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新生。)(第2/4頁)

“哼。”官家哼了一聲,握住她的手腕,將她拉到身前,讓她坐到懷裏,“朕讓鐘不破隨她同回晚西。”

“鐘不破?”

此時此刻,阿嵐與鐘不破已經率領晚西王衛隊離開蘭京,奔赴位於斯日蘇的新王庭,他們還有很多很多事情要做,官家當然不信任阿嵐,即便溫離慢給她說了好話,他仍舊不信任,因此才派遣與阿嵐交好的鐘不破前去,他撥給了鐘不破一支烏衣衛隊,以備不時之需,畢竟東胡人怕的是他,可不是混血奴首領阿嵐。

以阿嵐為晚西王,可安混血奴的心,也能使本來在雙方爭鬥中處於下風的混血奴們提高地位,而阿嵐既為晚西王,自然不能不用東胡人,無論他們之間有怎樣的深仇大恨,東胡、混血奴都已成為過去,如今他們是大魏臣民。若是啟用東胡人做晚西王,怕不是要不了多久,混血奴便又要淪為卑賤的奴隸。

將流放之地與晚西草原連接,則是為了更方便大魏監督管理,阿嵐以混血奴首領的身份一躍成為晚西王,官家亦做好了她會得意忘形乃至於背叛大魏的打算,這支撥給鐘不破的烏衣衛隊,便是用在此處,晚西王安分守己便罷,一旦有異動,烏衣衛會立刻在鐘不破的帶領下將其斬殺。

鐘不破臨行前,官家命人賜給他一個新的荷包,與上回大軍出征前的假荷包不同,這回當真是溫離慢親手繡的,鐘不破頭腦簡單,卻並不是真傻,也正因為他這性格,才更容易取信於阿嵐,荷包中藏有官家手書字條一張,前去賜荷包的壽力夫轉達了帝王口諭──倘若未來某一天,他在晚西不知要如何是好,便可打開荷包,取出裏頭字條,按照字條上所說行事。

以鐘不破的性子,定然會將荷包珍惜收藏,不到萬不得已決不會打開。

而字條上寫著六個字:誅阿嵐,奪其權。

選擇阿嵐成為第一任晚西王,她的性別也在魏帝考慮當中,時下大魏民風開放,女郎們較之從前愈發自由,可封侯拜相科考為官卻從不曾有,官家心知自己因阿嵐是女郎才會這樣,否則他有無數合適的人選派去晚西。

至於為何是阿嵐……

他看向懷中不知咕噥些什麽的妻子,嘴角微微揚起,阿嵐最好是如他所起誓那般永不背叛,這樣的話,內力外力皆強勢,只要她活著一天,世人便要跪拜她一天,野心餑餑的人便要忌憚她一天。

在離京途中,新任晚西王才得知自己能有這番造化,都要歸功於溫皇後,是溫皇後在官家面前為他美言,否則哪有他的今日?

他已決意要一輩子以男人的身份活下去,他不能枉費這一生,不能辜負帝後恩情,無論等待他的是怎樣的困難,他都絕不退縮!

“不破,多謝你願意與我一同去晚西。”

鐘不破撓撓頭,笑得有點憨:“我阿父說,反正現在也不打仗了,天下統一,我留在蘭京可能要被悶死,讓我去晚西放羊,官家說了,我隨時都能回來探親,而且阿兄不日也會前來晚西幫你,阿嵐,你不要擔心,我們以後會有很多很多吃不完的紅燒肉的!”

央措打馬從後面追上來:“不破說得對!阿兄,中原──啊不,是蘭京,蘭京的紅燒肉可真好吃!”

說完又對著鐘不破滿是羨慕:“官家對你可真好,還給你帶了蘭京的廚子來,不知道斯日蘇有什麽著名的當地美食呢?”

他在蘭京這幾個月可以說是吃得心滿意足,整個人胖了好幾圈,皮膚也養白了,不過央措與阿嵐都不曾去過斯日格,此地曾經是趙國的流放之地,且不說地處偏遠,光是氣候環境便十分糟糕,唯一的好處便是將晚西草原與中原版圖連接在了一起,至於當地美食……

鐘不破誠實道:“烤田鼠,燒蝗蟲,你們吃嗎?”

央措:?

阿嵐作為混血奴首領,曾混在東胡與趙國官吏買賣奴隸的隊伍裏,聽人說起來那不毛之地,因此並不抱太大希望,混血奴過得是最低賤的日子,別說烤田鼠烤蝗蟲,就是再腌H的食物也吃過,但央措在蘭京吃得好住得好,過了這輩子有史以來最快活的日子,滿心幻想著到了新的地方能吃到更好吃的東西,結果卻說是什麽他們草原上也有的田鼠蝗蟲,登時興致一掃而光,什麽想法都沒了,整個人肉眼可見的頹喪起來。

鐘不破又撓撓頭,不知道自己是哪裏說錯了話,阿嵐嘆了口氣,央措被他保護的太好,因此總還保留著幾分孩子氣,不過這也不是壞事,大抵所有經歷過多的人,看到天真,都會選擇保護那份天真。

“沒事的,央措。”他安慰道,“官家此番不僅給了我們烏衣衛隊,還派遣了工部數位大人前來相助,咱們有許多的種子,可以種花,可以種糧食,早晚有一天,能通過我們的雙手,建造我們自己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