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梟》第九部 騙梟 八十二

大疤拉姓占名德魁,現年四十歲出頭。

其人原本是天津地面上的一個無賴,雖沒趕上混混兒紅火的年頭,卻也什麽場面都見過。其父綽號占老鱉,意即死硬死橫的一個東西,原是在天津那家園子開魚鍋夥的一個老混混兒。庚子年前,無論西河、北河的河鮮和海河的魚蝦蟹,凡由船運到天津,必須卸在魚鍋夥裏,由把持一方的混混兒開秤定行市,賣給全津的大小行販,他們從中拿傭錢。河東水西有不少魚鍋夥把持,各占一方。其中以陳家溝子、河北梁嘴子、邵家園子幾處為巨擘。李家、趙家、邵家乃其中最大的,占家和另幾家下了一等,卻也是魚鍋夥中較大的一家。占德魁才七八歲時,就跟著占老鱉屁股後頭,每日早起在邵家園子看魚鍋夥開秤。

魚鍋夥間各有轄境,說好了互不侵犯,但保不齊總有“拿腥兒”的,觸犯了另一方的利益,於是魚鍋夥間火並是常有的事。兩夥混混兒開打前照例要各自集中起人馬,好吃好喝地過上幾日,名為“侍候過節兒”。人到齊後,門前擺出所有兵刃,名為鋪像夥。出發前全體人“抽死簽”,凡抽到的人即使火並時沒被打死,事後也得頂名投案,認作兇手。光緒二十五年己亥,邵家園子兩夥魚鍋夥開打,占老鱉抽著個死簽。這日,雙方向城外一片荒郊開進,都是寨主當前,長家夥當先,短家夥跟後,一概散走,並無行列,到城南佟家墳後,一聲喊,便打成了一團。平日裏,占老鱉腳蹬雙梁緞鞋,身著青藍短袍,袖子比常人的長一尺半,內藏斧把,見了人少言寡語的,在占德魁眼中儼然是個深藏不露的武林中人。誰知他沒練過一日武,到佟家墳後居然拿起塊磚頭沖上去胡砸瞎剁,結果叫對方殿後的“黑旗隊”用碎磚爛瓦在頭上開了幾個洞,他倒地後,對方一擁而上,一通拳打腳踢,當時就咽了氣,此事讓躲在老楊樹後的占德魁看得一清二楚。混混兒打群架有傷有殘,縣衙一般不管,但出了人命則必須升堂審問。按縣衙和混混兒間不成文的規矩,兇手甭管情節多重,只要能挨過二次過堂,一般可保釋回家。頭一次過堂,對方抽著死簽的頂名兇手被皂隸掌嘴,兩旁的槽牙全打掉了也沒喊一聲(如呼痛則被縣衙當堂轟出,混混兒的老前輩們要一直把他踢出衙門,此人就此喪失混混兒資格了),攙下去後立馬有人送海鮮、點心、錢帖子。休息了幾日,二次過堂時,皂隸用竹帚把他的後背打得血肉橫飛,如同下了片紅雨,然後又打蟒鞭。蟒鞭系用牛皮條編成,鞭梢拴了個疙瘩,頂名的兇手幾次被打昏迷,又用草紙燃煙熏醒,仍不呼痛。堂下看熱鬧的雙方混混兒齊聲叫好,此人當堂便被取保了。

按慣例,兩派混混兒至此便可以在“袍帶混混兒”的撮合下言歸於好了。雙方備席敘舊,那個過了兩次堂而沒“賣味兒”的混混兒則在家受雙方的慰問。一日清晨,人們看到占家人給他送的“禮”——一把深深插入胸口的匕首!

殺了人後,占德魁浪跡江湖,坑蒙拐騙,無所不為。但畢竟是壞在明處的莽夫一個,所以每每失手,偶然上手的一點錢財也讓他幾日內胡掄海造了。三十大幾時,他流落到了廣州,這時他已自認在江湖上永無出頭之日了:只得依仗著生得孔武有力,到碼頭上當搬運工混日子。一晃又是幾年,年過四十仍是光棍一條。自從遇到卞夢龍後,他的心又活了。和劉亮不同,劉亮一旦看透姓卞的之後,便從心底裏厭棄;而占德魁越看清卞夢龍便越服他,所服的只是他的出奇的壞!

自從林壽山讓他在地下室看管區二後,他閑下來便琢磨,觀察卞夢龍在林家的舉動。他的腦瓜不靈光,卻也能漸漸看出些門道,眼看著卞夢龍一步步得手,便嘆道:老占我若能跟定此人,也不枉一世為人了。

卞夢龍幾次到地下室來看區二,他瞅準機會向“卞爺”表了幾次效忠。卞夢龍看出他不是曲意逢迎,而是說的實話,於是在成婚之日,給他幾塊大洋,讓他趁鄭家熱鬧時把區二領入洞房,事成後再給條子一根。老卞要跑!他馬上意識到了這點,卻沒動聲色。在照著卞夢龍所說的做了後,他並沒離開鄭家,而在花園中潛著,直看到卞夢龍夾著個沉甸甸的小包匆匆溜出鄭家,他跟了上去。在卞夢龍往珠江碼頭趕時,他仗著腿腳靈便,不遠不近地跟了一路,並一直跟上了船,跟到了汕頭。

“你跟著我幹什麽?”卞夢龍走出港區,扭過臉來不鹹不淡地問了一句。

占德魁快步跟著他,涎著臉說:“把區二領入洞房後再給條子一根,這話可是從你嘴裏吐出來的吧。”

他伸過巴掌,掌心上托著根黃燦燦的小黃魚,厲聲說:“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