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發現理學家

讓我們先來看幾場發生在宋代的社會重建運動——

宋朝立國之初,由於剛剛歷經過五代戰亂,原來維系秩序的士族門第已經瓦解,社會陷入失序當中,以致“骨肉無統,雖至親,恩亦薄”,“父在已析居異籍,親未盡已如路人”。對於主要依靠宗法倫理聯結起來的傳統社會來說,宗族之不存,即意味著社會的潰散。鑒於此,張載、程頤、朱熹等宋代儒家才發起一場旨在“收宗族,厚風俗,使人不忘本”的宗族重建運動。宋代及之後的宗族組織,基本上都是以朱熹的《家禮》為範本重新構造的。

北宋熙寧年間,關中大儒呂大鈞在家鄉藍田縣創立鄉約,史稱“呂氏鄉約”或“藍田鄉約”。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純粹由民間社會自發、自主地建構出來的村社自治組織。按照呂大鈞設計的制度,鄉約既是自由的(自願出入),又是民主的(公選領袖),也是平等的(入約的鄉親不分地位高下,以年齒為序充任“直月”)。這套鄉約制度經過朱熹的整理,完整地保存了下來。南宋末年,朱熹再傳弟子陽枋的家鄉遭受蒙古軍隊洗劫和屠殺,滿目瘡痍,鄉治敗壞,陽枋不但“悉所有以給困乏”,還和當地鄉紳“發舉藍田呂氏鄉約”,重建地方社會秩序,效果很不錯:“一鄉化焉”。

南宋乾道四年(1168),朱熹在福建的五夫裏設立社倉,這是宋朝士紳創設的農村低息小額扶貧貸款組織。按照朱子的設計,社倉大體上是這麽運作的:由地方政府先墊付一定數額的大米作為貸本,“富家情願出米作本者,亦從其便”。社倉每年在青黃不接的五月份放貸,每石米收取息米二鬥,借米的人戶則在收成後的冬季納還本息。等收到的息米達到本米的十倍之數時,社倉將貸本還給地方官府或出本的富戶,此後只用息米維持借貸斂散,不再收息。淳熙八年(1181),朱熹上奏朝廷,建議在全國推行社倉之法。四五十年下來,朱子社倉已“落落布天下”。

北宋末、南宋初,官學潰壞。畢生致力於學術與教育的朱熹想改造官學,卻發現官學其害“不可勝言”,“莫之救也”,所以他“常欲別求燕閑清曠之地,以共講其所聞”,換言之,就是幹脆拋掉官學體系,另立爐灶,創辦更有獨立品格、更有學術品質的書院。在理學家的推動下,書院獲得空前的繁榮。宋代的書院是獨立於官學的學術共同體,朱熹說,“前人建書院,本以待四方士友,相與講學,非止為科舉計”,因而,書院歡迎的是“四方之士有志於學,而不屑於課試之業者”。同時,書院也是踐履儒家經世理想的講學機構,並非“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而是要通過講學“傳斯道而濟斯民”。

不管是宗族的復興、鄉約的創建,還是社倉的推廣、書院的建設,無一項不是由理學家發起、組織、建立、主持。從張載、程頤、呂大鈞,到朱熹、陽枋,均是宋代著名的理學家。宋代的民間慈善,主導權也逐漸從宗教團體轉移到理學家群體身上,如南宋理學家劉宰曾經三度“糾合同志”,開辦“粥局”,為無家可歸、無糧糊口的饑民施粥,並以寺院收留流浪饑民。第一次“粥局”從嘉定二年(1209)十月持續至次年三月,日救饑民四千多人;第二次“粥局”從嘉定十六年(1223)冬持續至次年四月,日就食者最高達一萬五千人;第三次“粥局”從紹定元年(1228)二月持續至四月。活人無算。

今日的人們多以為理學是心性之學。說起理學家,也容易聯想到“袖手空談心性”的呆板形象。但實際上,從宋代開始,幾乎所有重要的社會重建運動,都有理學家熱誠參與,或者由理學家倡導之,領導之。理學並不是單純的“內聖”之學,理學的歸宿點依然是“外王”,即“治國”“平天下”,即建立優良的人間治理秩序。受理學影響的宋代士紳,相信重建人間秩序的道路並不是只有“治國”一途,投身於地方社會的建設——宋人稱之為“仁裏”——更加可行、可靠。

所以,北宋大儒張載計劃在關中買一些田地來試驗“井田制”,認為“縱不能行之天下,猶可驗之一鄉”。朱熹弟子度正提出,“仁之為道,用之一鄉不為不足,用之一國不為有余,所施益博,則濟益眾,雇用之何如耳。在上而行之,則為仁政,在下而行之,則為仁裏,裏仁之所以為美者,非以其有無相赒,患難相救,疾病相扶故耶。”姚勉說,“士君子之生斯世也,達則仁天下之民,未達則仁其鄉裏,能仁其鄉裏,苟達即可推以仁天下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