了。”

“不賺我錢你賺誰的錢?”陳恪搖頭笑笑道:“果子休多給我,家裏人口少,浪費是最大的犯罪啊!”

“謝小官人賞……”王瘸子笑逐顏開道。

待陳家三兄弟走過來,邊上劉婆子又招呼道:“小官人,買些書看吧,書中自有顏如玉啊!”

“你的書裏可沒有顏如玉。”陳恪敬謝不敏道:“劉幹娘,你還敢賣盜版書,下回被衙門抓到,別央我爹去撈你!”

‘盜版’這個詞,真不是陳恪帶來的,而是宋人的原創。這年代,還是以雕版印刷為主。有了雕好的板子,便可以大量、快速的印制,就意味著豐厚的利潤。所以在唐代,就有不法分子不經許可,私自盜刻、翻刻雕版,非法牟取利益。

盜版活動的猖獗,很自然地激起作者及出版商的不滿。而朝廷亦對此高度重視——道理很簡單,盜版再多,非但不會為作者及版商帶來半文錢收入,反而會搶占正版的銷路。若置之不管,久而久之,天下還有誰人寫書,還有誰人印書?最終還是損害讀者,損害所有人的利益。大宋以文教立國,自然不會坐實這種惡果發生。

北宋初年,朝廷便頒布了一系列法規條文,將對出版市場的管理,納入了官府日常事務中——規定所有的印刷品雕版之前,都必須送交當地衙門備案,由官府編號登記後,才允許印刷。

而雕版所用的木板,反復使用的次數基本固定,官府便通過對每一塊雕版的監管,遏制了版商隨意翻版的可能。

許是因為宋代的親民官乃至吏人,都是出身讀書人的緣故,有宋一朝對盜版的打擊十分嚴厲。而正是得益於官府對文化的保護,禁止翻版、禁止私刻已經成為宋代印書行業的一種禁例,版商只要有一次翻版、私刻的行為,就會被永遠的驅逐出印刷行業,情節嚴重者,還會被刺配充軍。

可以說,宋代的版權保護,要比後世好得多,在官府力量較強的城市中,基本上杜絕了盜版書籍的出現……但有一類出版物例外,那就是因為格調低俗而無法通過審查,但普羅大眾喜聞樂見的流行話本。雖然無法正版發行,卻又有強烈的需求,所以仍有不少目無王法之人,在窮鄉僻壤,偷偷刻板印刷後,運進城裏售賣。

這種書,雖然官府查禁不嚴,但書店裏是不敢賣的,都是通過劉婆子這樣的流動商販,走街串巷的兜售,卻也不敢去繁華的大街上,都是在這種官差不常出現的地方轉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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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賣這個我吃什麽呀?”劉婆子咯咯笑道:“要不小官人把我雇家去得了,保準把你從頭伺候到腳……”這女人雖然叫婆子,但其實剛四十歲,且蜀人面嫩,看上去仍風韻猶存。最是喜歡調戲俊後生了。

“哈哈哈哈……”陳恪可不是那種面嫩的後生,他大笑三聲道:“休想老牛吃嫩草!”

朝笑得前仰後合的眾人拱拱手,陳家兄弟便上了大街。

大街上,人流多起來,路邊的攤販也密集起來。

正是盛春時節,牡丹、芍藥、棣棠、木香種種上市,賣花者以馬頭竹籃鋪排街邊,一如那王瘸子般的用唱詞叫賣。這不是哪個人的專利,而是很多商販都掌握的。這種別致叫賣,必有聲韻,其吟哦亦俱不同,一起唱起來,如百鳥啼林、令人陶醉。

雖然已經在這種頂盤挑架、遍路歌叫的環境中生活了四年,但陳恪還是百聽不厭,不可自拔,覺著比所有天籟加在一起還要動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