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不教而誅是為罪(第2/3頁)

天朝的衙門突擊花錢是為了花光預算,省得來年預算撥款不夠。

現在漢室的衙門也差不多是這麽一個原因。

但,漢室衙門倒不是為了向上頭伸手要預算。

而是,漢室衙門的各項日常支出和薪水的發放,是從賦稅裏抽的。

根據劉邦定下的規矩,漢室朝廷所有衙門上到丞相府,下到地方的縣衙,一切支出都應該“量出而入”。

簡單的來說,就是上一年你這個衙門花了多少錢,下一年你能攤牌下去的雜稅啊徭役什麽的就是在這個框架裏。

這個問題呢,一時半會也解釋不清楚。

簡單的用一句話概括,大概就是,每個郡縣每年衙門的修繕,道路的整飭,水利設施的維護還有衙役和差役的薪水,朝廷是不負責的,由地方官員自行解決。

所謂自行解決,當然就是征稅、徭役什麽的了。

譬如說,漢律規定,芻藁稅的一部分可以算做地方衙門的收入不用上繳中央。

而顯而易見,假如你今年花錢花少了,那明年這部分抵扣和留存什麽的也就相對的減少了。

官僚們怎麽會允許出現這種錯誤?

加之每年朝廷都會在每年歲首的十月進行考績。

於是,跟大天朝一樣,每到年底,漢室各個衙門,包括三公九卿,都會開始突擊花錢,突擊辦事。

反正,一句話,就是死,也不能讓來年衙門的日子變壞!

更加不能讓自己的官帽有危險。

這是官僚的本質決定,不由個人意志而轉變。

“回稟殿下,少府那邊的倉庫和地方都已經騰出來了,另外,還有牛車三百輛、馬車兩百輛,也已經準備好了,至於內史衙門那邊,也都安排好了,由備盜賊都尉劇孟率領內史司曹的衙役從旁協助!”王道低頭答道。

少府跟內史這麽積極配合,當然不全是看在劉徹這個太子的面子上了。

劉徹只是一個太子,面子還沒大到讓這兩個龐然大物這麽積極的全心全意的協助。

而是這事情對他們有好處,突擊花錢,突擊辦事嘛……

劉徹這麽一弄,就等於給這兩個衙門背鍋了。

萬一考績的時候,差那麽一點,劉徹閉著眼睛都能猜到他們會把責任往他這個太子身上推。

但是沒辦法,想要馬兒跑,怎麽能還不給馬吃草?

“孤知道了……”劉徹點點頭,這個問題他自然是早有心理準備的。

“傳孤的命令!”劉徹站起來:“讓關中七十五縣以及長安九市的‘擅權’三日後來孤的思賢苑一會,孤要與民同樂!”

“諾!”王道點點頭。

漢室太子,常常都會在自己的宮苑中招待關中甚至關東的地方豪傑與名流。

這屬於太子的日常活動,基本上不會讓人太過注意。

但是,劉徹自打回了長安後,一直就在調閱少府衙門的文档和內史衙門、丞相府、禦史大夫衙門的記載。

從枯燥的文档中,劉徹對平賈制度更加深入的了解。

根據少府的記載: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為物上、中、下之賈,各自用為其市平,毋拘它所。眾民賣買五谷、布帛、絲綿之物,周於民用而不讎者、均官有以考檢厥實,用其本賈取之,毋令折錢。萬物昂貴,過平一錢,則以平賈賣與民。其賈氐賤減平者,聽民自相與市,以防貴庾者。

這麽看的話,平賈制度似乎是一個物價的自我調節機制。

但實質上,這個制度比想象中復雜的多。

因為,許多交易實際上本非是錢貨的交易。

農民出售或者購買的東西,也並非是完全拿錢的。

打個比方,某農民挑著一百石粟米來到集市。

其實,他並不是想把這一百石粟米變成錢,而是來購物的。

這樣一來,他首先得先把米賣給米店,然後再拿錢去購買自己所需要的東西。

但是,大多數農民大字不識一個,這麽復雜的流程,他們通常懶得去走。

於是,這個農民是直接挑著米到他所想買的東西的店鋪購物的……

那他的米跟他所購買的商品之間的價值衡量,就需要一個裁決者。

而這個裁決者通常就是該市集的“擅權”。

而市場是多變的,商人是狡詐的,為了防止市集的商人勾結起來,於是,在平賈之外,還有個官方的定價,各市集所有商品,官方都會給出一個官價。

但官府有多坑爹,跑過衙門的基本都知道。

通常衙門制定官方價格,只為一件事情,那就是對自己有好處。

打個比方,某縣縣令自己家栽種了某些經濟作物或者他名下有某個產業又或者他受命需要購買某個商品。那這官價肯定就是照著這個官員的利益來制定的了。

就像賣炭翁裏描述的那樣,一車碳,千余斤半尺紅菱一段綢,系向牛頭充碳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