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海瑞——古怪的模範官僚(第3/12頁)

嘉靖沒有給予海瑞任何懲罰,但是把奏章留中不發。他不能忘記這一奏疏,其中有那麽多的事實無可回避,可是就從來沒有人敢在他面前哪怕是提到其中的一丁點!皇帝的情緒顯得很矛盾,他有時把海瑞比做古代的忠臣比幹,有時又痛罵他為“那個咒罵我的畜物”。有時他責打宮女,宮女就會在背後偷偷地說:“他自己給海瑞罵了,就找咱們出氣!”

此時嘉靖的健康已經欠佳,他曾經動過退位為太上皇的念頭,可是這種放棄天下職責的做法,在本朝又並無先例。在1566年陽歷2月底,他左思右想,氣憤難平,終於下令錦衣衛把海瑞逮捕到東廠禁錮。刑部議決對海瑞按兒子詛咒父親的律例處以絞刑,然而嘉靖皇帝在以前雖然批準過許多人的死刑,在這時候卻沒有在刑部的建議上作任何的批復,因此,海瑞就在獄中住了十個月。

有一天,獄中忽然設酒肴相待。海瑞以為這是臨死前的最後一餐,他神色不變,飲食如常。提牢主事悄悄告訴他,皇帝業已升遐,新君不日即位,你老先生乃是忠臣,一定會得到重用。海瑞聽罷,立刻放聲號哭;號哭之余,繼以嘔吐。﹝15﹞

1567年年初隆慶皇帝登極,海瑞被釋出獄。對他的安排立即成了文淵閣大學士和吏部尚書的一個難題。他的聲望已為整個帝國所公認。他當然是極端的廉潔,極端的誠實,然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也可能就是極端的粗線條,極端的喜歡吹毛求疵。這樣的人不會相信為人處世應該有陰陽的分別,他肯定會用他自己古怪的標準要求部下和上司。對他應該怎麽分派呢?看來比較穩妥的辦法是讓他升官而不讓他負實際的責任。於是,在不長的時期內,他歷任尚寶司丞、大理寺右寺丞、左寺丞、南京通政司右通政,官至正四品。﹝16﹞這樣一個閑曹自然不能令海瑞滿意,因為他是倫理道德的堅決信奉者和實行者,對國家和人民具有高度的責任感。

1569年年初的京察,按照慣例,凡屬四品以上身服紅袍的官員都應當作出自我鑒定。於是海瑞在奏折中說:陛下既然赦免了我的死罪,又對我破格擢升,在所有的文臣之中,沒有一個人會比我更加迫切地要求報答陛下的恩典。接著,他謙虛地聲稱自己才淺識疏;又接著,他表示自己現任的職務只是專管查看呈奏給皇帝的文書,看罷以後原封發送,既無財政責任,又用不著下左右全局的決心,但是連這樣的一個位置還不稱所職,所以不如幹脆把我革退。﹝17﹞

這樣看來,海瑞並不是完全不懂得陰陽之道的精微深奧。他陽求罷免,陰向管理人事的官員要挾:如果你們真的敢於罷黜我這樣一個有聲望的、以諍諫而名著天下的忠臣,你們必然不容於輿論;如果不敢罷黜我,那就請你們分派給我能夠實際負責的官職。

文淵閣和吏部終於向他低頭。當年夏天,海瑞被任命為南直隸巡撫,駐紮蘇州。且不說這裏是全國最富庶的地區,即使是一般地區,任命這樣一位不由進士出身的人擔任巡撫,也已屬於罕見。但是這一地區歷來號為難治,以海瑞的性格而就任斯職,有識見的人早就料到必然引起不良的後果。事實不出所料,八個月之後,他遇到劾參而被迫退休。

海瑞的新職一經發表,南直隸的很多地方官就自己估計到將會不能見容於這位古怪的上司,因而自動離職或請求他調。縉紳之家紛紛把朱漆大門改漆黑色,以免炫人眼目而求韜光養晦。駐在蘇州的一個宦官把他的轎夫由八人減至四人。﹝18﹞舉出這些瑣事,就可以證明新巡撫大人聲勢之迅猛,足以使人震懾。

海瑞下車伊始,就把他的“督撫條約”三十六款在所治各府縣公布。條約規定:境內成年男子一律從速結婚成家,不願守節的寡婦應立即改嫁,溺殺嬰孩一律停止。巡撫出巡各地,府縣官不得出城迎接,但巡撫可以傳詢耆老聽取他們的控訴。巡撫在各府縣逗留,地方官供給的夥食標準為每天紋銀二錢至三錢,雞魚肉均可供應,但不得供應鵝及黃酒。境內的公文,今後一律使用廉價紙張;過去的公文習慣上在文後都留有空白,今後也一律廢止。自條約公布之日起,境內的若幹奢侈品要停止制造,包括特殊的紡織品、頭飾、紙張文具以及甜食。﹝19﹞

這些規定,有的不免失之瑣碎苛細,本來就會生問題的。而他最後的垮台,則是因為他幹預了境內的農田所有權所致。

本朝開國之初,太祖洪武皇帝使用嚴厲的手段打擊豪紳富戶,兩千年來社會的根本問題即土地問題因而得以暫時緩和。中葉以來,這一問題又趨尖銳。高利貸者利用地方上的光棍青皮大量放款於自耕農,利率極高,被迫借款者大多不能償還。一旦放款的期限已到而又無力償還,其所抵押的土地即為放款者所占有。雖然官方曾規定利率不得超過三分,而且不論借款時間之長短,利息總數不得逾本金之半,但這種規定從來未能認真執行。與上述規定同時,官方還規定土地因不能還貸而被放款者占有,五年之內,仍可以用原價贖回,這也就在書面上更增加了事情的復雜性。﹝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