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集裏識滄桑(第2/3頁)

   

……畢業後,畢業生指導部介紹我去重慶市府工作,我在重慶市府秘書處當了兩年科員就解放了。解放後被原地留用。那時我見解放軍戰士艱苦樸素,紀律嚴明,寧可睡露天也不驚動百姓;市府機關內的同事,個個年輕有幹勁,與舊市府秘書那種死氣沉沉形成鮮明對照,我感到我們的國家可能有希望了,因此我工作很努力。沒想到好景不長,1953年元旦我就被送往公安局主辦的政治訓練大隊集訓,工資減少,行動也受限制,一直到1955年,結業時以解放前曾任政校國民黨區分部委員、解放後一貫表現反動為由,給我戴上了反革命分子的帽子,並受到管制二年的刑事處分……
1956年撤銷管制,介紹到南岸四聯針織廠工作,月工資32元。我妻劉淑坤本是兩路口小學的優秀教師,1957年被打成右派,工資從70元降到8元(後改為18元),送遠郊礦山、磚瓦廠等處監督勞動。1958年開展交心運動,四聯廠的領導多次動員,說交心就是靠攏黨,我想淑坤去年就是相信這種運動,提意見幫黨整風,才被打成右派的,我不能重蹈覆轍。但其繼續向我動員,說交心和反右不同,交心就是交思想,交思想就是放下思想包袱,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即使是過去的思想也可以談,不談就是與黨和人民有距離。我終於上了他的圈套,在學習會上談了一些思想問題,並作了自我批判,廠領導在會上對我大加表揚,會後又要我把交代的寫成大字報,並說只寫主要的若幹條,不必寫後面的批判,我照辦了,他又一次在會上表揚我,號召其他幹部向我學習。可是不久,我收到了南岸區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以反革命罪判處我管制四年……1960年,有一天廠保衛員叫我收拾行李,去石橋派出所學習。到派出所後,又立即送我去江北塔坪勞動大隊,勞動大隊又送我去長壽縣東風農場勞動改造。
……

胡佛在文章中還回憶了當年接受法庭審判時的情形。冷冷清清的法庭上只有他和審判員、記錄員三個人,沒有旁聽者,沒有律師,沒有證人,甚至也沒有原告。他“惡毒攻擊社會主義制度”的物證是他寫的那張大字報,他解釋說那是在領導的一再動員下的向黨“交心”。審判員質問他為什麽上面沒有一句自我批判的話,他這才恍然大悟。事隔二十年後,胡佛回重慶時,曾到處打聽那位動員他交心的廠領導,想問問他當時為什麽要那樣做,但一直未找到他,後來聽說他因犯了什麽罪案被送去勞改了。

說到那位廠領導一味要引胡佛上鉤的原因,現在想來,可能是當時各單位都分配了“揪反革命”的名額,廠裏的領導掂量來掂量去,只有“政大”畢業的胡佛最符合“條件”,遂出此伎倆,請君入甕,也未可知。其實,單憑著“政大學生”的身份,即已注定了他們是各種“分子”的“最佳候選”,想逃都逃不脫。法政系的畢業生陳樹榮,“反右”時在中山大學任教,上級分派的右派名額還有一個沒著落,盡管在運動中他一直沉默寡言,一條意見也沒提,那頂“右派”的帽子最後還是落在了他的頭上。

還是說胡佛。一年以後,胡佛結束了勞改被送回重慶。此時他已無家可歸,他原先的住房早被市府收回。1958年以後,他們夫妻雙雙蒙難,四個兒女只好分別寄養在了親戚朋友家。當時既沒有錢租房,也沒有人願意把房子租給受管制的人住。後來好不容易租到了一間無人居住的茅草房,一家人算是有了一個落腳的地方。誰知,禍不單行。胡佛一家住進去沒幾個月,鄰居家失火,殃及他們的茅屋,好不容易搶出了僅有的幾床棉被和幾件家具,茅屋很快被大火燒光。之後,居委會安排他們住進了一所中學的禮堂裏。胡佛和孩子每天從學校燒過的煤灰裏篩撿炭花,然後挑出去賣,借以維生。這期間,胡佛還賣過高粱粑,給學校挑垃圾、沖廁所、修電燈,後來還幹過搬運工。一個經濟系畢業的大學生,不得不以這樣的方式來維持一家人的生計,此中的無奈又有誰能知曉!

就是這樣的日子,也不得安生。“文革”風暴一起,胡佛以“蔣介石政大學生”之身,又遭沖擊,先是被抄家,繼之以無休止的批鬥。最後被舉家遣送回農村老家,過著“賤民”一樣的生活。可嘆的是,兒女們也跟著受盡株連。那時沒有人願意與被管制的人家結親,兒子二十六歲了還找不到對象,後來不得不采取同類三家三角聯婚的辦法,邵家的女兒嫁給了胡佛的兒子,胡佛的女兒嫁給了王家的兒子,王家的女兒則嫁給邵家的兒子。三對青年的終身大事就這樣草草敷衍了。直到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經過一步步落實政策,胡佛始得恢復了做人的尊嚴,並將自己的所學用於社會。1978年,公社聘其擔任了中學高中部的老師,教物理和英語。1979年胡佛摘去了“反革命分子”的帽子,1980年法院撤銷了1958年的判決;1955年公安局定其為“反革命分子”管制二年的決定,亦經重慶市公安局撤銷。1984年,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將胡佛收回原單位、恢復原工資安排退休。1991年胡佛分到了一套住房,1996年又按副處級增加了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