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六章 使遼(中)

陳恪又拿出給趙宗績老婆、兒女的禮物,都是價值連城的寶石、珍珠,他卻當成小石頭一樣,一送就是一盒。

“嗨嗨,看來你是發大財了。”趙宗績嘖嘖笑道:“出手真闊綽啊。”

“拿著就行了,這些玩意兒在南洋不值錢。”陳恪睜著眼說瞎話,就算不值錢,帶到汴京來,也老鼻子值錢了:“給侄子侄女當琉璃蛋玩得。”

“我就卻之不恭了。”趙宗績笑道:“對了,財神爺,沒我妹子的份兒麽?”

“有……”陳恪輕嘆一聲道:“她的遭遇我知道……”

“唉。”趙宗績也嘆氣起來。前年夏天,陳恪離京不久,北海郡王便做主,將小郡主許配給了已故的吳越王之子錢惟演的長孫,可謂門當戶對。雙方約定去年過了年就成親,誰知道去歲冬裏,那錢家小公子竟患了急症、一命嗚呼。

盡管現在沒有理學名教,不至於說還得嫁過去和個牌位成親,但難免有蜚短流長,說小郡主‘克夫’雲雲。小郡主聽了,心裏能好受得了?本來挺愛到處轉悠的活潑小娘,也變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了。

“湘兒是個堅強的女孩兒,相信她一定能走出陰霾的。”陳恪拿起一個紫檀木的小盒子道:“希望這個,能給她一點力量。”

“我想,她更希望你自己給她。”趙宗績嘆氣道:“有空你幫著開導開導,你的話,比我們誰都管用。”

“嗯。”陳恪點點頭:“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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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趙宗績離去後,陳恪回到自己所住的跨院。陳家今非昔比,早不住在原先那逼仄的城南老宅了。陳恪出錢,曹氏出面,從曹評手裏白菜價,買來了一處位於金梁橋的四進帶花園的大宅子。

這樣一來,不僅陳希亮夫婦有了自己的主院,陳恪四兄弟,也都有了自己獨立的院子。

一進院門,他就聽到沙沙的掃地聲,本以為是丫鬟在幹活,誰知道定睛一看,那穿著青白色窄袖襦裙,手裏拿著個大掃帚的,不是杜清霜是誰?

杜清霜掃地掃的很認真,渾似沒聽到他的腳步聲,但陳恪那雙招子多亮啊?一眼就看出,這小娘子先是背部一顫,接下來渾身都僵硬起來。

陳恪也壞,就站在那兒不動,欣賞杜清霜無限美好的背部曲線。宋代的女裝,在色彩和樣式上,不如唐朝大膽開放。但跟明清那種,恨不得把所有女性特征都掩蓋起來的反動女裝不同,宋朝的女裝仍然是用來展現女性魅力的。只不過展現的方式,迎合了讀書人的品味罷了。

什麽是讀書人的品味?說白了就是矯情,讓你不能一看出來,得細細品味才行,比如這剪裁得體的襦裙,看上去普普通通、中規中矩,但望一眼背影,就會發現它完美勾勒出女性從肩到腰到臀的優美曲線,讓人浮想聯翩。當然打鐵還需自身硬,再好的衣服,也得身材好才能穿出效果來。

杜清霜還在掃地了,掃那些並不存在的灰塵,她掃的很慢,仿佛那把掃帚有千斤重。因為是弓著腰,她裙子後擺離開地面,露出了腳下那雙漂亮的兩色繡鞋,鞋頭尖尖、類似於後世女子所穿的高跟鞋,只不過沒有跟罷了。

陳恪上輩子所看的書上,說女人纏足是從五代興起,南宋興盛。大抵在北宋,就已經在貴族女子中流行了,而引導這股風潮的,正是這個時代的時尚領袖,青樓女子。

杜清霜從小被賣入青樓,自然也纏過足,但不是她提醒的話,陳恪都無法將那雙纖細筆直的美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聯系起來。後來成了風月班頭,閱腳無數後,他才明白,原來宋代的纏足,與後來那種變態玩法是不同的。

宋代女子是只在穿鞋之前,才用絲帛將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這樣穿上尖尖的繡鞋才好看。說白了,她們的審美與千年後的女子,沒什麽區別,但這個時代的繡鞋,對腳型沒什麽約束力,要是不先裹緊點,不僅穿鞋沒型,而且腳也容易長成蒲扇。

是幾百年後那幫沒文化的,在經過蒙古人造成的文化斷層後,想要恢復宋時衣冠,然後一翻古書,發現原來宋代女人纏足。但古書上不介紹怎麽纏,就自己瞎折騰,結果把女人的腳從小裹成粽子,造就了一個個令人毛骨悚然的‘駝蹄’美人。

而且人家宋朝女人,小時候是不纏足的,是大了愛美了,才纏一纏的。要不怎麽說,崖山之後無中華呢?沒有文化真可怕……

以陳恪的眼光來看,宋代的纏足,對腳也有影響,但影響遠小於高跟鞋。他上輩子能接受女人穿高跟鞋自虐,這輩子就沒理由不接受這種宋代的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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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他賊溜溜的目光,在自己身上上下巡梭,杜清霜面紅耳赤,渾身發軟,緊緊抱住掃帚,過一會兒,竟然微微顫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