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1章 禁忌之物

翌日,清晨。

義縱和程不識都面面相覷的看著漢軍陣地前的裊裊余煙。

昨天晚上,匈奴人在半夜偷襲了漢軍的攻城砲陣地。

數十名哨兵戰死,原本已經建造好了一大半的攻城砲,有三個被人燒毀,還有一個也受損嚴重。

只有安放在最後面的那座還保存完好。

雖然隨後,醒來的漢軍,立刻擊退了偷襲的敵人,斬殺上百,還使得剩下的人,都帶傷逃竄。

在這樣的天氣裏,受傷,基本上就意味著死亡。

不過,程不識還是依然鐵青著臉。

終日大雁,臨了卻被啄瞎了眼!

這就是程不識現在的感受。

再想建造起那些被匈奴人焚毀的攻城砲,起碼還需要五六天——這還是隧營已經熟悉了相關工作的緣故。

而五六天的時間,則意味著匈奴人很可能獲得喘息之機,甚至得到援軍。

高闕之戰,很可能進入拉鋸。

所以,程不識很生氣。

他一生氣,下面的人就倒了血黴了。

程不識直接請來了軍法官裁判。

很快判決就下達了。

程不識的副將,虎賁衛左都尉兼主薄張澤,督戰不利,瀆職,懈怠。被判五十鞭。

負責昨夜警戒的漢軍校尉,以及值班的三司馬,因為負有直接責任,所以被判當眾鞭笞一百。

程不識本人,身為將主,督導不利,也同樣領了五十鞭子。

當然,士兵們不需要負責。

這也是漢軍現在的規矩,出了紕漏,隊率以下的將卒,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因為他的緣故導致的,不然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當負責的軍官以及其上級,則要被追究責任。

這還是今天當值的軍法官性子比較溫和,沒有用最嚴格的軍法處置的緣故。

不然,甚至可能有人腦袋都得落地。

等到鞭子抽完,程不識就已經氣喘籲籲。

而其他人,尤其是那當值的校尉司馬,甚至只有一口氣了。

義縱跟全軍上下,都旁觀了整個執法過程。

對現在的漢軍來說,軍法是神聖的。

而且,跟秦不同,漢家軍法官是隸屬於一個獨立機構——禦史大夫衙門下轄的軍法司。

最高主官,由禦史中丞兼任,號為軍使。

而下派到軍隊裏的軍法官,甚至可以在戰時,指揮一支只聽令於他的小型部隊,專門用於執行軍法判決。

所以,漢軍上下,再無人敢觸犯軍法了。

因為軍法的審判、裁決和執行,已經從將主身上剝離出來。

將主只有建議權。

當然,在某些情況下,將主是可以否決軍法官的判決。

但,軍法官同樣可以堅持自己的判決。

那樣,按照制度,此案立刻封凍,並且相關档案和記錄全部封存。

然後送抵長安,交由廷議議論。

不過,一般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

因為首先,軍隊在配置軍法官時,會盡量選擇由將主推薦的人選,即使那個軍法官,不是將主推薦,也會盡量選擇該將軍的友人。

其次,軍法官假如出現重大失誤,被人告上去,一旦核實,只有死路一條。

最後,所有軍法官,首先是軍官,其次才是法官,不會出現一天兵都沒帶過,人五人六,囂張不可一世的腦殘文人士大夫掣肘軍人的情況。

等處罰執行完畢,那個宣判的軍法官第一時間就帶著軍醫上去,給剛剛抽完鞭子的將軍校尉們治療。

程不識更是被人擡回了帥帳。

“讓君候見笑了……”被人擡回了帥帳,仰臥在塌上的程不識蒼白著臉色,嘆息著道:“可恨啊,本來只需要再有兩日,就可以攻城了,如今卻生生的又要延後好幾天!一旦因此而導致大軍無功,吾恐怕無顏在見天子!”

在戰爭中幾天的時間,已經足以決定生死了。

況且,漢軍在這樣的冬天出塞,每過一天,天氣就會更冷一點。

十余日後,恐怕整個塞上都會大雪紛飛,氣溫哪怕是正午也低至負兩刻以上。

在那樣的天氣中,漢軍別說攻城了。

恐怕就是活動都很困難。

而根據物候記錄,一旦塞上進入寒冬大雪封山的季節,一般來說,這樣的天氣會持續一個月以上,一直會延續到十二月初,甚至有時候會延續到正月,春天來臨的時候。

真要是那樣,恐怕漢軍就不得不撤退,只有等到來年春天,冰雪消融,再做計較了。

而且,這樣的撤退,不是一裏兩裏。

漢軍至少要撤退九原甚至稒陽乃至於撤退到梓嶺。

沒有其他什麽原因,只是因為後方的民夫不可能在大雪紛飛的季節,將大軍所需要的天文數字一般的資源,送到這高闕城下。

漢室也不可能冒著葬送成千上萬的百姓的生命的風險,去做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