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0章 破而後立(一)(第3/3頁)

有些時候,法律的適用範圍甚至深入了家庭內部。

譬如呂後時,法律規定,假如有人謀反,那麽全家族滅,但是,若是謀反者的家庭成員在他謀反前檢舉或者謀反後協助官府捉拿犯人,則可以免除罪責,甚至還可以準許檢舉者包括妻子和妾室帶著屬於自己的合法財產離開。(二年律令的規定)。

而此規定適用所有犯罪行為,包括盜竊、殺人、詐騙以及其他非法活動。

但到太宗時,有關律法規定,卻忽然放松。

主政的黃老派政治家,秉承“無為而治”的理念,基本上,只要百姓不犯法,甚至就算犯法,只要不把事情鬧大,他們也懶得去管。

在地方上,儒家各派也開始鼓噪起“親親相隱”。

假如劉徹不插手的話,再過個二三十年,等他們羽翼豐滿,就完全可以修改法律,將一切套在他們脖子上的枷鎖砸碎。

到那個時候,宗族力量和地方鄉賢在資本的作用下,恐怕就要勢大難治了。

所以,當王曼說完,劉徹就先是皺了皺眉頭,然後,道:“朕聞,韓非子曰: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朕雖以為有所偏頗,但卻也不無道理……”

這話一出,廷尉趙禹和持書禦史們臉都快笑成一朵花了。

對法家來說,它當然也是推崇忠孝的。

事實上,諸子百家,對於忠孝禮儀仁善的態度是一致的。

但問題是——當忠孝不能兩全時,怎麽取舍的問題。

法家主張的是倘若忠孝不能兩全,從忠。

儒家覺得,忠孝一定可以兩全,假如不能,那就先當孝子。

當然,這裏就有一個倫理問題了——當忠孝不能兩全,選擇當孝子的人,是不是要做亂臣賊子呢?

孟子對此給出了自己的解釋:當有人問他,舜帝的那個家庭悲劇時,孟子回答說: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生孑然,樂而忘天下。

意思就是:若忠孝不能兩全,選擇當孝子的舜,放棄了天下,跑到海邊,孑然一生,開心的忘記了世界。

哦呵呵……

所以,後世宋明的儒生們在外敵面前的選擇,就可以解釋了。

有良心的,臨危一死報君王。

有節操的,跑到深山裏,隱居起來,不問世事。

又沒良心又沒節操的,跪地恭迎大清天兵入關……

而願意為了天下而戰的,卻寥寥無幾。

而這是劉徹所不能容忍的。

最重要的是,儒家秉持的這個態度,明顯的給未來劉徹的子孫統治世界建立了障礙。