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夢回百年(第2/4頁)

誰高興穿那個玩意,又硌腳又容易摔跤。杏貞在心裏嘀咕著,不過面上不敢表現出來,依舊平淡地回答:“我穿不慣那鞋兒。”

“也罷,你剛剛病好些,這鞋子穿不住也是常事,等身子大好了再接著穿,要進宮選秀女兒,這規矩可是頂頂重要的!”富察氏拍了拍自己如花似玉的大女兒的手,感嘆道。

誒,選秀。

杏貞豎著耳朵仔細地聽著富察氏的嘮叨。有清一代的選秀,是有著非常嚴格的制度的。清朝後妃制度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時代比較簡單,順治帝時有所改進,康熙帝時後妃制度日漸完善。設皇後1名,居中宮,皇貴妃1名,貴妃2名,妃4名,嬪6名。貴人、常在、答應,沒有定數,分居東西12宮。東宮有景仁宮、承乾宮、鐘粹宮、延禧宮、永和宮、景陽宮,西宮有永壽宮、翊坤宮、啟祥宮、長春宮、鹹福宮、儲秀宮。

所謂秀女,首先必須是血統純潔的官員的女子,以保持滿洲貴族的尊嚴和特權。清代的後宮,上至皇後,下到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

凡屆挑選秀女之期,由戶部行文各旗都統,將應閱女子年歲等,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族長,逐一具結呈報都統,然後匯報戶部,戶部上奏皇帝,皇帝批準何日選看秀女後,戶部馬上再行文各旗都統,各旗造具秀女清冊。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及本人父母或親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親自帶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門,依次排列,由戶部交內監引閱。這算是第一次挑選。

凡經太監挑選被記名的,須再行選閱。這是第二次挑選,凡不記名者,聽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員女子,因有事故,不及與選者,下次補送選閱。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分別議處。

被選秀女的年齡,必須是13歲至17歲的未婚女子。經太監兩歇挑選後,最後報皇帝選定,或被納為妃嬪,或指婚給親王或王子為妻。選中被記名的秀女,在記名期內(一般為五年)不許私相聘嫁,違者上至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下至旗長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處分。選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復選,而記名期已過,那麽,這樣的女子只得終身不嫁了。

選秀女由戶部主辦。三年一次的選秀女時間一到,由戶部行文八旗各都統衙門、直隸各省駐防八旗及外任旗員,將適齡備選女子呈報備案。每屆入選日期,均由戶部奏準,然後通知各旗,具備清冊,準備入選引看之日,秀女們都在神武門下車,按順序排列,由太監引入順貞門,讓帝後們選看。

聽完這個程序,杏貞不禁暗暗咋舌,尼瑪這也比百年之後的公務員考試難多了吧,簡直是萬人斬啊。

“你阿瑪現在還剛到安徽徽寧池廣太道(注一)的任上呢,過幾天的秀女大選不能上京了,不上來也無妨,前個兒我去了咱們旗的鈕祜祿佐領家,封了五十兩的銀子給他,請他務必要在秀女大選上行個方便,不至於進了順貞門咱們兩眼一抹黑,啥事兒也不知曉。”

杏貞的父親惠征,在道光十一年時是筆帖式,道光十四年考察被定為吏部二等筆帖式。十九年時是八品筆帖式。道光二十三年再次考察定為吏部一等筆帖式。二十六年調任吏部文選司主事。二十八年、二十九年因為考察成績又是一等,受到道光皇帝接見,被外放道府一級的官職。同年四月,任山西歸綏道。鹹豐二年三月,調任安徽徽寧池太廣道的道員。

因為一直在京城當著京官,所以葉赫那拉家著實不算上富裕之家,這五十兩打點的銀子估摸著是全家小半年的開銷了。杏貞有點感動,畢竟這是這個家為了自己附身的這個女子所付出的。

“額娘,你實在不需如此……”杏貞急切地說。就憑自己穿越之後的姿色,那個色中餓鬼鹹豐皇帝怎麽能放的過自己,昨個自己在銅鏡裏看自己的容貌都要忍不住流口水了。

“傻孩子,這些銀子能算什麽,只要你進宮,能選上修女,那自然是極好,就算退一萬步講,要是你沒被選上,這銀子也是防著一起子的小人作踐咱們家,免得得罪了宮裏的貴人兒,叫咱們杏兒吃了暗虧!”

“你阿瑪在南邊幹的還不錯,巡撫也器重他,給了他轉運糧草的美差,就是廣西那頭有點亂,長毛逆賊還流竄到了湖南,你阿瑪估摸著南邊著實有點不安穩,你要是入宮得了寵,能幫你阿瑪吹吹風,調回到京城,一家子和和美美的住一起這樣才好呢……”富察氏絮絮叨叨地說著閑話,手裏還不閑著,做著針線活,一針針地繡著一個合歡鴛鴦的花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