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 商稅的顧慮(第2/2頁)

呂後時期頒布的律令尤其是市律和商律,幾乎無所不包,商人不管賣什麽,都要給朝廷上稅。譬如開礦,要按照產量以石上稅,賣東西,按照所賣貨物的最終成交價上稅。

可惜啊!

諸侯大臣共滅諸呂後,這些呂後制定的律法除了戶律和少數律令外,余者盡皆被廢。

時至今日,就算劉徹想恢復,也要小心翼翼。

這也是人類政治鬥爭的傳統。

政治鬥爭的失敗者,不論他先前推行的政策是好是壞,一律要被潑上臟水,極力汙化。

仿佛那個失敗者天生就是個腳底流膿,嘴角長瘡,連走過的路都汙穢不已的大魔頭。

秦與呂後,就是這樣的證明。

而後世歐羅巴的元首,也得到了這樣的待遇。

天朝、米帝和毛子,類似的例子也數都數不清。

這大抵是人類的通性罷,對於自己的敵人,尤其是內部的敵人,一旦打倒,就必然嚴防死守,防止有朝一日,會被秋後算賬。

因此,劉徹深知,就算他將來真的恢復了呂後時的商稅律法,恐怕也要換個馬甲,換個名目來幹了。

這麽想著,禦駕就已然到達了上林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