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書劄卷三十二(第3/15頁)

復蔣蒓卿觀察 同治七年六月初八日

大通王牧,敝處所閱者僅賣票行鹽一事。因言者系屬端士,故不能不一查詢。而又因王牧久著廉幹之名,是以不用公牘而用私函。今來示縷敘數事,耳目既密而且確,剖斷亦明而且恕,尚復何疑?惟其幕友頗多,如王、呂、寧、蔡、孫輩似當由尊處密函告之王牧,囑其擇尤謝黜一二人。不可畏其造謠報復,曲為瞻徇,庶足以肅局政而保聲名。

荻港分卡吳中英即由尊處撤委,揀員接辦。江中差船、考船倚勢包厘,有非卡員所能詰問,各卡司事或緣以為弊,殊屬不成事體。閣下飭令各卡於商船尾照捐數不符者,一經查出,除由本卡照數完厘外,仍令將上、下卡短數一律補完;並將藉差藉考完不足數之船查取職名,附案備核。用意周密,立法嚴整,庶該船知所儆懼,而包漏之風亦可少息。閣下去歲春秋間既不為浮議所搖撼,此後即偶爾嚴峻,當無它虞。

裁減厘稅一案,鄙意重在裁卡,不在減則,業於公牘詳細批答,尚祈悉心斟酌,歸於至當。

復李宮保 同治七年六月初九日

黃、運兩防,我軍分段防守,雖不能如上年幼、良之同心,而地段較短,局勢較緊,比之上年,似更有把握。所率健飛諸軍,不知近日已由張秋北上,直抵德州否?

伏汛盛漲,黃水當無不漾至臨清之理。某昔年六、七月間經過德州,至東平一帶,見滄州、減河以南如德州、臨清、東昌等,均有滾水壩。在古昔為九河故道,在今為運河。所滾出之水直流人海,亦有寬至數丈深至丈余者,盡足限隔戎馬。不知今日滄州、減河以南,黃河以北,尚有此數道滾壩之河限隔賊騎否?若此數道水勢果深,則張撚自投絕地,斷無不滅之理。即此數道涸深,而圈內究不甚廣也。

都公臨事而懼,當不至大有異同。惟所撥陳、宋諸軍,未必果服其控馭而得其死力。省三於十六日起行,在清江小住三日,計刻下已過濟寧。聞渠於閣下不滿處在“權術”二字。昔年希庵不滿於胡文忠,亦在此二字。仆嘗告人曰:“文忠非全無權術者,而待迪、希兄弟則一片至誠,實無絲毫權術。”惜無人以此言轉告省三也。

此間前苦雨多,低田被淹,國藩與雨生兩處求晴。頃自二十二至今,晴霽已十八日,歲事或可無虞。

復郭遠堂制軍 同治七年六月十八日

會匪蕭朝翥乘霆軍撤營脅勇起事,幾致釀成大變。乃自陸家嘴擊敗後,至麻城戮其渠魁,去此巨患,可見兇酋逆豎必無善終之理,亦無久稽之誅。苟非天降大劫,即多方謀叛,亦卒不能成大亂,此冥冥中實有主之者。而非閣下與小宋中丞沉機密運,亦難遽銷亂萌,又不獨鄂人受其賜也。

邵軍門九營,國藩擬今歲不復議撤,一則鄂省九達之衢,稍資彈壓;一則免散勇太多,覓食無方,紛紛滋事。惟江西協解霆軍為數孔巨,為時太久,此後月協三萬。其尾數三千,請由鄂省補足,俾不至於竭忠盡歡。如蒙允許,即請由鄂中兩院咨明江西以後少解。此意不由敝處而發,尤為妥善。

敝部記名總兵喻吉三,相從十余年,和平明慎,為小宋及雨亭、申夫諸君所推許。渠曾任漢陽守備,敬求閣下於副、參、遊中題補一缺。渠既得所依歸,公事亦有裨補,至以為懇。

又敝同年熊家彥,號仲山,頃來金陵小住,兼展其先世文端公之墓,晤談多次。其在雲南久著循良,惟亂後滇省賢吏窮困異常,引退還山,艱於謀食。敬求閣下位置晴川書院一席,俾明歲得所枝棲,不勝感荷。

復陳舫仙廉訪 同治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閣下受無妄之災,中丞鑒及苦衷,許為光復故物。令弟稟案亦可昭雪。貴州之行,當可免於遠涉,深以為慰。

惟古人患難憂虞之際,正是德業長進之時,其功在於胸懷坦夷,其效在於身體康健。聖賢之所以為聖,佛家之所以成佛,所爭皆在大難磨折之日。將此心放得寬,養得靈,有活潑潑之胸襟,有坦蕩蕩之意境,則身體雖有外感,必不至於內傷。今來函稱外感內傷同時舉發,竊恐心境不能開廣,俗見不能擺脫,非豪傑達觀之道,亦非孝子愛身之術。望以此事為第一義,而以防務置諸第二。但使九月霜降以前,冰橋未結之先交卸防務,必無他虞,何以郁郁縈慮,使心先病而身受其咎乎?

承詢報銷事宜,湘軍營制,鄙人向雖約略具奏,而未將刊本章程奏明。此間現在辦理歷年報銷,正慮部中挑剔,擬以刊本餉章具奏,實報實銷,當亦無從駁詰。頃浙江馬中丞已將右帥餉章入奏,茲將原折抄寄一覽。敝處一二月出奏,再行抄折奉寄,以備尊處仿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