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萬仞指峰能擔否 第四十八節 鬥志(第2/6頁)

如果只是這樣那還是可以忍受的,可是大明的文官集團很快又發現了一個潛在的漏洞,那就是如果軍隊行軍過快,一天能經過兩個縣、甚至三個縣,那麽士兵們就能吃到四頓甚至六頓飯了,這豈不是被那幫丘八白白占了便宜?所以大明的文官集團就又追加了一條規定:當天到達的軍隊不給飯吃,只有在本地停留了一天以後才可以讓士兵吃飯,如此就徹底堵死了軍人“多吃多占”的最後一條路。

大明軍隊裏面的成員都是人而不是騾子,不能靠吃草為生,士兵們當然也希望盡可能地提高吃飯的頻率,所以即使是緊急的情況下,大明軍隊在調動時也會走一天、停一天,以便保證士兵每兩天能有一天吃上飯。

實際上在大多數情況下,明軍的調動速度比這個更慢。因為士兵們也知道,一旦撥營今天就不會有機會吃飯了,所以開撥時士氣都會變得非常之低下,甚至會嘩變,有些時候急於趕路的將領甚至不得不拿出賞錢來誘惑士兵們拔營出發。

如果情況不是很緊急的話,士兵當然希望多停留、少走路,而將領也明白餓著肚子地士兵就算走也走不快。士氣低落地軍隊不但行軍速度慢、還容易產生大量的逃亡和偷盜行為,所以明軍將領一般都不肯自找麻煩堅持急行軍,而是響應士兵的呼聲,慢慢地沿著道路磨蹭著走。

金求德提出的行軍問題。就是說得這個情況。現在既然是在內地行軍,那黃石就得遵守這套遊戲規則。如果黃石走一天停一天的話,他就要自己攜帶足夠行軍那天食用的糧食,也就是自己掏一半;如果黃石走一天休息兩天,那糧食似乎可以少帶一些,在地方官府那裏多吃一些,在路上少吃一點。忍忍也就過去了;如果和其它明軍一樣慢慢蹭的話,那每天都讓士兵攢一些食物出來,隔上三天走一天還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這麽幹的話,黃石不走上一年半載是休想到貴州了。所以黃石選擇了第三條路——撒錢。

……

“大人打算花錢買出五千大軍的糧食來?”

當黃石說出這個設想時,他手下的軍官都感到很震動:“這得花多少錢啊?”

黃石認為這個辦法最方便,因為地方百姓總是有余糧的,只要軍隊能拿出銀子,百姓們即使自己的糧食不夠也可以到別的地方去買,這樣就等於多了大批一次性的後勤人員。“總比自己運量便宜,而且運銀子也比運糧食輕不少。”

眾人雖然都贊同黃石的話,不過楊致遠顯然還沒有繞過這個圈子來:“可我們是官軍,我們是去幫西南邊軍的忙,為啥還要我們福寧鎮出錢呢?”

黃石到是覺得沒有什麽,雖說邊防軍奉旨平叛還要將軍出錢有些古怪,不過這不是在大明麽?封建王朝總是有其歷史局限性的:“我們最需要的是時間,多花一些錢不是問題。”

金求德奇怪地掃了黃石一眼:“大帥。我們時間很緊麽?末將倒是覺得不用太著急,慢慢打也可以節省些銀子。”

“那要多上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何況戰爭中地第一擊是威力最大的一擊,我們三個月內就要把三個營都拉到雲貴前線,然後發動雷霆一擊,迅速平定叛亂才是最省錢的辦法。”黃石說完後又看了看金求德,跟著又補充了一句:“無論是對國家、還是對我們福寧鎮都是一樣。”

“三個月從霞浦走到貴陽……”金求德輕聲念著這個數字,低頭翻開了眼前的一份資料,過了一會兒又擡頭說道:“大帥,這一路大約要走兩千四百裏路,那就是每天要三十裏路,連續走九十天。”

“嗯,差不多。”黃石點了點頭,這個數字他心裏有數。

以前在在遼南丘陵地區的時候,長生島條例的日行軍速度是四十裏,如果采用強行軍的話,每天可以達到六十裏,但強行軍不能持續五天以上。金求德試探著問道:“大帥,從霞浦到貴州,這兩千多裏路幾乎都是山路,我們是不是把時間打得再寬裕一些為好?如果把行軍速度降低到日二十裏,末將認為是毫無問題的。”

李雲睿也大聲附和道:“大帥,末將也贊同金遊擊的建議。以往大明軍隊在這條路上的日行軍速度是十裏,雖說他們遠不能和我們福寧軍相比,但一天三十裏我們未必能達到。”

黃石計劃從贛州府瑞金進入江西,然後取道衡州、寶慶,橫跨整個湖廣,走最近程直趨貴州首府貴陽:“進入貴州後我們就達到邊區了,路上走的時間越短、我們需要花的錢也就越少,所以我們還是要盡可能地加快速度。”

金求德等人似乎還有遲疑,畢竟明軍一般的日平均速度都是十裏,十五裏的戰略移動速度就已經是高速了。以往就是純騎兵部隊地長距離戰略機動速度也不過日二十裏而已。黃石提出的三十裏實在是沒有前例可循。所以他們心裏都還有些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