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朝廷改制(第2/2頁)

成立了最高法院(下直屬各省,府,縣地方法院),最高檢察院(下直屬各省,府,縣地方檢察院),警察部之後,朱祁鈺就已經將行政與司法完全分開了。而這對當時的朝廷官員(也就是後來的行政官員)來說,絕不見得是件好事。畢竟,多年以來,司法權都在他們的掌握之中,是他們用來對付百姓的武器。現在,這把武器被朱祁鈺奪走了,反而將矛頭對準了他們,這些官員能安心嗎?

可以說,改組行政部門是麻煩最大的事情。在朱祁鈺之前,大明的行政權主要集中在了以吏部為首的中央六部手裏,其中,戶部總管天下戶籍,田土,資源等。禮部總管禮儀,祭祀,以及外交。兵部總管軍隊事務。工部總管軍器制造,防洪防汛,道路建設等。刑部總管司法等。

現在將司法大權分了出去,且皇帝一手掌握了兵權,而商人也獲得了更大的權利。因此,兵部,公布,刑部這三部已經名存實亡了!另外,吏部作為總管官員人事安排的部門,在朱祁鈺的新政府中是沒有任何地位的(這也是為了防止像王直這樣的人出現),禮部更是沒有任何的價值。中央六部的職權其實已經被削弱了很多!正是在這一基礎上,朱祁鈺再次分化各部門的權力,解散了六部,成立了十五個新的部門!

這十五部是,內務部,外交部,經濟部,國防部,工業部,農牧部,商貿部,戶籍部,水利橋梁部,警察部,帝國安全部(秘密警察部門),教育文化部,科技部,醫療衛生部,以及稅務部。雖然,以現在的眼光來看,這十五個部門還不完善,其中很多部門負責了多方面的事務。後來不到一百年,中央政府的部門就已經擴大到了二十二個部!不過,在當時看來,朱祁鈺這麽明確的細分中央政府的權力,這絕對是破天荒的事情!

當然,讓很多人感到驚訝的事情還有。在設立了這十五部之後,朱祁鈺還再次打破了太祖皇帝定下的規矩,重新設立丞相,只不過,這時候已經不叫丞相了,而改稱為內閣總理大臣!而這內閣總理大臣一般只兼任某一部的部長,很多時候甚至是單獨的職務,不過,其權力遠超過了以往的丞相。內閣總理大臣只向皇帝本人負責(後來形式上只向皇帝負責,實際上則是向下議院負責),且各部正副部長都由其選拔,然後提交皇帝審查,如無反對,則直接任免!

而朱祁鈺選擇的第一任內閣總理大臣就是於謙!在當時看來,於謙自然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大人物了。不過,朱祁鈺另外還給於謙設置了一道障礙。這就是內閣,既然有內閣總理大臣,那就得有新的內閣吧!

新的內閣就是由十五部正副共三十名部長,外加內閣總理大臣組成。這三十一人(有的時候不足三十一人)都可以向皇帝提交行政意見,制定國家政策,並且向朱祁鈺負責!可以說,內閣本身就是一個小朝廷,規模比以往的朝廷小了很多,將各部其他官員排除在了朝廷之外,且只行使行政權,而不涉足立法與司法權!

朱祁鈺確定了這套政治制度之後,皇權並沒有被削弱,反而被加強了許多!不過,只也只是對朱祁鈺一人而言,對那些沒有朱祁鈺這種鐵腕手段的皇帝而言,是沒有辦法控制住這台政治機器的!現在,朱祁鈺完全掌握了行政大權,各部大臣都是他的心腹手下。而立法方面,雖然組建下議院的計劃被推遲了(主要是選舉辦法無法確定),大上議院因為超過半數的都是朱祁鈺封的公侯,自然也在朱祁鈺的控制之中。司法方面,朱祁鈺在新的檢察院,大理寺都安置了忠於自己的部下,且這兩個部門的官員地位都提高了很多,他們都直接向朱祁鈺負責。也就是說,司法權其實也落到了朱祁鈺的手裏!

就算比起明太祖朱元璋來說,朱祁鈺此時掌握的權力也大大超過了他!當初,朱元璋還要受到丞相李善長,胡惟庸的制肘,且那些他設置的言官對他也很是不客氣。而現在,朱祁鈺已經完全掌握了大明的所有權力,沒有人再能跟他作對!恐怕,朱元璋在九天之上,見到朱祁鈺將他建立的大明搞成這個樣子,不知道是笑,還是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