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街頭的美國大兵

東京都有一個區,叫作港區,因為它緊挨著東京灣,一個面向太平洋的海港。在港區繁華的街道不遠處,駐紮著一支龐大的軍隊,還有各種各樣的軍艦、戰鬥機,甚至航空母艦。但是,這些軍艦和飛機都不是日本的,全都掛著美國的星條旗。日本明明有自己的自衛隊,為什麽還要讓別人的軍隊駐紮在自家領土上呢?這還要從第二次世界大戰說起。

駐日美軍基地

“二戰”初期的日本軍隊非常兇悍,先是侵略中國,後來又向美國在太平洋上的殖民地下了手。美國無法坐視不管,就開始制裁日本,不給他們供應石油。1941年12月7日,日本海軍偷襲了美國的海軍基地珍珠港,只用了很小的代價就幾乎全滅美國太平洋艦隊。這讓美國徹底憤怒了,正式對日本宣戰。

美日這兩個當時的世界強國之間打得非常慘烈。舉個例子,瓜達爾卡納爾是太平洋上的一個小島,面積只有5302平方公裏。就是這麽個小地方,日本和美國糾纏了半年多時間,大大小小的海戰打了30多次,美國損失24艘軍艦,陣亡3000多人;日本被擊沉19艘軍艦和6艘潛艇,陣亡25000人。就這樣,美國和日本在太平洋上一個島一個島地爭奪,雙方傷亡都很慘重。後來美國人漸漸占了上風,占領了日本在太平洋上的所有島嶼,最後以這些島嶼為基地對日本進行了大轟炸。投在日本廣島和長崎的兩顆原子彈,也是從太平洋的小島上發射的。在遭受兩顆原子彈轟炸之後不久,日本就宣布投降了。

戰後接管日本的聯合國軍把內閣、軍部通通廢除,天皇也成了一個沒有實權的空架子。這段時間占領軍的總司令麥克阿瑟將軍相當於日本的上帝,聯合國軍在他的指揮下在日本各地都建了兵營,整個日本滿是外國士兵,東京就是一個大的軍隊司令部。

1952年,美國結束了占領,把各地的管理權交給了日本。但是,駐日士兵並沒有減少,而是以一種新的方式存在——這裏就要提到日本和美國之間最重要的一個協議《日美安保條約》了。

《日美安保條約》於1951年簽訂,規定“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擊……采取行動對付共同的危險”。也就是說,如果有人攻打日本,美國有義務出兵;反之亦然。這樣一來,美國成了日本的保護者,不僅能夠在日本合法駐軍、使用日本的軍事基地、享受後勤服務,而且根據1952年簽署的《日美行政協定》,美國每年還能從日本拿到一大筆“保護費”——大約1.55億美元,當時這筆錢接近日本GDP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