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章 平律(一)(第2/3頁)

其他大臣在看到這兩條後,也紛紛點頭,覺得正該如此!

叫你們有錢,叫你們炫富,叫你們仗著有錢跟老子搶地,現在煞筆了吧!

五倍的田稅跟更加嚴格的對商賈在法律上的歧視,讓無數的仇商者紛紛開懷大笑。

法家跟儒家,簡直都快笑的在地上打滾了。

黃老派則是無所謂的態度。

只有一些跟商人牽扯過深的人,感到有些頭疼。

但既然他們跟商人往來甚密,自然,不會是主流。

接下來十幾條,也都是殺氣騰騰的對商賈和行商的限制。

譬如,有一條規定:賈人之田,百畝之上,田稅倍之,千畝,三倍,百頃以十倍之,百畝及百畝以下不用此令。

又有一條規定,賈人奴婢假如超過十人,那就在原先的五算的基礎上,再加征一算,五十以上,加征三算每人,百人以上,加征五算,但假如是夷狄或者蠻族之奴婢,則不用此令。

這一條條看下來,商賈們幾乎已經被這些律法綁住了手腳,堵住了嘴巴。

很快,大家就發現,現在的商賈們,似乎除了繼續經商之外,再幹其他事情,譬如想專職做個莊園主、奴隸主啊,那這些律法馬上就會像緊箍咒一樣,制止他們這樣去做。

不會有人能在承受別人一倍甚至好幾倍的稅賦的情況下,還能繼續營生。

哪怕這個人手眼通天都不行!

他只能在商賈這條路上繼續前行。

當然了,他也可以選擇出錢,走貲官或者讓自己的後代參加考舉,擺脫商賈的身份。

這些條款,全部都是劉徹為現在的商賈階級量身打造的。

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把商人、手工業主及工場主們束縛在工商業上。

最終目的,就是要催生漢室的資產階級。

不這麽玩的話,以中國人對土地根深蒂固的渴望和歇斯底裏的追求。

劉徹擔心,商賈跟手工業、作坊、工場主們最終會跟他們的前輩以及後輩一樣,從工商業賺錢,然後到鄉下大肆買地、囤地,最終完成從工商業主到莊園主、奴隸主的退化。

這是劉徹所不能接受的!

因為,商人們假如發家致富後,紛紛回家買地買房,大肆置業。

首先,他們會造成土地兼並的惡化,激化社會矛盾,同時還會開歷史倒車。

中國歷史上,宋明都曾經出現過資本主義萌芽,但為何永遠是萌芽,不能生根發芽呢?

蒙元跟滿清自然有責任。

但那些“萌芽”們的責任更大。

“萌芽”幾乎全部都在打著經商賺錢,回家買地的主意。

工商業產生的利潤,絕大部分都沒有投入到繼續擴張和研發上,而是回到了土地,回到了農村,回到了老婆孩子熱坑頭。

這些“萌芽”要是能長大,那才是見了鬼了。

而漢室商賈中的絕大多數,拍馬也趕不上宋明的那些“萌芽”,思想境界更是落後無比,他們對土地的熱衷跟熱愛,更是無與倫比的。

就連劉徹的兩個老丈人,臨邛的卓氏跟程鄭氏,也是如此,名下土地跟奴仆多的幾乎都能成為一個單獨的村鎮了。

既然他們自己沒辦法孵化,劉徹就只好自己上陣,擔任孵蛋的工作。

通過法律跟行政措施,逼迫商人們,只能將財富和利潤以及精力,全部投注到他們的本職工作中去,以此催化和加快漢室的資產階級的出現速度。

唯有資產階級,能擔任工業化的重任。

反正劉徹自己是無法想象,讓一幫地主階級跟貴族出身的人去玩工業化,那恐怕比滿清的洋務運動還要搞笑。

至於資產階級出現後,必然帶來的社會問題跟思想問題?

那就到時候再說吧!

當然,朝堂上,現在所有臣子跟貴族勛臣,都是想不到這一點的。

他們大都沉浸在“終於制裁了那些暴發戶”的狂喜和興奮中。

這一刻,商賈們為他們在過去二三十年的囂張以及豪放買單。

然而,接下來的條款,就讓很多人疑惑不解了。

譬如,平律第二十七條規定:冶鐵、鑄造及諸木金之屬,能利民生者,家貲十萬以上,可居閭裏,百萬,授五大夫,千萬,可出入官衙,上書論政。

第四十一條規定:諸匠師之屬,皆列匠冊,以其技能,定其等級,郡國有司,當歲貢金、木、銅鉛及諸雜業名師以至少府,不如令,課殿。

第四十六條規定:諸匠師之屬,能善其技能,為亭裏鑄器者,年四十,可免老。

第五十五條規定:亭裏醫者,非有罪,免老。

第六十一條規定:諸作它業,能教人技能,五人出者,比三老。

第六十二條規定:塾師及蒙師,能教一子過考舉者,免老三人,比山東復,十人,授杖。

第七十五條規定:諸匠師之屬,能做其器,有利國家,由少府上報,歲予三人,賜爵左庶長,歲予一人,賜爵關內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