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2章 軍功制度(二)(第2/2頁)

因為這屏風上的表格說的很詳細,在戰鬥結束後,禁止士兵隨意割取首級,只能由隧營來割取。

而隧營所割首級,在軍法官處統計完成後,再進行分配。

表格上列了一個假如有一百個首級,怎麽分配的方法。

首先,將這一百個腦袋分作三部分。

最大的七成,均分給所有沖陣殺敵的士兵,無論是騎兵還是步兵,只要出擊了,沖鋒了,就可以均分到屬於他們的功勞。

而剩下的三成,則分作兩部分。

其中兩成,均分給所有輔兵,包括在後方轉運糧草和器械的輜重兵,甚至連炊事兵和喂馬的馬夫也可以分到。

而余下的一成,則分配給那些戰死者或者作戰最勇敢,表現最突出的士兵。

這個新的首級分配制度,是劉徹通過數以百計的軍方官和隨軍文職軍人,在數年的時間,不斷摸索出來的一個分配方式。

當然,也參考了戚繼光在歷史上的做法。

這樣一來,基本上就可以杜絕作戰的時候,為了腦袋,結果當著敵人的面,不顧一切就去割首級的行為——在漢軍的野戰軍之中,這樣的行為雖然沒有發生過,但郡兵和民兵裏,類似的情況一直屢禁不止,沒辦法,漢家軍功最高,漢室的軍功就跟後世的科舉功名一樣,是財富地位和身份的象征。

而如今,有了這個軍功分配制度,就可以杜絕這樣的事情了。

更重要的還是加強軍隊的團結,避免各部隊之間的內訌,同時調動後勤兵的積極性。

有了這套軍功制度,劉徹相信,便是後勤輜重部隊和民夫,也會很有積極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