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報告二(第2/2頁)

根據前一種態度來寫中國哲學史,恐怕不容易辦到。現在的中國人免不了時代與西學的影響,就是善於考古的人,把古人的思想重寫出來,自以為是述而不作,其結果恐怕仍不免是一種翻譯。同時即令古人的思想可以完全述而不作的述出來,所寫出來的書不見得就可以稱為哲學史。

如果我們把中國的哲學當作發現於中國的哲學,中國哲學史就是在中國的哲學史,而寫中國哲學史的態度就是以上所說的第二個根本態度;但這不過是一種根本的態度而已。我們可以根據一種哲學的主張來寫中國哲學史,我們也可以不根據任何一種主張而僅以普通哲學形式來寫中國哲學史。胡適之先生的《中國哲學史大綱》就是根據於一種哲學的主張而寫出來的。我們看那本書的時候,難免一種奇怪的印像,有的時候簡直覺得那本書的作者是一個研究中國思想的美國人;胡先生於不知不覺間所流露出來的成見,是多數美國人的成見。在工商實業那樣發達的美國,競爭是生活的常態,多數人民不免以動作為生命,以變遷為進步,以一件事體之完了為成功,而思想與汽車一樣也就是後來居上。胡先生既有此成見,所以注重效果,既注重效果,則經他的眼光看來,樂天安命的人難免變成一種達觀的廢物。對於他所最得意的思想,讓他們保存古色,他總覺得不行,一定要把他們安插到近代學說裏面,他才覺得舒服。同時西洋哲學與名學又非胡先生之所長,所以在他兼論中西學說的時候,就不免牽強附會。哲學要成見,而哲學史不要成見。哲學既離不了成見,若再以一種哲學主張去寫哲學史,等於以一種成見去形容其他的成見,所寫出來的書無論從別的觀點看起來價值如何,總不會是一本好的哲學史。

馮先生的態度也是以中國哲學史為在中國的哲學史;但他沒有以一種哲學的成見來寫中國哲學史。成見他當然是有的,主見他當然也是有的。據個人所知道的,馮先生的思想傾向於實在主義;但他沒有以實在主義的觀點去批評中國固有的哲學。因其如此,他對於古人的思想雖未必贊成,而竟能如陳先生所雲:“神遊冥想與立說之古人處於同一境界。”同情於一種學說與贊成那一種學說,根本是兩件事。馮先生對於儒家對於喪禮與祭禮之理論似乎有十二分的同情,至於贊成與否就不敢說了。馮先生當然有主見,不然他可以不寫這本書。他說哲學是說出一個道理來的道理,這也可以說是他主見之一;但這種意見是一種普遍哲學的形式問題而不是一種哲學主張的問題。馮先生既以哲學為說出一個道理來的道理,則他所注重的不僅是道而且是理,不僅是實質而且是形式,不僅是問題而且是方法。或者因其如此,所以討論《易經》比較辭簡,而討論惠施與公孫龍比較的辭長。對於其他的思想,或者依個人的主見,遂致無形地發生長短輕重的情形亦未可知。對於這一層,我最初就說不能有所批評或建議。但從大處看來,馮先生這本書,確是一本哲學史而不是一種主義的宣傳。

十九,六,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