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領導幹部的腐敗、懲治與腐敗回潮(第2/5頁)

[78]稍後,該決議給黨的領導人的物質保障的規定,也擴大到了國家機關的領導幹部。

該決議體現了兩個方面的宗旨:一方面,用黨的經費保障和提高領導幹部的物質生活,這在戰爭結束不久,領導幹部“物質狀況非常不能令人滿意”的情況下,是無可厚非的。另一方面,為了防止特權,對領導幹部工資標準進行了嚴格的規定。這體現了列寧防止領導幹部特殊化的一貫思想。在決議頒布後的實踐中,黨政領導人的工資的確沒有突破決議規定的限額。但是,在除工資以外沒有嚴格數量規定的其他方面,領導幹部開始享受特殊待遇,與群眾生活的差距開始加大。以住房為例,十月革命勝利後,由於物質條件的局限以及意識形態的因素,蘇維埃政權組建“住房公社”解決住房問題。在普通群眾方面,多是將同一個企業的工人或同一機關的職員遷入一棟樓裏,組成一個住房公社。住房公社大多數由學生集體宿舍或其他住房等改建而成,配套設施非常一般。而最常見的領導幹部的住房公社,則是由收歸市有的大賓館改建為“蘇維埃樓”,各種公用設施要齊備、優越得多。1922年末至1923年初,當國內戰爭的危機徹底消除的時候,領導幹部紛紛搬出住房公社,搬進獨戶住宅。而普通群眾還住在住房公社裏,不少住戶全家人共同占有一個房間,2~3代人生活在用床單或窗簾隔開的一小塊地方,筒子樓裏衛生設備短缺而簡陋。而領導幹部則是一個家庭居住在一套住宅裏,不僅采暖、衛生、運輸等各種設施完備,而且住房面積比老百姓大得多。1918年,列寧曾在人民委員會會議的命令中要求:允許提供給人民委員的住宅,每個家庭成員不超過一個房間。而莫洛托夫家甚至占有整整一層樓。[79]

由於新經濟政策時期領導幹部在物質待遇上享有的種種好處開始顯露出來,使群眾對黨的看法有所變化。1924年12月8日《真理報》文章中的某農村黨員說,現在許多人“把黨看成帶餡的大包子”。[80]“帶餡的大包子”是用來滿足人們食欲的美味。由於有些人認為黨可以滿足個人私欲,於是為覓私利而入黨——在黨內出現了追求名利的投機分子。在1920年9月底召開的俄共(布)第九次全國代表會議的決議上,在“關於黨的建設的當前任務”中指出了這種現象:“必須特別重視黨員重新登記的工作。在重新登記的工作方面,曾不止一次地出現嚴重的形式主義的做法。一個追求個人名利的可疑共產黨員,帶來兩三份介紹書,就沒有二話地被登記入黨,然而,一些工人由於種種原因,沒有時間、不願意或者不會搞到相當的介紹書,就被關在黨組織的大門之外。”[81]

那些為了滿足私欲的投機分子不僅鉆入黨內,而且要千方百計地盡快爬到領導崗位。1927年1月18日在中央委員會組織局的會議上,負責人C.B.科肖爾在發言中指出,目前形成了這樣的狀況:“我們的同志——共產黨員不願意長時間在這樣或那樣的崗位上,特別是在技術工作,在職位不高的崗位上工作。……如果派共產黨員去機關工作,他認為,他應該占據這個或那個領導崗位。他在工作不上心,而是窺測怎樣才能更快地出人頭地,成為部門或分部門的負責人等等。”[82]

其次,蘇維埃政權早期貪汙受賄現象增長,也與經濟政策變化密切相關。戰時共產主義時期,實行經濟管理高度集中,資金和物資供應由國家統一撥付,產品全部上交國家,同時經濟關系實物化,既沒有經濟管理幹部舞弊的空間,也沒有進行權力交易的市場條件。實施新經濟政策以後,一方面恢復了商品貨幣關系和市場,另一方面經濟管理權下放,出現了權力交易和貪汙賄賂的空間與條件,給有些經濟管理者謀私造成可乘之機。

再次,實行新經濟政策以後經濟管理幹部舞弊現象擴展,還與對管理權力缺乏監督有關。實施新經濟政策以後,為了增強與私商的競爭力,國有企業聯合起來成立托拉斯。托拉斯的領導人由黨的組織部門任命,他們掌握著托拉斯所屬企業生產、供應和銷售的巨大權力。解密档案表明,由於缺乏監督,經濟管理幹部從貪圖小便宜走上舞弊的道路。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以後的1924年2月,在中央委員會登記分配部的報告中談到,經濟部門工作者—領導人的腐化“墮落是從以優惠價格自我供應開始的。開始是拿少量的布匹、鞋子、衣服和食品給自己、給親戚和熟人”。由於沒有人發現,“後來就拿這些東西進行相互服務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