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放足。)(第3/3頁)

正如之前的每一項法令的實施,有人心懷不滿、有人不情不願,可無人敢抗拒,尤其是在一位權貴拒絕為家中幼女放足,結果卻被當場纏足之後──男人覺得女人裹小腳好看,那他自己也應當裹一裹,好看的東西要生在自己身上才叫美妙。

此項法令,官家交由鐘曉帶頭,他果然敢打敢幹,也因此闖出了一番名號,又因他臉上有刺字,人稱“涅閻羅”,鐘曉不以為意,他從不以自己面上刺字為恥,倒是這名號叫得響亮,以至於後來犯到他手中的人見了他便兩股戰戰,反而省了不少事。

放足法令來得轟轟烈烈,雖然有人私下覺得天家這般是在蔑視傳統不講斯文,可想想這位在登基後的所作所為,就沒個祖宗禮法倫常大統可言,又有誰敢議論?

烏衣衛耳目遍天下,哪天家中女人夜裏上了床,白天起來發現男人舌頭沒了,還不知道是怎麽回事。

正如當年趙帝愛小腳又愛細腰,人人爭著纏足絕食,上行下效,官家厭惡纏足,又有重臣帶頭為家中女郎放足,許多有眼色的都不敢多說,老實聽著便是。

伺候在太和殿的宮女們大多都是天足,溫離慢身邊的四位大宮女亦然,像是其他宮女,年紀小些的,纏足不久的,現在放了,雖然日後不一定能恢復如常,至少也能行走自如。而年長一些的宮女們足部已經徹底變形,即便放足,一雙腳也是廢了,只能咬牙繼續活著,不然又能如何?

若是可以,誰願意纏足?

宮妃們得知這一消息,更是不肯放,她們放不放,官家也不在意,關上門愛怎麽過怎麽過。

倒是兩位帝姬來哭訴了一番,說是她們幼年在母妃的安排下纏足,已經過去這樣久,要她們放足,可腳已然壞了,如今世間女子都在放足,她們這些纏足的日後要如何生活?

若是活在他人譏笑的目光中,還不如死了幹凈!

兩位帝姬若是跟半死不活的皇姑姑安康帝姬見過面,就該知道,在溫皇後面前說什麽要是不能怎樣就不如去死的話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她只會告訴你。

覺得不如去死,那就去死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