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打劫世家

打劫是一件看似野蠻。實則要求非常細致的工作。

從最開始的踩點,也就是查探肥羊的身家,到後來的跟蹤,再到設伏,攔截,直到最後的動手相搶,整個工作流程都必須一氣呵成,中間不能有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否則便算是失手。踩點,跟蹤之類的工作看似很簡單,可也不能稍有大意,更不能像前世街頭某些少數民族小孩似的,明目張膽跟在肥羊後面走,那樣很傷肥羊的自尊心,順便還侮辱了肥羊的智商。

至於設伏和攔截,那是先期的準備工作,沒危險性,但很有技術性,地點要選好,最佳位置是死胡同,或是山下某條羊腸小道。當然,你不能光攔著肥羊的前路,更要斷了肥羊的後路,否則,你就是在侮辱自己的智商了。

最後呢,萬事俱備,就剩下動手了,這個時候就全靠個人充分展現武力和氣勢,最理想的是不戰而屈人之兵,其次是戰而屈人之兵,最失敗的是被肥羊打得落荒而逃……

方錚一直覺得打劫是門深奧的學問,其深奧的程度,不亞於在朝堂為官。可不論是為官還是打劫,方錚都覺得自己學得不夠好,不夠深。

青龍山下的官道是非常完美的打劫地點,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左邊是山,右邊是水,在此處打劫,肥羊除了豁出去拼命外,便只有拔刀抹脖子了。

此刻方錚大馬金刀站在官道正中,神色間有幾分興奮和忐忑。

二當家久不操刀,打劫技能難免生疏,緊張是很合理很符合邏輯的。

不過方二當家的一直認為自己打劫比做官更有天賦,這種天賦仿佛是與生俱來的,從小時候第一次搶鄰居小朋友的棒棒糖開始。他就發現自己不是個高尚的人,得出這個結論讓他很是沮喪了一陣子,並且深深為自己的惡劣行為反省懺悔。

不過第二天他又忍不住搶了鄰居小朋友的棒棒糖,搶了以後他連絲毫懺悔的意思都沒有,因為他覺得幹這事兒除了有點不要臉之外,基本也沒別的麻煩,不勞而獲是他從小便立下的宏偉志向,打劫這種事,恰好屬於不勞而獲中的一種。——當一個人為了他的理想而拼搏時,實在不能說他做錯了,包括打劫。

從那時起,方錚便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直到他一頭栽進了下水道,老天爺又派他穿越,去禍禍古代人。

現在方錚正等著禍禍別人。

前方官道傳來吱吱嘎嘎刺耳的車軸轉動聲,很快,十余輛烏蓬馬車覆蓋著厚厚的粗布,漸漸出現在官道拐彎處。

這是頭很肥的肥羊。負責踩點的兄弟早已傳回了訊息,十余輛馬車所過之處,車輪的壓痕很深,車上裝的必是貴重的紅貨。

方錚獨自站在官道正中。頗有幾分淵渟嶽峙的氣質,他對自己擺出的姿勢很滿意。

既然是十余車的紅貨,自然少不了押車的鏢師護院之類的高手。

這個車隊的高手貌似有點多……

方錚隨便掃了幾眼,大概有近百名勁裝打扮的漢子,緊緊挨著馬車,狀似悠閑卻不失警惕的向前走著。雖然他們的太陽穴不像武俠小說裏寫的那樣“高高鼓起”,可方錚仍然一眼能看出,這群人都是高手。至於高到什麽地步,——反正像方錚這樣的軟腳蝦,他們一個可以打一百個,前提是方錚不撒石灰不吐口水。

車隊行到離方錚大約還有十余丈的地方時,領頭的一名大胡子忽然揚起手,趕車的趟子手頓時勒住了馬,整個車隊停了下來。

他們不能不停,無論誰看到寬闊的官道中間莫名其妙站著一個年輕人,擺出一副“此山是我開”的架勢,都會停下來觀察一下的。他們先要看看路中間這個人是不是瘋子,如果不是,那就代表麻煩來了。

車隊停下後,大胡子先仔細打量了方錚幾眼,隨即便警覺的四下張望,路邊是山林,山林很靜,靜得連山雀昆蟲的叫聲都沒有,反常往往意味著危險臨近,大胡子眉頭一擰,右手輕輕的按在了刀柄上,開始凝神戒備。

這時,車隊後方走出一位年輕的公子打扮的人。這人很帥,略顯瘦削的臉型,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星目劍眉,一看就是那種無知少女願意主動獻身,而且事後還不需他負責的禍水型男人。

方錚瞧了他半晌,最後下了個結論,他的帥只比自己差一點點,從長相上來說,此人算是方錚的勁敵,不可小覷。

年輕公子穿著玄色文衫,手裏把玩著一柄描著金線的折扇,看起來就像個出城踏青遊玩的富家公子。

這位公子走到車隊前,離方錚尚余數十步遠的地方站定,然後露出一臉淡淡的微笑,拱手道:“這位兄台獨自站在官道中,可是有事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